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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有机会和在座的同行讨论文学话题。我想跟大家分享我最近一段时间的阅读体会,谈一谈我心目中的好小说标准。
我想从地铁里听到的一句话说起。前阵子我坐地铁,听到一个男青年对他的女友说,“别那么小气,搞得像林黛玉似的。”“林黛玉”这个名字让我一愣。我并不清楚男青年是否是《红楼梦》爱好者,很可能他没看过《红楼梦》。但是,林黛玉的性格特征他显然是了解的,所以在日常对话中才会脱口而出。这个对话触动了我,它使我意识到,林黛玉并不只是纸上人物,她参与了我们当下的生活。什么是好小说的魅力?这就是吧。三百多年后,这个小说人物出现在我们的语境里,毫无违和感——这个人和她的性格特征深深契入了我们民族的记忆,契入了千家万户,街谈巷语。这是属于好小说的不朽。当然,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我们生活中会说起这个人怎么这么像祥林嫂,那个人怎么那么像“变色龙”等等。
这也使我意识到,伟大的小说都与人有关。一个人物并不仅仅是一个人物,他们身上还包含有我们作为人的精神生活,心智生活。伟大的作家都是通过塑造人物来表达他们对时代、现实和世界的理解。这也让我想到伍尔夫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你们想起这些书,你们确实马上会想起某个人物,他对你们说来似乎是如此真实(我的意思并不是酷似生活),他有力量使你们不仅想起他本身,而且使你们通过他的眼光来认识各种事情——宗教、爱情、战争、和平、家庭生活、乡村舞会、夕阳的余辉、上升的明月、不朽的灵魂。”这是经典人物形象之于小说家的重要意义。重要的是人,重要的是书写人。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我认为,好的小说一定是把“人当作人来写”的。一个不懂得人、不尊重人、不尊重人的基本情感,不尊重人的复杂性的作者,是不合格的小说作者。换言之,一个人只有“把人当作人”来写、“把人当作人”来理解的作家,他建构的文学世界才是有意义的。把人当作人来写,对于小说家而言,既是价值观,也是方法论。我知道这个说法乍一听有些怪,似乎多余。但这个多余的话里,包含有许多我们习焉不察的问题。
一
我想举《西厢记》为例。莺莺和张生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不陌生。但鲜为人知的是,《西厢记》的故事并非原创,它改编自唐传奇《莺莺传》,作者是元稹。原来的标题叫《传奇》。《太平广记》收录时改作《莺莺传》并沿用到今天。为什么王实甫的《西厢记》百演不衰,而《莺莺传》却少人知晓?除了文体因素,一个是戏剧,一个是传奇故事之外,还在于人物的结局,在于创作者对于人的情感的认知。《莺莺传》讲的是“始乱终弃”,故事结尾张生变心了,但他并不羞愧,因为在他看来莺莺是天下之“尤物”。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这些杂七杂八的解释无非是说,他之所以抛弃莺莺,是因为女人是尤物,“不妖其身,必妖其人”。他认为自己的德性难以战胜妖孽,所以只好放手。这可真是奇谈怪论。但在当时的语境里,张生的“始乱终弃”却被认为是“善于补过”,并没有受到当时舆论谴责。简单地说,《莺莺传》其实是站在张生的立场,为其薄幸行为辩护的作品。这实在令人反感。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评价过《莺莺传》,认为它“篇末文过饰非,遂堕恶趣”,他还斥责张生为“薄情年少如飞絮”。了解文学史的人都知道,后代读者和作家都不满这个结局,也多次进行过改编,比较有名的是元代的董西厢,之后才有了王实甫的《西厢记》。
王西厢之所以流传至今,为人传诵,是因为它改变了男人始乱终弃还理直气壮的结局,它改变了原作中作家对莺莺情感的不尊重,整个戏剧贯穿着“愿普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主题。
中国现代文学之所以被视为“现代”,最重要也最核心的理念是它倡导“人的文学”。倡导人的平等,对人的情感的尊重。尽管中国古典文学并没有提出这样响亮的口号,但事实上,那些流传下来的、口口相授的作品,无一例外都践行着这样的文学理念,比如《梁祝》《窦娥冤》等。这是对“把人当作人”的最浅层理解,无需赘述,在今天已经成为文学常识。
就写作技术而言,作家把人当作人来写,其实就是尊重人的行为逻辑,什么样的人物有什么样的性格,什么样的性格便会导致什么样的行为方式,小说家要尊重人物本身。有人说小说家可以在小说中随意处置人物命运,小说家在文本中是国王,权力没有边界。果真如此吗?那些文学经典会告诉我们,小说文本中,小说家其实是有他的限度的,他的权力并不是无限大。并不是说他想让某个人物死去就必须死去,他想谴责就可以谴责的。一位成熟的小说家会意识到,他只有尊重小说人物的性格发展逻辑才能写好。如果一个小说家想在小说里唯我独尊,不按人物性格的逻辑发展写作,等待他的一定是失败的命运。
我想举《水浒传》做例子。其实这部小说我自己不太喜欢,因为我对小说中那种血淋淋的东西很排斥,而且,大家也知道,它对某类女性很敌视,是有厌女情节的。这是我不喜欢《水浒传》的地方。尽管我不喜欢,但我要承认,施耐庵是个很不错的小说家,他站在民间立场,他尊重人物本身性格的发展轨迹。比如林冲,一个八十万禁军教头,看到妻子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家调戏,他非常生气地冲上去。“当时林冲扳将过来,扳着他的肩胛,却认得是本官高衙内,先自手软了”。“先自手软了”写的是行动,但这个行动关乎人的内心和性格。手软以后,“怒气未消,一双眼睁着瞅那高衙内”。什么是敢怒而不敢言,敢怒而不敢打呢?林冲当时的表现就是。他的行动显示他的内心活动和性格特点。再说另外一个场景,是林冲被陆虞侯骗去吃酒,得知娘子又被高衙内骚扰。
林冲见说,吃了一惊,也不顾女使锦儿,三步做一步,跑到陆虞侯家;抢到胡梯上,却关着楼门。只听得娘子叫道:“清平世界,如何把我良人妻子关在这里!”
又听得高衙内道:“娘子,可怜见救俺!便是铁石人,也告得回转!” 林冲立在胡梯上,叫道:“大嫂!开门!”那妇人听得是丈夫声音,只顾来开门。高衙内吃了一惊,开了楼窗,跳墙走了。
在这个情节里,林冲先是“抢”到胡梯上,见关着楼门,便“立”在胡梯上,然后叫道“大嫂开门”。等那边开了门,他才上得楼来。问题是,作为八十万禁军教头,他为什么不把门踹开,他为什么没有硬闯?
