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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部分医生对不恰当的妊娠期尿路感染患者的用药都十分谨慎,唯恐用药不当而引起畸胎。为此,有些医生选用以下三种方法对该病进行治疗:一是“吊盐水”,目的是通过给孕妇注射盐水增加其排尿量,从而减轻其尿频、尿急等尿路刺激症状;二是给孕妇服用中草药,理由是中草药比较安全,几乎无毒副作用;三是当孕妇的病情无法控制时,则劝其转院治疗。
无疑,这几种做法都是不可取的。例如,使用“吊盐水” 的方法虽然可以增加孕妇的排尿量,起到冲刷尿道、抑制尿道细菌增殖的作用,但患者尿道的致病细菌并不会被消灭,患者的尿频、尿痛的尿路刺激症状也不会从根本上消除。而且,“中药无毒”的说法也不科学。如果对该病治疗不当可使患者的病情由急性转为慢性,其预后则非常不好。
临床实践证实,在妊娠期间,孕妇体内的各系统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尤其是其子宫的增大会导致其输尿管受压,容易引起肾盂积水。由于某些生理原因,孕妇还会出现无症状的“妊娠期菌尿”,这也是其发生肾盂肾炎的重要基础。据统计,孕妇发生妊娠期肾盂肾炎的是几率是0.5%~0.8%
总之,妊娠期妇女一旦得了尿路感染,必须使用有效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在治疗该病时谨慎用药是应该的,但并不是任何西药都不可以用。其治疗原则是在该病的急性期要进行合理的治疗。临床医生在给该病患者用药前应做尿液细菌培养、菌落计数及药物敏感试验。当然,要禁用对孕妇和胎儿有害的药物。理想的药物应该是既安全又有效。有些药物对孕妇有利而对胎儿可能不利,对这类药物应尽可能不用,但当孕妇急需此类药物时也应权衡利弊酌情使用。在使用此类药物时,也可采用较小的有效剂量与较短的有效疗程。
诊断该病的传统标准是:患者每毫升尿液的菌落数达到10万时才可被诊断患有尿路感染。目前则认为有症状的该病患者如其中段尿的培养菌落计数大于1万/毫升,而且是单一菌种,或出现了膀胱刺激症状的该病患者,其尿中的菌落计数大于1千/毫升,也可被诊断患有尿路感染。
目前临床上治疗尿路感染的常用药物有:①氨基糖甙类:如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这些药物可损害胎儿的听神经,从而可引起胎儿的先天性耳聋,故此类药物不宜给孕妇使用。②复方新诺明:此药在孕妇妊娠16周以前使用可能会导致畸胎,如在孕妇临产前N周时使用,可能会引起新生儿核黄疸。故此药只适合孕妇在妊娠中期使用。③呋喃坦啶:该药对个别使用者可引起溶血性贫血,但是该副作用发生率较低。故该药一般可以给孕妇使用。④氨苄青霉素:对青霉素不过敏的该病患者可以使用。⑤头孢菌素类:此类药物属于安全类药物。第一代头孢菌素(如头孢拉定)疗效较差;第二代头孢菌素对尿路感染的疗效甚好,但对青霉素过敏者要慎用。⑥喹诺酮类:目前使用的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有氟哌酸、氟嗪酸、环丙氟哌酸和左氧氟沙星。喹诺酮类药物使用方便,对尿路感染的治疗效果好。但是动物试验表明,氟哌酸可引起幼犬和胎鼠的软骨损害,故学者们普遍认为该药不宜给孕妇和儿童使用。不过,近年来国内外对该药的试验表明,用氟哌酸治疗患有尿路感染的孕妇和儿童并没有发生不良反应,而且许多患儿在用药后已被长期随访至15岁,对其长骨进行×线摄片也没有发现其软骨受损。故许多学者认为,可以给患有尿路感染的孕妇使用此类药物,但使用时要慎重,要注意使用的剂量。
无疑,这几种做法都是不可取的。例如,使用“吊盐水” 的方法虽然可以增加孕妇的排尿量,起到冲刷尿道、抑制尿道细菌增殖的作用,但患者尿道的致病细菌并不会被消灭,患者的尿频、尿痛的尿路刺激症状也不会从根本上消除。而且,“中药无毒”的说法也不科学。如果对该病治疗不当可使患者的病情由急性转为慢性,其预后则非常不好。
临床实践证实,在妊娠期间,孕妇体内的各系统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尤其是其子宫的增大会导致其输尿管受压,容易引起肾盂积水。由于某些生理原因,孕妇还会出现无症状的“妊娠期菌尿”,这也是其发生肾盂肾炎的重要基础。据统计,孕妇发生妊娠期肾盂肾炎的是几率是0.5%~0.8%
总之,妊娠期妇女一旦得了尿路感染,必须使用有效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在治疗该病时谨慎用药是应该的,但并不是任何西药都不可以用。其治疗原则是在该病的急性期要进行合理的治疗。临床医生在给该病患者用药前应做尿液细菌培养、菌落计数及药物敏感试验。当然,要禁用对孕妇和胎儿有害的药物。理想的药物应该是既安全又有效。有些药物对孕妇有利而对胎儿可能不利,对这类药物应尽可能不用,但当孕妇急需此类药物时也应权衡利弊酌情使用。在使用此类药物时,也可采用较小的有效剂量与较短的有效疗程。
诊断该病的传统标准是:患者每毫升尿液的菌落数达到10万时才可被诊断患有尿路感染。目前则认为有症状的该病患者如其中段尿的培养菌落计数大于1万/毫升,而且是单一菌种,或出现了膀胱刺激症状的该病患者,其尿中的菌落计数大于1千/毫升,也可被诊断患有尿路感染。
目前临床上治疗尿路感染的常用药物有:①氨基糖甙类:如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这些药物可损害胎儿的听神经,从而可引起胎儿的先天性耳聋,故此类药物不宜给孕妇使用。②复方新诺明:此药在孕妇妊娠16周以前使用可能会导致畸胎,如在孕妇临产前N周时使用,可能会引起新生儿核黄疸。故此药只适合孕妇在妊娠中期使用。③呋喃坦啶:该药对个别使用者可引起溶血性贫血,但是该副作用发生率较低。故该药一般可以给孕妇使用。④氨苄青霉素:对青霉素不过敏的该病患者可以使用。⑤头孢菌素类:此类药物属于安全类药物。第一代头孢菌素(如头孢拉定)疗效较差;第二代头孢菌素对尿路感染的疗效甚好,但对青霉素过敏者要慎用。⑥喹诺酮类:目前使用的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有氟哌酸、氟嗪酸、环丙氟哌酸和左氧氟沙星。喹诺酮类药物使用方便,对尿路感染的治疗效果好。但是动物试验表明,氟哌酸可引起幼犬和胎鼠的软骨损害,故学者们普遍认为该药不宜给孕妇和儿童使用。不过,近年来国内外对该药的试验表明,用氟哌酸治疗患有尿路感染的孕妇和儿童并没有发生不良反应,而且许多患儿在用药后已被长期随访至15岁,对其长骨进行×线摄片也没有发现其软骨受损。故许多学者认为,可以给患有尿路感染的孕妇使用此类药物,但使用时要慎重,要注意使用的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