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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是20世纪后半叶突现的新兴法律,但是这个新兴法律始终难以与传统法律接榫,甚至还有些格格不入。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是环境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归属不明。就法律体系的基本分类——公法与私法而言,环境法归于其中哪一种,环境法学界还有众多争议。如果以环境法的根本属性——公共性为基本立场,那么环境法是公法还是私法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