林冲没有硬闯,有他没有硬闯的理由。因为没有硬闯,他才是林冲,不是鲁智深,不是武大郎。说到底,林冲是体面人,他要顾及各方颜面。也可能那一瞬间林冲没有那么多想法,但性格决定命运,也决定人物的行动。这个细节非常形象地表明,施耐庵这个小说家是懂人的,他把林冲当作林冲写,而没有把林冲当作鲁智深写,也因此,林冲这个人物的性格才变得复杂而生动。这样一个谨慎性格的人最终都被逼上梁山了,那世界也太不公道,太荒唐了。金圣叹对《水浒传》人物有个贴切评价,“鲁达粗卤是性急,史进粗卤是少年任气,李逵粗卤是蛮,武松粗卤是豪杰不受羁靮,阮小七粗卤是悲愤无说处,焦挺粗卤是气质不好”,我以为,作为批评家,他通过对不同“粗卤”的分析,赞美了小说家对每个人物个性和性格逻辑的尊重。我关于林冲这个细节的分析并非独创,作家刘震云和毕飞宇在不同场合分析过,而《水浒》的研究者在此方面的分析就更多了。它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说明好小说家如何在写作技术上尊重人和理解人。
我读文学期刊是很较真的,所以气馁时也居多。我对语言表达很挑剔,另外,我会习惯性地看小说的一些基本逻辑。比如,小说中出现爷爷和孙子的故事,我会下意识算一下,结果发现问题,年代给的有问题,如果这样,爷爷要10岁生儿子才会有这孙子,这是不把爷爷当人吧?有时候,我也会试着把故事的逻辑反推一下,倒着读,倒着读你会发现,处处是巧合,简直不能再假了。还比如,小说中这个人是小孩子,只有1米2,那么,他看到的世界和1米8的人肯定是不同的,事物比例的变化在这文本中是否体现出来了?而如果要写人变成狗后所见的世界,是否应该考虑到狗的习性?如果人变成甲虫,那么,世界的比例是不是还会发生变化?还有那种生硬为人物安插命运,那种穿着工人的衣服说着知识分子的话语;那种生硬地把作者想说的话让人物说出来,把人物当作提线木偶一样使用……这都是不尊重小说人物的表现。
二
成年以后,我轻易不敢读鲁迅的《祝福》。因为,每每想到祥林嫂问叙述人那句,“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的?”我就心里发紧,心里难过。《祝福》不仅仅写到了这个可怜女人所受到的苦难,更触及一个人内心深处的受苦。我知道有人对这个小说有质疑,不相信祥林嫂会问魂灵这样的问题,因为看起来,她这种人更应该关注温饱问题,温饱问题没解决她不会考虑魂灵问题。
这个质疑很无理,我认为,在这个疑问里,问者对于人的理解是分裂的,也是狭隘的。鲁迅的伟大其实也就在这里,他没有把一个穷人的不幸福只理解为吃不饱的问题,他并不把穷人区别对待,他认为他们和所有人一样,都有着内心的窘迫和孤苦无依。鲁迅其实是从一个更完整的层面,既在温饱问题、也在精神层面去理解人的苦。一个人不论他是穷还是富,不论这个人穿长衫还是短褂,都有他精神上的苦楚。《祝福》触及人的复杂性,人的痛苦的复杂性。这是我想说的把人当作人来写的另一个层面:尊重人,就是尊重人精神世界的复杂性,深刻表现人的痛苦、纠缠、人的欲望、希望、爱和悲伤。好作家一定得比普通人对人的理解更深入、更深刻。
在文学史上,那些优秀作家是如何理解人的精神世界的?我想选大家都熟悉的三部作品来讨论,《安娜·卡列尼娜》《包法利夫人》《带小狗的女人》,三位作家分别是托尔斯泰、福楼拜和契诃夫。之所以选这三部小说讨论,原因在于三部小说都着眼于已婚女性的情感际遇。同一个故事核,三个作家的处理不同,理解方式不同,但抵达的高度却是相近的。把三部小说进行对比阅读,我想看看,这三位作家在不同的时代,如何书写和探讨人的情感和人的复杂性,换言之,看看他们如何理解人,如何写人的精神疑难。
首先是《安娜·卡列尼娜》,1877年,这小说首版发行。小说家的同代批评家们说,这小说引起“一场真正的社会大爆炸”,因为它的每个章节都引起了无休无止的争论。“议论、推崇、非难和争吵,仿佛事情关涉到每个人最切身的问题”。陀思妥耶夫斯基读完后兴奋地评论说:“这是一部尽善尽美的艺术杰作,现代欧洲文学中没有一部同类的东西可以和它相比!”
《安娜·卡列尼娜》写的是安娜追求婚外爱情而失败的故事,列文的改革与探索则是书中另一条并行的线索。安娜·卡列尼娜是苦闷的,她渴望拥有自己的爱情,但是,最后她失望了,以卧轨自杀来结束生命。这部小说写了安娜对平庸生活的厌恶,对于卡列宁那种生活的厌恶。安娜追求爱情是如此真挚,她有蓬勃生命力,所以当这种生命力以悲剧结束时,就尤其令人心痛。我相信大家对小说中她出席晚会时选择黑色晚礼服的那个细节印象深刻。我对他写安娜“指尖处变得更细”的手指印象特别深刻。这个女人美好神秘,性感迷人,而且勇敢,但最后不得不面对绝望。今天的我们读这本小说,恐怕或多或少会有疑问,安娜其实已经和渥伦斯基在一起了,也有了孩子,可是,她为什么不快乐?她为什么还要自杀?她到底想要什么呢?最早读小说那年我还上高中,小说开头我非常不能理解,她有什么苦闷呢,但读到最后,我完全被小说吸引,我深刻同情她的际遇,并能感同身受她的苦闷。现在想想,这个女人的魅力恐怕就在于她与她的精神疑难的相遇,安娜的苦痛,并不仅仅是人们所理解的情感的不顺利,并不是情欲、婚姻或者其它东西所能解决的。
《安娜·卡列尼娜》是关于女人出轨的故事,但托尔斯泰没有简单地写男女私通,他关注的是人本身的精神际遇,一个人的旺盛的生命力与她所在的环境格格不入。他写的是个人感情需要与社会道德之间的猛烈冲突。人的苦闷、忧伤,和这种苦闷的无以解脱。安娜到底想要的是什么呢?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却可以跨越时间体会到。就是说,也许安娜和我们穿的衣服不一样,使用的语言不同,但是,我们的苦闷和痛苦却是相似的。托尔斯泰笔下的这个女人,她的爱、恨、不甘,都不是一时一地的,他尽管书写的是彼时的苦闷,但这个苦闷并不狭隘,某种程度上,他写的是全人类的苦闷。 我喜欢《包法利夫人》,据说爱玛在法文中的意思有浪漫主义的意思。这个女人并不安于和乡镇医生包法利的生活,梦想传奇式的爱情,渴望过上另一种生活,渴望获得爱情小说中那样的爱情,渴望成为不一样的自己。这位实际生活在中下层的女性,因为渴望,因为不切实际的梦想,最终成为高利贷对象,还不起债,爱情上也失败,最终服毒自尽。爱玛和安娜的故事有相似性。福楼拜写的也是一个无论在生活里还是在文学作品中都很常见的桃色事件,但作家的写作手法非凡,读这部冷静的小说对读者是一个考验,尤其是女性,因为小说家对主人公生命的委顿过程写得实在太刻骨入髓了。
