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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一座里程碑。2003年12月国务院在《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首次作出重要判断:“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意味着农民工与产业工人的身份开始有着密切的联系。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在作关于一线工人、农民代表名额的说明时指出:“我国农民工队伍不断壮大,他们在全国人大代表中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顺延至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