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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机动车数量的极增,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和伤亡人数不断上升已经成为了备受关注的全球性问题。法医检验作为交通事故处理中重要的证据,其鉴定意见直接影响着当事人双方的权益。本文将从法医学角度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并谈谈法医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应用。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鉴定;应用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2-070-01
一、道路交通事故
(一)道路交通事故概念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特定道路通行过程中,由于当事人违反交通法则和通行法则,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二)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原因
1.驾驶员
据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分析,驾驶员责任占70%,对驾驶员责任事故作进一步分析,主要引起事故原因有如下方面:
(1)驾驶员违章:驾驶员酒后驾驶;驾驶员超速行驶;驾驶员违章超车;驾驶员违章装载;驾驶员违章操作。
(2)驾驶员健康状态:过度疲劳或神志模糊;视觉、听觉障碍;平衡觉、主体知觉障碍;疾病治疗期等。
2.行人违章
(1)行人乱穿道路,行人不按规定和人行道过马路;
(2)行人在道路上戏耍。
3.车辆状况
主要是对车辆缺乏维修保养,导致车辆行驶转向系或制动系控制失灵,引发事故的发生。
4.道路因素
(1)路窄、坑洼不平、行人与车混道;
(2)路障标志不明显,特别是夜晚路障标志不明显,造成驾驶员错觉。
5.其他因素
(1)故障车不设标记,造成行驶车辆碰撞;
(2)自然原因,如山洪暴发等。
二、道路交通事故的鉴定
(一)人体损伤与车辆作用关系认定
1.车辆碰撞作用直接造成人体损伤或死亡。
轻者人体组织出现闭合或开放性损伤,重者骨折或内脏组织损伤,造成人体组织结构功能障碍,极重者当即死亡或迁移死亡。
2.车辆碰撞间接造成人体损伤或死亡。
(1)疾病因素。损伤或死亡者本身存在疾病、病,车辆碰撞不是主要原因。
(2)精神因素。损伤或死亡者受到快速行驶车辆惊吓,造成精神高度紧张,出现人体损伤或死亡,瞬间可留有特征。
3.人体损伤与车辆之间无任何关系。
当事人原有残疾或严重疾病,发生损伤或死亡与车辆行驶无关联。
4.车辆碰碾压痕。
(1)查衣着,查衣服有无牵拉挂破损痕,衣服是否存在车轮花纹印痕、车轮粘附粘土。
(2)查体表、组织受压出现的特征,如体表皮肤及软组织是否存在车轮花纹压痕。
(二)检查人体
1.人体损伤检查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体损伤大多数属于机械性损伤范畴,致伤物主要是机动性与非机动性及车辆的不同部位,它可以直接作用于人体,如撞击、碾压、挤压,也可以间接作用人体,如拖、擦等。人体损伤的特征以软组织损伤、颅脑损伤、胸腹部损伤较为常见。
2.查明死亡原因
道路交通肇事死亡案件,对死者必须进行解剖,明确死亡原因、死亡时间、死亡性质等,防止极少数犯罪分子利用车辆进行他杀,或将人致死后为掩盖真相,把尸体置于公路上伪装交通事故。
(三)人体损伤鉴定标准适用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由于道路交通肇事的事故大多属过失犯罪,以经济赔偿为主;极少部分无证驾驶或肇事者伪装、逃逸肇事现场,需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可以参照《人体重伤或轻伤鉴定标准》,以便确定受害人伤情程度,量刑处罚。
2.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使用公安部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
三、法医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应用
(一)伤亡者交通参与身份的确定
1.驾驶人的确定;2.乘车人的确定;3.行人的确定;4.骑(或推)非机动人的确定
(二)损伤原因和致伤方式的鉴定
损伤是否为交通事故所为,是撞击形成还是碾压形成,或者其他方式。
(三)死亡原因和死亡時间鉴定
1.二车以上撞击或碾压,判断各车的责任;
2.逃逸事故,判断是否有遗弃伤者导致死亡问题
(四)损伤参与度鉴定
损伤与疾病因素并存时,鉴定交通事故损伤参与死亡或伤残后宫的比例。
(五)损伤程度鉴定
即重伤、轻伤和轻微伤的鉴定。它既是交通案件立案的依据,又是对肇事者进行处罚的根据。
(六)伤残评定和劳动力鉴定
对交通事故伤残者进行评定,作为赔偿的依据。
(七)法医物证鉴定
交通事故中血痕、毛发和人体组织的检验鉴定,赔偿中涉及亲子鉴定。
(八)法医毒化检验
1.酒精检验:驾驶人的血液、尿液和组织的酒精检验,判定酒后或醉酒驾车。
2.毒品检验:驾驶人的血液和尿液的毒品检验,判定是否为吸毒后驾车。
(九)法医文证审查
对交通案件中有关证据进行专业审核。
四、结束语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法医研究解决涉及人员伤亡、微量物证检验鉴定等诸多问题,通过法医学的检验分析,可以鉴定被害人损害性质及原因,确定是否为犯罪结果;对被害人或犯罪嫌疑人进行个人识别,研究案件性质、分析作案手段、发生原因以澄清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根据检验结果制作鉴定书等等,为法律工作提供了重要的证据和资料。
参考文献:
[1]梅冰松,任嘉诚.道路交通法医学刍议[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3(3).
[2]李剑戈.道路交通事故与法医学检验[J].甘肃法制报,2012(34).
