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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第一季度,各级人大都会进行新年度预算审查工作,现行财政资金主要分成一般预算资金、省市专款、区专款、政府基金和预算外资金、部门预算外资金、上级转拨专项资金等六块,前三项政府实行预算内资金管理制度,第五、六项由于部门实行综合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直接支付等财政管理方式,人大对上述五项资金的监督制度逐步完善、监督力度也不断加大,因此使用管理相对第四项来说显得更加规范和透明。对于第四项政府基金和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情况人大及其常委会一般关注较少,笔者因工作关系做了一些调研,收集查阅了2003~2005年浙江省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