《包法利夫人》是多义的,我相信,不同经历的读者会获得不同的故事内核:关于这个现实世界的单调乏味,这个世界大部分人没有理想,平庸苍白;也有些人会看到阅读给一个女人带来的狂热,爱玛常常把自己当成爱情小说中的女主人公,热爱那种“神仙欢愉”“风月乐趣”,你会看到那种爱情读物对人心智的侵蚀,不良读物对一个女人命运的改变。这方面,桑塔格有过精彩论述。
《包法利夫人》的魅力在于,它写普通女性,但是,透过这个女性,它将现实和幻想都作为了批判对象。福楼拜通过塑造爱玛这个人物,让我们看到,在理想的对照之下,现实是多么庸俗丑恶;在现实的反衬之下,理想又显得多么空虚苍白可笑。幻想与现实的强烈反差,浪漫读物的不良影响和丑恶残酷现实的腐蚀,使爱玛不得不死,是这个现实世界和理想生活之间巨大的落差使这个人走投无路。多多少少,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这个夹缝里。从这个小说中,我们常常看到人与梦想、人与想象之间奇怪的错位。爱玛常常以为自己是这个,却不是;她常常想象自己的情人是那一种人,但其实也不是。儒勒·德·戈吉耶由此发明了“包法利主义”这个名词,把它定义为“人所具有的把自己设想成另一个样子的能力”。当然,包法利夫人也使我们想到物质主义对人的侵害。小剧场上演过一部话剧就叫《包法利夫人》,写的是当下女人们的生活,看的时候观众也并不隔。无论从哪个角度,从爱玛这个人身上,我们都看到人身上固有的虚荣,人存在的某种荒诞和虚无。
我们身体里是否住着安娜和包法利夫人?有时候我会这样问自己。这两部小说共同关注的是,人如何变成另外一个自己,关注人为了变成另外一个自己所进行的那些苦苦挣扎,以及最终的悲剧命运。人的精神困境和疑难,都在安娜和爱玛身上体现了出来。这两个女人,处处冒犯常态生活,触怒平庸。我们通过她们的触怒和冒犯,重新理解人,理解世界,理解现实与理想之间的永远不能重合,也理解我们自身。这两部小说的伟大在于作家凝视和关注的是人的复杂性。我们通过阅读这两个女人,能深深认识到人身上的复杂性,人如何在道德边缘地带苦苦挣扎。“如何理解人”决定了这两部小说达到的境界。
在这里,我需要说个题外话,这两部小说之所以诞生,都源于真人真事。一个女性因爱情困扰而卧轨自杀的新闻使托尔斯泰触动,福楼拜则是看到一个乡村医生夫人服毒案的报道。他们最早看的都是新闻。今天似乎流行一种说法,再好的小说都不如新闻更直接生动,很多批评家或作家都拿这句话说事儿,说文学目前遇到的困难,也甚至因此认为,现实远大于文学,或者,文学永远跟不上现实。
我不同意这样的说法,托尔斯泰和福楼拜便是例子。他们那时候就已经有了新闻报道与小说创作之间的角力和抗衡了,但是,他们以他们的笔力告诉我们,新闻结束处小说开始。新闻事件诱发了这两位小说家写作的念头,当他们开始动手写作时,那些新闻事件早已被更新奇的事件覆盖,在今天,我们哪个会关心一两百年前那些新闻当事人的命运,他们命运的来龙去脉,有谁关心?他们的事情早已消逝。
身在这个信息碎片化时代,我们比谁都了解,一个新闻最多两天,很快就变成旧闻了。而小说家的意义也在此凸现出来——这两位小说家捕捉到了那两位无名女性的痛苦和挣扎,并且以语言文字的方式雕刻了下来,他们使她们有名,使她们面目清晰,使她们脱离了时代,成为不朽。她们就是我们人类的镜子,也许我们和她们处在不同的时代,但她们的痛苦、困惑、不安和疑难,我们都有,她们一直活到了今天。新闻和小说的重要区别在哪里?新闻里有事,没有人,没有人的灵魂,而好的小说作品里有人的激情、人的努力、人的欲望,以及人之于命运的无望搏斗、苦苦挣扎。
第三部小说,契诃夫《带小狗的女人》。它是短篇小说,写的是一对已婚男女的不为人知的地下爱情故事。男人叫古罗夫,已婚有子女,但有无数次的出轨经验;他轻视女性并称之为低等种族,但是,私下里也认知到,与男性相处比较起来,他和女性相处时比较轻松。古罗夫是在逗弄狗时与一位叫安娜的年轻少妇相识,两人相谈甚欢。
小说接下来讲古罗夫与安娜的感情与日俱增。安娜不喜欢她的丈夫。女主角年轻单纯,初次出轨,她对这段感情患得患失,感到羞愧;男人则经验丰富。后来古罗夫回到莫斯科,以为很快就可以忘记安娜,但是,距离分手已经一个月了,他仍念念不忘。后来他去戏院看戏,希望在那里遇到安娜。果然遇到了,发现两个人都一直彼此挂念。他们就这么一直幽会,没有另外的人知情。
第一次读,读到这里,我合上书。作为读者,我需要想想——作为小说家的契诃夫接下来要怎样写,他如何处理这个并不新鲜的故事,这个小说从哪里开始成为了短篇小说中的经典。中断阅读猜一猜小说的走向,是我个人的一个阅读习惯。如果我猜中了,这个作家就对我没有吸引力了,因为这个作家不让我服气;如果这个作家的处理远比我高明,我会佩服他。文学阅读,其实是读者和作家之间进行的智力较量。
接着读小说。小说写到了这个男人的思考,爱情有机会使他回望他自身,他发现了他的双面生活,“凡是构成他的生活核心的事情,统统是瞒着别人,暗地里进行的;而凡是他弄虚作假,他用以伪装自己、以遮盖真相的外衣,例如他在银行里的工作、他在俱乐部里的争论、他的所谓‘卑贱的人种’、他带着他的妻子去参加纪念会等,却统统是公开的。他根据自己来判断别人,就不相信他看见的事情,老是揣测每一个人都在秘密的掩盖下,就像在夜幕的遮盖下一样,过着他的真正的、最有趣的生活。”(契诃夫《带小狗的女人》) 在台面上、公开的场合,自己只是社会大众所认可的自己;另一面则是台面下的不能告人的自己,而恰恰那个黑暗中的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那个隐密的别人看不到的生活才是他渴望的生活。这段话像微火一样照亮了文本。古罗夫的经验和认识哪里只是他的个人经验呢?它分明还是集体经验。他是契诃夫时期的人,但在今天我们对他也不陌生——在新闻里,在网络里,在我们身边,难道我们没有看到成千上万更多的古罗夫吗?我们每个人身上难道不或多或少有古罗夫的影子?这个人,不是彼时彼地的人,他可以经历时间来到我们面前。
回到小说。女人无法再忍受两人分隔两地、偷偷摸摸的恋情。他们开始真心相爱,相爱却像雄鸟与雌鸟被强行关在不同笼子里。我们知道,从这时候开始,一个风流艳遇在文本中发展成了真正的爱情。爱情使古罗夫有了几分可爱。古罗夫“生平第一次认真地、真正地爱上了一个女人”。读到这儿,作为读者,我们不得不想,这个小说会怎么结尾?契诃夫要怎么样使这个小说结尾呢?想分手,觉得不能这样下去,这样不对;那么,找办法吧,但是又找不到。这就是人。
似乎再过一会儿,解答就可以找到,到那时候,一种崭新的、美好的生活就要开始了,不过这两个人心里很明白:离着结束还很远很远,那最复杂、最困难的道路现在才刚刚开始。(契诃夫《带小狗的女人》)
