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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听觉的艺术,但在音乐审美中,不少感知活动的完成却往往是通过(甚至是必须通过)听觉以外的,如视觉、触觉、嗅觉、味觉(眼、耳、身、鼻、舌)之间的相互沟通联觉来完成。而使得音乐不仅可以用耳朵听,而且可视可睹、可闻可嗅、可感可触,甚至可品可尝,而由此带来远比音响本身所能直接感受到的广阔得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