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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日前出台的《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从6月1日起,贵州省建设工程开工前,工程发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承包人则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未实行双向等额担保的建设工程,视为工程建设资金尚未落实。据了解,贵州省一些工程发包人往往利用承包人急于承包工程的心理,在工程建设资金尚未落实的情况下就将工程发包。工程开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