就在这里,小说结尾了。它写的是爱情,写的是爱情将生活照亮,将两个可怜人拯救。爱情使这两个人的平庸生活变得不平庸。这是部不像小说的小说,没有我们所期待的起承转合,也没有我们所谓的高潮和结局。它就在一个你不知道会停的地方停下了,而且,我们多么期待生活也能像小说一样,在某一个地方就这样停下去。这部小说启发我们对生活的理解,它让我们重新发现生活。最重要的,这部小说,通过讲述一个很普通的爱情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人的卑微又神圣,人的高贵又可怜。它似乎写了很多,它触动了我们内心中最柔软的那部分东西。那是什么呢,我们也不知道。反正,这部小说给予我们的远大于现在我们看到的容量。
合上书,我心里的感受很多,是那种既温柔,又忧伤,又悲凉的感觉,突然想到人这个物种。人是多么有趣多么复杂又多么捉摸不透啊!当我想到人这个物种时,古罗夫和安娜身上所有的道德啊是非啊突然都不存在了,我们甚至把眼光从他们之间的私情上挪开了,我们想到了别的,比如人生问题,比如爱情问题,比如人的双面性问题,人的精神上的终极孤独问题等等。读《带小狗的女人》,使我们从另一个层面去理解人,人的爱情,人的困境,生而为人的苦楚。
这三部小说写的都是婚外情,写的都是冒犯庸常生活的那种爱情。相对而言,前两部写得激烈,更戏剧些,而后面这部写得是再普通不过的人生际遇,我们每个人都似曾相识,也可能曾经体验。无论怎样,读小说把我们心中最灰暗和最柔软的部分唤醒了,最终我们不仅仅读到的是爱情本身,我们还看到人和她/他的命运之间的苦苦挣扎,我们感受到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既强悍又脆弱,既神圣又卑微的东西。“所有伟大的小说家,使我们通过某一个人物的眼光,来看到他们所希望我们看到的一切东西。不然的话,他们就不是小说家,而是诗人、历史家或宣传鼓动家了。”(伍尔夫语)这才是好小说家,这才是好小说。
三位小说家最伟大贡献在于对人的命运的不同向度的勘探,他们以他们的艺术探索,给出了他们对人的理解,对事物的理解。一个小说家是否伟大,在于他是否有那种专注的探索精神,在于他对于人的世界和人的可能性的开拓是否深入,是否能开拓我们对人的认知,使我们别有所见。有位西方批评家说,看过《安娜·卡列尼娜》的人和没看过的人是不一样的,一个人看过之前和看过之后也是有区别的。说得很好。真正的好的小说,是打开我们理解人的窗口的作品,是拓展我们理解界限的作品。好小说把人当作人来写,好小说使读者把人真正当作人来理解。
三
还是回到《红楼梦》。《红楼梦》就是把人当作人来写的典范作品。孙犁评《红楼梦》有一段话,他说:“幼时读《红楼梦》,读到贾政笞挞贾宝玉,贾母和贾政的对话,总是很受感动,眼睛湿润润的。按说,贾政和贾母都不是我喜爱的人物。后来才知道这是伦理。母子父子的伦理。薛宝钗劝说薛蟠,也很感动我,这是兄妹间的伦理。王熙凤和平儿睡下,念叨贾琏在路途上,写得也很动人,这是夫妻间的伦理。”曹雪芹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无论他们是可爱还是可恶,他都把他们当作人来理解,当作人来写。也正是书中这种对人的情感的理解,才会有无数读者与作品产生共鸣。
有时候,我也常常想,今天,我们很多父母难道不就是活脱脱的贾政、王夫人、贾母吗?不都在督促孩子为功名奔忙,孩子犯错后想尽办法护短、开脱吗?那么,如果我们生活中有贾宝玉和林黛玉,我们会喜欢他们吗?从成功学角度,从职场角度,恐怕我们更欣赏王熙凤、袭人、宝钗吧?我们有多少人能容忍能喜欢贾宝玉这种人?
当我们这样讨论《红楼梦》的时候,我们也是在讨论作家曹雪芹的伟大。他对人的理解多么令人尊敬,他宽容异端,尊重异端;他使我们理解何为不同的人,各种各样的人。仔细想想,曹雪芹对小说中的每个人都是有同情的,有同情之理解。在那样的时代,他尊重女性,理解她们,这种理解完全超越了他的阶层和阶级以及性别属性。这也是作为小说家,曹雪芹比施耐庵更胜一筹的地方,在对人和女性的理解力上,前者比后者的格局大。人越到中年,读《红楼梦》的感觉越复杂,我们从中看到的世界越不一样,我们对人的理解也会发生变化。
以赛亚·伯林有一段话,我很喜欢,他说每个时代都至少有两个层次:“一个是在上面的、公开的、得到说明的,容易被注意的、能够清楚描述的表层,可以从中卓有成效地抽象出共同点并浓缩为规律;在此之下的一条道路则是通向越来越不明显却更为本质和普遍深入的,与情感和行动水乳交融、彼此难以区分的种种特性。以巨大的耐心、勤奋和刻苦,我们能潜入表层以下——这点小说家比受过训练的‘社会科学家’做得好——但那里的构成却是黏稠的物质:我们没有碰到石墙,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但每一步都更加艰难,每一次前进的努力都夺去我们继续下去的愿望或能力。”
好的小说家一定能躲开表层,深入时代内部,尽管这样的工作艰苦卓绝。这是伯林认为的一位小说家的意义。理解人也是一样的。当今天的小说家们津津乐道乐此不疲地书写那些单位关系、人际关系时,其实书写的是表层意义上的人,是扁平的人。被那种与人际成功学有关的“流感”裹挟会使我们无暇思考:在今天,我们何以有那么多的精神困扰,孤独难眠?写作者常常会忽略我们的内心疼痛以及我们深夜的精神无依。
刚才提到的这三部小说,无一例外都是彼时彼地的婚姻,爱情以及家庭。但我也发现,这些小说脱离了具体语境,经过了时间,今天读起来还会有切肤感、真切感,依然贴近我们的内心。为什么?因为小说家都关注的是人的终极问题,关注的是人的精神疑难、精神苦闷,关注的是人的基本问题。什么才是好的写作者呢,我常想这个问题,不同时期也会有不同答案。但是,有一点肯定是不变的,好的写作者一定都是对人有无限热情的人,他们对人这个物种保持敏感——如果一个写作者对人、对人的爱、仇恨、嫉妒、虚荣等人性的基本问题不关心、不敏感、没话可说、没有自己的发现,那么,他的写作肯定行之不远。
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我把“把人当作人来写”作为衡量好小说的重要标准。尊重人的情感和行为逻辑,从整体意义上理解人,勇敢地书写人的终极疑难、精神困难,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换言之,是把人当作此时此地的人理解,还是去面对人性的深渊,去书写人的永恒的魅力和困扰?这也是写作者面对的基本问题。当然,坦率地说,面对这个问题我也没有完全想清楚。这是我目前在阅读中的一些心得。请大家批评。
责任编辑 乌琼