[3]刘志业.论酒驾致交通事故的法医鉴定[J].法制博览,2015(3).
[4]晏庭林.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96例法医学分析[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10(2).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鉴定;应用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2-070-01
一、道路交通事故
(一)道路交通事故概念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特定道路通行过程中,由于当事人违反交通法则和通行法则,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二)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原因
1.驾驶员
据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分析,驾驶员责任占70%,对驾驶员责任事故作进一步分析,主要引起事故原因有如下方面:
(1)驾驶员违章:驾驶员酒后驾驶;驾驶员超速行驶;驾驶员违章超车;驾驶员违章装载;驾驶员违章操作。
(2)驾驶员健康状态:过度疲劳或神志模糊;视觉、听觉障碍;平衡觉、主体知觉障碍;疾病治疗期等。
2.行人违章
(1)行人乱穿道路,行人不按规定和人行道过马路;
(2)行人在道路上戏耍。
3.车辆状况
主要是对车辆缺乏维修保养,导致车辆行驶转向系或制动系控制失灵,引发事故的发生。
4.道路因素
(1)路窄、坑洼不平、行人与车混道;
(2)路障标志不明显,特别是夜晚路障标志不明显,造成驾驶员错觉。
5.其他因素
(1)故障车不设标记,造成行驶车辆碰撞;
(2)自然原因,如山洪暴发等。
二、道路交通事故的鉴定
(一)人体损伤与车辆作用关系认定
1.车辆碰撞作用直接造成人体损伤或死亡。
轻者人体组织出现闭合或开放性损伤,重者骨折或内脏组织损伤,造成人体组织结构功能障碍,极重者当即死亡或迁移死亡。
2.车辆碰撞间接造成人体损伤或死亡。
(1)疾病因素。损伤或死亡者本身存在疾病、病,车辆碰撞不是主要原因。
(2)精神因素。损伤或死亡者受到快速行驶车辆惊吓,造成精神高度紧张,出现人体损伤或死亡,瞬间可留有特征。
3.人体损伤与车辆之间无任何关系。
当事人原有残疾或严重疾病,发生损伤或死亡与车辆行驶无关联。
4.车辆碰碾压痕。
(1)查衣着,查衣服有无牵拉挂破损痕,衣服是否存在车轮花纹印痕、车轮粘附粘土。
(2)查体表、组织受压出现的特征,如体表皮肤及软组织是否存在车轮花纹压痕。
(二)检查人体
1.人体损伤检查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体损伤大多数属于机械性损伤范畴,致伤物主要是机动性与非机动性及车辆的不同部位,它可以直接作用于人体,如撞击、碾压、挤压,也可以间接作用人体,如拖、擦等。人体损伤的特征以软组织损伤、颅脑损伤、胸腹部损伤较为常见。
2.查明死亡原因
道路交通肇事死亡案件,对死者必须进行解剖,明确死亡原因、死亡时间、死亡性质等,防止极少数犯罪分子利用车辆进行他杀,或将人致死后为掩盖真相,把尸体置于公路上伪装交通事故。
(三)人体损伤鉴定标准适用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由于道路交通肇事的事故大多属过失犯罪,以经济赔偿为主;极少部分无证驾驶或肇事者伪装、逃逸肇事现场,需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可以参照《人体重伤或轻伤鉴定标准》,以便确定受害人伤情程度,量刑处罚。
2.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使用公安部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
三、法医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应用
(一)伤亡者交通参与身份的确定
1.驾驶人的确定;2.乘车人的确定;3.行人的确定;4.骑(或推)非机动人的确定
(二)损伤原因和致伤方式的鉴定
损伤是否为交通事故所为,是撞击形成还是碾压形成,或者其他方式。
(三)死亡原因和死亡時间鉴定
1.二车以上撞击或碾压,判断各车的责任;
2.逃逸事故,判断是否有遗弃伤者导致死亡问题
(四)损伤参与度鉴定
损伤与疾病因素并存时,鉴定交通事故损伤参与死亡或伤残后宫的比例。
(五)损伤程度鉴定
即重伤、轻伤和轻微伤的鉴定。它既是交通案件立案的依据,又是对肇事者进行处罚的根据。
(六)伤残评定和劳动力鉴定
对交通事故伤残者进行评定,作为赔偿的依据。
(七)法医物证鉴定
交通事故中血痕、毛发和人体组织的检验鉴定,赔偿中涉及亲子鉴定。
(八)法医毒化检验
1.酒精检验:驾驶人的血液、尿液和组织的酒精检验,判定酒后或醉酒驾车。
2.毒品检验:驾驶人的血液和尿液的毒品检验,判定是否为吸毒后驾车。
(九)法医文证审查
对交通案件中有关证据进行专业审核。
四、结束语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法医研究解决涉及人员伤亡、微量物证检验鉴定等诸多问题,通过法医学的检验分析,可以鉴定被害人损害性质及原因,确定是否为犯罪结果;对被害人或犯罪嫌疑人进行个人识别,研究案件性质、分析作案手段、发生原因以澄清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根据检验结果制作鉴定书等等,为法律工作提供了重要的证据和资料。
参考文献:
[1]梅冰松,任嘉诚.道路交通法医学刍议[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3(3).
[2]李剑戈.道路交通事故与法医学检验[J].甘肃法制报,2012(34).
[3]刘志业.论酒驾致交通事故的法医鉴定[J].法制博览,2015(3).
[4]晏庭林.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96例法医学分析[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