我想从地铁里听到的一句话说起。前阵子我坐地铁,听到一个男青年对他的女友说,“别那么小气,搞得像林黛玉似的。”“林黛玉”这个名字让我一愣。我并不清楚男青年是否是《红楼梦》爱好者,很可能他没看过《红楼梦》。但是,林黛玉的性格特征他显然是了解的,所以在日常对话中才会脱口而出。这个对话触动了我,它使我意识到,林黛玉并不只是纸上人物,她参与了我们当下的生活。什么是好小说的魅力?这就是吧。三百多年后,这个小说人物出现在我们的语境里,毫无违和感——这个人和她的性格特征深深契入了我们民族的记忆,契入了千家万户,街谈巷语。这是属于好小说的不朽。当然,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我们生活中会说起这个人怎么这么像祥林嫂,那个人怎么那么像“变色龙”等等。
这也使我意识到,伟大的小说都与人有关。一个人物并不仅仅是一个人物,他们身上还包含有我们作为人的精神生活,心智生活。伟大的作家都是通过塑造人物来表达他们对时代、现实和世界的理解。这也让我想到伍尔夫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你们想起这些书,你们确实马上会想起某个人物,他对你们说来似乎是如此真实(我的意思并不是酷似生活),他有力量使你们不仅想起他本身,而且使你们通过他的眼光来认识各种事情——宗教、爱情、战争、和平、家庭生活、乡村舞会、夕阳的余辉、上升的明月、不朽的灵魂。”这是经典人物形象之于小说家的重要意义。重要的是人,重要的是书写人。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我认为,好的小说一定是把“人当作人来写”的。一个不懂得人、不尊重人、不尊重人的基本情感,不尊重人的复杂性的作者,是不合格的小说作者。换言之,一个人只有“把人当作人”来写、“把人当作人”来理解的作家,他建构的文学世界才是有意义的。把人当作人来写,对于小说家而言,既是价值观,也是方法论。我知道这个说法乍一听有些怪,似乎多余。但这个多余的话里,包含有许多我们习焉不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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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举《西厢记》为例。莺莺和张生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不陌生。但鲜为人知的是,《西厢记》的故事并非原创,它改编自唐传奇《莺莺传》,作者是元稹。原来的标题叫《传奇》。《太平广记》收录时改作《莺莺传》并沿用到今天。为什么王实甫的《西厢记》百演不衰,而《莺莺传》却少人知晓?除了文体因素,一个是戏剧,一个是传奇故事之外,还在于人物的结局,在于创作者对于人的情感的认知。《莺莺传》讲的是“始乱终弃”,故事结尾张生变心了,但他并不羞愧,因为在他看来莺莺是天下之“尤物”。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这些杂七杂八的解释无非是说,他之所以抛弃莺莺,是因为女人是尤物,“不妖其身,必妖其人”。他认为自己的德性难以战胜妖孽,所以只好放手。这可真是奇谈怪论。但在当时的语境里,张生的“始乱终弃”却被认为是“善于补过”,并没有受到当时舆论谴责。简单地说,《莺莺传》其实是站在张生的立场,为其薄幸行为辩护的作品。这实在令人反感。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评价过《莺莺传》,认为它“篇末文过饰非,遂堕恶趣”,他还斥责张生为“薄情年少如飞絮”。了解文学史的人都知道,后代读者和作家都不满这个结局,也多次进行过改编,比较有名的是元代的董西厢,之后才有了王实甫的《西厢记》。
王西厢之所以流传至今,为人传诵,是因为它改变了男人始乱终弃还理直气壮的结局,它改变了原作中作家对莺莺情感的不尊重,整个戏剧贯穿着“愿普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主题。
中国现代文学之所以被视为“现代”,最重要也最核心的理念是它倡导“人的文学”。倡导人的平等,对人的情感的尊重。尽管中国古典文学并没有提出这样响亮的口号,但事实上,那些流传下来的、口口相授的作品,无一例外都践行着这样的文学理念,比如《梁祝》《窦娥冤》等。这是对“把人当作人”的最浅层理解,无需赘述,在今天已经成为文学常识。
就写作技术而言,作家把人当作人来写,其实就是尊重人的行为逻辑,什么样的人物有什么样的性格,什么样的性格便会导致什么样的行为方式,小说家要尊重人物本身。有人说小说家可以在小说中随意处置人物命运,小说家在文本中是国王,权力没有边界。果真如此吗?那些文学经典会告诉我们,小说文本中,小说家其实是有他的限度的,他的权力并不是无限大。并不是说他想让某个人物死去就必须死去,他想谴责就可以谴责的。一位成熟的小说家会意识到,他只有尊重小说人物的性格发展逻辑才能写好。如果一个小说家想在小说里唯我独尊,不按人物性格的逻辑发展写作,等待他的一定是失败的命运。
我想举《水浒传》做例子。其实这部小说我自己不太喜欢,因为我对小说中那种血淋淋的东西很排斥,而且,大家也知道,它对某类女性很敌视,是有厌女情节的。这是我不喜欢《水浒传》的地方。尽管我不喜欢,但我要承认,施耐庵是个很不错的小说家,他站在民间立场,他尊重人物本身性格的发展轨迹。比如林冲,一个八十万禁军教头,看到妻子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家调戏,他非常生气地冲上去。“当时林冲扳将过来,扳着他的肩胛,却认得是本官高衙内,先自手软了”。“先自手软了”写的是行动,但这个行动关乎人的内心和性格。手软以后,“怒气未消,一双眼睁着瞅那高衙内”。什么是敢怒而不敢言,敢怒而不敢打呢?林冲当时的表现就是。他的行动显示他的内心活动和性格特点。再说另外一个场景,是林冲被陆虞侯骗去吃酒,得知娘子又被高衙内骚扰。
林冲见说,吃了一惊,也不顾女使锦儿,三步做一步,跑到陆虞侯家;抢到胡梯上,却关着楼门。只听得娘子叫道:“清平世界,如何把我良人妻子关在这里!”
又听得高衙内道:“娘子,可怜见救俺!便是铁石人,也告得回转!” 林冲立在胡梯上,叫道:“大嫂!开门!”那妇人听得是丈夫声音,只顾来开门。高衙内吃了一惊,开了楼窗,跳墙走了。
在这个情节里,林冲先是“抢”到胡梯上,见关着楼门,便“立”在胡梯上,然后叫道“大嫂开门”。等那边开了门,他才上得楼来。问题是,作为八十万禁军教头,他为什么不把门踹开,他为什么没有硬闯?
林冲没有硬闯,有他没有硬闯的理由。因为没有硬闯,他才是林冲,不是鲁智深,不是武大郎。说到底,林冲是体面人,他要顾及各方颜面。也可能那一瞬间林冲没有那么多想法,但性格决定命运,也决定人物的行动。这个细节非常形象地表明,施耐庵这个小说家是懂人的,他把林冲当作林冲写,而没有把林冲当作鲁智深写,也因此,林冲这个人物的性格才变得复杂而生动。这样一个谨慎性格的人最终都被逼上梁山了,那世界也太不公道,太荒唐了。金圣叹对《水浒传》人物有个贴切评价,“鲁达粗卤是性急,史进粗卤是少年任气,李逵粗卤是蛮,武松粗卤是豪杰不受羁靮,阮小七粗卤是悲愤无说处,焦挺粗卤是气质不好”,我以为,作为批评家,他通过对不同“粗卤”的分析,赞美了小说家对每个人物个性和性格逻辑的尊重。我关于林冲这个细节的分析并非独创,作家刘震云和毕飞宇在不同场合分析过,而《水浒》的研究者在此方面的分析就更多了。它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说明好小说家如何在写作技术上尊重人和理解人。
我读文学期刊是很较真的,所以气馁时也居多。我对语言表达很挑剔,另外,我会习惯性地看小说的一些基本逻辑。比如,小说中出现爷爷和孙子的故事,我会下意识算一下,结果发现问题,年代给的有问题,如果这样,爷爷要10岁生儿子才会有这孙子,这是不把爷爷当人吧?有时候,我也会试着把故事的逻辑反推一下,倒着读,倒着读你会发现,处处是巧合,简直不能再假了。还比如,小说中这个人是小孩子,只有1米2,那么,他看到的世界和1米8的人肯定是不同的,事物比例的变化在这文本中是否体现出来了?而如果要写人变成狗后所见的世界,是否应该考虑到狗的习性?如果人变成甲虫,那么,世界的比例是不是还会发生变化?还有那种生硬为人物安插命运,那种穿着工人的衣服说着知识分子的话语;那种生硬地把作者想说的话让人物说出来,把人物当作提线木偶一样使用……这都是不尊重小说人物的表现。
二
成年以后,我轻易不敢读鲁迅的《祝福》。因为,每每想到祥林嫂问叙述人那句,“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的?”我就心里发紧,心里难过。《祝福》不仅仅写到了这个可怜女人所受到的苦难,更触及一个人内心深处的受苦。我知道有人对这个小说有质疑,不相信祥林嫂会问魂灵这样的问题,因为看起来,她这种人更应该关注温饱问题,温饱问题没解决她不会考虑魂灵问题。
这个质疑很无理,我认为,在这个疑问里,问者对于人的理解是分裂的,也是狭隘的。鲁迅的伟大其实也就在这里,他没有把一个穷人的不幸福只理解为吃不饱的问题,他并不把穷人区别对待,他认为他们和所有人一样,都有着内心的窘迫和孤苦无依。鲁迅其实是从一个更完整的层面,既在温饱问题、也在精神层面去理解人的苦。一个人不论他是穷还是富,不论这个人穿长衫还是短褂,都有他精神上的苦楚。《祝福》触及人的复杂性,人的痛苦的复杂性。这是我想说的把人当作人来写的另一个层面:尊重人,就是尊重人精神世界的复杂性,深刻表现人的痛苦、纠缠、人的欲望、希望、爱和悲伤。好作家一定得比普通人对人的理解更深入、更深刻。
在文学史上,那些优秀作家是如何理解人的精神世界的?我想选大家都熟悉的三部作品来讨论,《安娜·卡列尼娜》《包法利夫人》《带小狗的女人》,三位作家分别是托尔斯泰、福楼拜和契诃夫。之所以选这三部小说讨论,原因在于三部小说都着眼于已婚女性的情感际遇。同一个故事核,三个作家的处理不同,理解方式不同,但抵达的高度却是相近的。把三部小说进行对比阅读,我想看看,这三位作家在不同的时代,如何书写和探讨人的情感和人的复杂性,换言之,看看他们如何理解人,如何写人的精神疑难。
首先是《安娜·卡列尼娜》,1877年,这小说首版发行。小说家的同代批评家们说,这小说引起“一场真正的社会大爆炸”,因为它的每个章节都引起了无休无止的争论。“议论、推崇、非难和争吵,仿佛事情关涉到每个人最切身的问题”。陀思妥耶夫斯基读完后兴奋地评论说:“这是一部尽善尽美的艺术杰作,现代欧洲文学中没有一部同类的东西可以和它相比!”
《安娜·卡列尼娜》写的是安娜追求婚外爱情而失败的故事,列文的改革与探索则是书中另一条并行的线索。安娜·卡列尼娜是苦闷的,她渴望拥有自己的爱情,但是,最后她失望了,以卧轨自杀来结束生命。这部小说写了安娜对平庸生活的厌恶,对于卡列宁那种生活的厌恶。安娜追求爱情是如此真挚,她有蓬勃生命力,所以当这种生命力以悲剧结束时,就尤其令人心痛。我相信大家对小说中她出席晚会时选择黑色晚礼服的那个细节印象深刻。我对他写安娜“指尖处变得更细”的手指印象特别深刻。这个女人美好神秘,性感迷人,而且勇敢,但最后不得不面对绝望。今天的我们读这本小说,恐怕或多或少会有疑问,安娜其实已经和渥伦斯基在一起了,也有了孩子,可是,她为什么不快乐?她为什么还要自杀?她到底想要什么呢?最早读小说那年我还上高中,小说开头我非常不能理解,她有什么苦闷呢,但读到最后,我完全被小说吸引,我深刻同情她的际遇,并能感同身受她的苦闷。现在想想,这个女人的魅力恐怕就在于她与她的精神疑难的相遇,安娜的苦痛,并不仅仅是人们所理解的情感的不顺利,并不是情欲、婚姻或者其它东西所能解决的。
《安娜·卡列尼娜》是关于女人出轨的故事,但托尔斯泰没有简单地写男女私通,他关注的是人本身的精神际遇,一个人的旺盛的生命力与她所在的环境格格不入。他写的是个人感情需要与社会道德之间的猛烈冲突。人的苦闷、忧伤,和这种苦闷的无以解脱。安娜到底想要的是什么呢?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却可以跨越时间体会到。就是说,也许安娜和我们穿的衣服不一样,使用的语言不同,但是,我们的苦闷和痛苦却是相似的。托尔斯泰笔下的这个女人,她的爱、恨、不甘,都不是一时一地的,他尽管书写的是彼时的苦闷,但这个苦闷并不狭隘,某种程度上,他写的是全人类的苦闷。 我喜欢《包法利夫人》,据说爱玛在法文中的意思有浪漫主义的意思。这个女人并不安于和乡镇医生包法利的生活,梦想传奇式的爱情,渴望过上另一种生活,渴望获得爱情小说中那样的爱情,渴望成为不一样的自己。这位实际生活在中下层的女性,因为渴望,因为不切实际的梦想,最终成为高利贷对象,还不起债,爱情上也失败,最终服毒自尽。爱玛和安娜的故事有相似性。福楼拜写的也是一个无论在生活里还是在文学作品中都很常见的桃色事件,但作家的写作手法非凡,读这部冷静的小说对读者是一个考验,尤其是女性,因为小说家对主人公生命的委顿过程写得实在太刻骨入髓了。
《包法利夫人》是多义的,我相信,不同经历的读者会获得不同的故事内核:关于这个现实世界的单调乏味,这个世界大部分人没有理想,平庸苍白;也有些人会看到阅读给一个女人带来的狂热,爱玛常常把自己当成爱情小说中的女主人公,热爱那种“神仙欢愉”“风月乐趣”,你会看到那种爱情读物对人心智的侵蚀,不良读物对一个女人命运的改变。这方面,桑塔格有过精彩论述。
《包法利夫人》的魅力在于,它写普通女性,但是,透过这个女性,它将现实和幻想都作为了批判对象。福楼拜通过塑造爱玛这个人物,让我们看到,在理想的对照之下,现实是多么庸俗丑恶;在现实的反衬之下,理想又显得多么空虚苍白可笑。幻想与现实的强烈反差,浪漫读物的不良影响和丑恶残酷现实的腐蚀,使爱玛不得不死,是这个现实世界和理想生活之间巨大的落差使这个人走投无路。多多少少,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这个夹缝里。从这个小说中,我们常常看到人与梦想、人与想象之间奇怪的错位。爱玛常常以为自己是这个,却不是;她常常想象自己的情人是那一种人,但其实也不是。儒勒·德·戈吉耶由此发明了“包法利主义”这个名词,把它定义为“人所具有的把自己设想成另一个样子的能力”。当然,包法利夫人也使我们想到物质主义对人的侵害。小剧场上演过一部话剧就叫《包法利夫人》,写的是当下女人们的生活,看的时候观众也并不隔。无论从哪个角度,从爱玛这个人身上,我们都看到人身上固有的虚荣,人存在的某种荒诞和虚无。
我们身体里是否住着安娜和包法利夫人?有时候我会这样问自己。这两部小说共同关注的是,人如何变成另外一个自己,关注人为了变成另外一个自己所进行的那些苦苦挣扎,以及最终的悲剧命运。人的精神困境和疑难,都在安娜和爱玛身上体现了出来。这两个女人,处处冒犯常态生活,触怒平庸。我们通过她们的触怒和冒犯,重新理解人,理解世界,理解现实与理想之间的永远不能重合,也理解我们自身。这两部小说的伟大在于作家凝视和关注的是人的复杂性。我们通过阅读这两个女人,能深深认识到人身上的复杂性,人如何在道德边缘地带苦苦挣扎。“如何理解人”决定了这两部小说达到的境界。
在这里,我需要说个题外话,这两部小说之所以诞生,都源于真人真事。一个女性因爱情困扰而卧轨自杀的新闻使托尔斯泰触动,福楼拜则是看到一个乡村医生夫人服毒案的报道。他们最早看的都是新闻。今天似乎流行一种说法,再好的小说都不如新闻更直接生动,很多批评家或作家都拿这句话说事儿,说文学目前遇到的困难,也甚至因此认为,现实远大于文学,或者,文学永远跟不上现实。
我不同意这样的说法,托尔斯泰和福楼拜便是例子。他们那时候就已经有了新闻报道与小说创作之间的角力和抗衡了,但是,他们以他们的笔力告诉我们,新闻结束处小说开始。新闻事件诱发了这两位小说家写作的念头,当他们开始动手写作时,那些新闻事件早已被更新奇的事件覆盖,在今天,我们哪个会关心一两百年前那些新闻当事人的命运,他们命运的来龙去脉,有谁关心?他们的事情早已消逝。
身在这个信息碎片化时代,我们比谁都了解,一个新闻最多两天,很快就变成旧闻了。而小说家的意义也在此凸现出来——这两位小说家捕捉到了那两位无名女性的痛苦和挣扎,并且以语言文字的方式雕刻了下来,他们使她们有名,使她们面目清晰,使她们脱离了时代,成为不朽。她们就是我们人类的镜子,也许我们和她们处在不同的时代,但她们的痛苦、困惑、不安和疑难,我们都有,她们一直活到了今天。新闻和小说的重要区别在哪里?新闻里有事,没有人,没有人的灵魂,而好的小说作品里有人的激情、人的努力、人的欲望,以及人之于命运的无望搏斗、苦苦挣扎。
第三部小说,契诃夫《带小狗的女人》。它是短篇小说,写的是一对已婚男女的不为人知的地下爱情故事。男人叫古罗夫,已婚有子女,但有无数次的出轨经验;他轻视女性并称之为低等种族,但是,私下里也认知到,与男性相处比较起来,他和女性相处时比较轻松。古罗夫是在逗弄狗时与一位叫安娜的年轻少妇相识,两人相谈甚欢。
小说接下来讲古罗夫与安娜的感情与日俱增。安娜不喜欢她的丈夫。女主角年轻单纯,初次出轨,她对这段感情患得患失,感到羞愧;男人则经验丰富。后来古罗夫回到莫斯科,以为很快就可以忘记安娜,但是,距离分手已经一个月了,他仍念念不忘。后来他去戏院看戏,希望在那里遇到安娜。果然遇到了,发现两个人都一直彼此挂念。他们就这么一直幽会,没有另外的人知情。
第一次读,读到这里,我合上书。作为读者,我需要想想——作为小说家的契诃夫接下来要怎样写,他如何处理这个并不新鲜的故事,这个小说从哪里开始成为了短篇小说中的经典。中断阅读猜一猜小说的走向,是我个人的一个阅读习惯。如果我猜中了,这个作家就对我没有吸引力了,因为这个作家不让我服气;如果这个作家的处理远比我高明,我会佩服他。文学阅读,其实是读者和作家之间进行的智力较量。
接着读小说。小说写到了这个男人的思考,爱情有机会使他回望他自身,他发现了他的双面生活,“凡是构成他的生活核心的事情,统统是瞒着别人,暗地里进行的;而凡是他弄虚作假,他用以伪装自己、以遮盖真相的外衣,例如他在银行里的工作、他在俱乐部里的争论、他的所谓‘卑贱的人种’、他带着他的妻子去参加纪念会等,却统统是公开的。他根据自己来判断别人,就不相信他看见的事情,老是揣测每一个人都在秘密的掩盖下,就像在夜幕的遮盖下一样,过着他的真正的、最有趣的生活。”(契诃夫《带小狗的女人》) 在台面上、公开的场合,自己只是社会大众所认可的自己;另一面则是台面下的不能告人的自己,而恰恰那个黑暗中的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那个隐密的别人看不到的生活才是他渴望的生活。这段话像微火一样照亮了文本。古罗夫的经验和认识哪里只是他的个人经验呢?它分明还是集体经验。他是契诃夫时期的人,但在今天我们对他也不陌生——在新闻里,在网络里,在我们身边,难道我们没有看到成千上万更多的古罗夫吗?我们每个人身上难道不或多或少有古罗夫的影子?这个人,不是彼时彼地的人,他可以经历时间来到我们面前。
回到小说。女人无法再忍受两人分隔两地、偷偷摸摸的恋情。他们开始真心相爱,相爱却像雄鸟与雌鸟被强行关在不同笼子里。我们知道,从这时候开始,一个风流艳遇在文本中发展成了真正的爱情。爱情使古罗夫有了几分可爱。古罗夫“生平第一次认真地、真正地爱上了一个女人”。读到这儿,作为读者,我们不得不想,这个小说会怎么结尾?契诃夫要怎么样使这个小说结尾呢?想分手,觉得不能这样下去,这样不对;那么,找办法吧,但是又找不到。这就是人。
似乎再过一会儿,解答就可以找到,到那时候,一种崭新的、美好的生活就要开始了,不过这两个人心里很明白:离着结束还很远很远,那最复杂、最困难的道路现在才刚刚开始。(契诃夫《带小狗的女人》)
就在这里,小说结尾了。它写的是爱情,写的是爱情将生活照亮,将两个可怜人拯救。爱情使这两个人的平庸生活变得不平庸。这是部不像小说的小说,没有我们所期待的起承转合,也没有我们所谓的高潮和结局。它就在一个你不知道会停的地方停下了,而且,我们多么期待生活也能像小说一样,在某一个地方就这样停下去。这部小说启发我们对生活的理解,它让我们重新发现生活。最重要的,这部小说,通过讲述一个很普通的爱情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人的卑微又神圣,人的高贵又可怜。它似乎写了很多,它触动了我们内心中最柔软的那部分东西。那是什么呢,我们也不知道。反正,这部小说给予我们的远大于现在我们看到的容量。
合上书,我心里的感受很多,是那种既温柔,又忧伤,又悲凉的感觉,突然想到人这个物种。人是多么有趣多么复杂又多么捉摸不透啊!当我想到人这个物种时,古罗夫和安娜身上所有的道德啊是非啊突然都不存在了,我们甚至把眼光从他们之间的私情上挪开了,我们想到了别的,比如人生问题,比如爱情问题,比如人的双面性问题,人的精神上的终极孤独问题等等。读《带小狗的女人》,使我们从另一个层面去理解人,人的爱情,人的困境,生而为人的苦楚。
这三部小说写的都是婚外情,写的都是冒犯庸常生活的那种爱情。相对而言,前两部写得激烈,更戏剧些,而后面这部写得是再普通不过的人生际遇,我们每个人都似曾相识,也可能曾经体验。无论怎样,读小说把我们心中最灰暗和最柔软的部分唤醒了,最终我们不仅仅读到的是爱情本身,我们还看到人和她/他的命运之间的苦苦挣扎,我们感受到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既强悍又脆弱,既神圣又卑微的东西。“所有伟大的小说家,使我们通过某一个人物的眼光,来看到他们所希望我们看到的一切东西。不然的话,他们就不是小说家,而是诗人、历史家或宣传鼓动家了。”(伍尔夫语)这才是好小说家,这才是好小说。
三位小说家最伟大贡献在于对人的命运的不同向度的勘探,他们以他们的艺术探索,给出了他们对人的理解,对事物的理解。一个小说家是否伟大,在于他是否有那种专注的探索精神,在于他对于人的世界和人的可能性的开拓是否深入,是否能开拓我们对人的认知,使我们别有所见。有位西方批评家说,看过《安娜·卡列尼娜》的人和没看过的人是不一样的,一个人看过之前和看过之后也是有区别的。说得很好。真正的好的小说,是打开我们理解人的窗口的作品,是拓展我们理解界限的作品。好小说把人当作人来写,好小说使读者把人真正当作人来理解。
三
还是回到《红楼梦》。《红楼梦》就是把人当作人来写的典范作品。孙犁评《红楼梦》有一段话,他说:“幼时读《红楼梦》,读到贾政笞挞贾宝玉,贾母和贾政的对话,总是很受感动,眼睛湿润润的。按说,贾政和贾母都不是我喜爱的人物。后来才知道这是伦理。母子父子的伦理。薛宝钗劝说薛蟠,也很感动我,这是兄妹间的伦理。王熙凤和平儿睡下,念叨贾琏在路途上,写得也很动人,这是夫妻间的伦理。”曹雪芹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无论他们是可爱还是可恶,他都把他们当作人来理解,当作人来写。也正是书中这种对人的情感的理解,才会有无数读者与作品产生共鸣。
有时候,我也常常想,今天,我们很多父母难道不就是活脱脱的贾政、王夫人、贾母吗?不都在督促孩子为功名奔忙,孩子犯错后想尽办法护短、开脱吗?那么,如果我们生活中有贾宝玉和林黛玉,我们会喜欢他们吗?从成功学角度,从职场角度,恐怕我们更欣赏王熙凤、袭人、宝钗吧?我们有多少人能容忍能喜欢贾宝玉这种人?
当我们这样讨论《红楼梦》的时候,我们也是在讨论作家曹雪芹的伟大。他对人的理解多么令人尊敬,他宽容异端,尊重异端;他使我们理解何为不同的人,各种各样的人。仔细想想,曹雪芹对小说中的每个人都是有同情的,有同情之理解。在那样的时代,他尊重女性,理解她们,这种理解完全超越了他的阶层和阶级以及性别属性。这也是作为小说家,曹雪芹比施耐庵更胜一筹的地方,在对人和女性的理解力上,前者比后者的格局大。人越到中年,读《红楼梦》的感觉越复杂,我们从中看到的世界越不一样,我们对人的理解也会发生变化。
以赛亚·伯林有一段话,我很喜欢,他说每个时代都至少有两个层次:“一个是在上面的、公开的、得到说明的,容易被注意的、能够清楚描述的表层,可以从中卓有成效地抽象出共同点并浓缩为规律;在此之下的一条道路则是通向越来越不明显却更为本质和普遍深入的,与情感和行动水乳交融、彼此难以区分的种种特性。以巨大的耐心、勤奋和刻苦,我们能潜入表层以下——这点小说家比受过训练的‘社会科学家’做得好——但那里的构成却是黏稠的物质:我们没有碰到石墙,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但每一步都更加艰难,每一次前进的努力都夺去我们继续下去的愿望或能力。”
好的小说家一定能躲开表层,深入时代内部,尽管这样的工作艰苦卓绝。这是伯林认为的一位小说家的意义。理解人也是一样的。当今天的小说家们津津乐道乐此不疲地书写那些单位关系、人际关系时,其实书写的是表层意义上的人,是扁平的人。被那种与人际成功学有关的“流感”裹挟会使我们无暇思考:在今天,我们何以有那么多的精神困扰,孤独难眠?写作者常常会忽略我们的内心疼痛以及我们深夜的精神无依。
刚才提到的这三部小说,无一例外都是彼时彼地的婚姻,爱情以及家庭。但我也发现,这些小说脱离了具体语境,经过了时间,今天读起来还会有切肤感、真切感,依然贴近我们的内心。为什么?因为小说家都关注的是人的终极问题,关注的是人的精神疑难、精神苦闷,关注的是人的基本问题。什么才是好的写作者呢,我常想这个问题,不同时期也会有不同答案。但是,有一点肯定是不变的,好的写作者一定都是对人有无限热情的人,他们对人这个物种保持敏感——如果一个写作者对人、对人的爱、仇恨、嫉妒、虚荣等人性的基本问题不关心、不敏感、没话可说、没有自己的发现,那么,他的写作肯定行之不远。
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我把“把人当作人来写”作为衡量好小说的重要标准。尊重人的情感和行为逻辑,从整体意义上理解人,勇敢地书写人的终极疑难、精神困难,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换言之,是把人当作此时此地的人理解,还是去面对人性的深渊,去书写人的永恒的魅力和困扰?这也是写作者面对的基本问题。当然,坦率地说,面对这个问题我也没有完全想清楚。这是我目前在阅读中的一些心得。请大家批评。
责任编辑 乌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