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治文明的主体建设

来源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xcheng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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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主体因素主要就是党和人民,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正确处理党和人民的关系,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需要党内民主、公民意识、主体间合理的信息接受与反馈机制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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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考察了2005年欧盟宪法条约在荷兰与法国遭到否决后英国关于欧洲的讨论,考察了欧盟宪法条约将欧盟作为政府间关系和超国家实体两个概念之间的冲突,描述了在关于欧洲前景的讨论中欧盟各种可能的发展方向及相互重叠的欧洲形象。文章认为,“一切照旧”是欧盟之后最有可能的发展前景。但是宪法条约的命运表明,欧盟不可能在通过政治家之间的和解来假设公民同意的老路上有所发展。为联盟寻找一个新的合法性基础,美国的经验仍然值得考虑。
从各个方面来考察,政党体制的发展主要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律:政党体制发展的总体方向是现代化与民主化;现代政党体制是价值的普适性和形式的民族性相结合的产物,两者的冲突与交融推动着政党体制的发展;政党体制存在的价值在于其自身独特的功能,政党体制的生命力与政党和政党体制功能的实现程度成正比;制度化是现代政党体制的内在发展要求;市场经济、公民社会与公民文化是现代政党体制生长的土壤和运行的基础与保证。
把握社会与政治间的良性互动关系,通过政治发展以响应社会分化中不断涌现的多元社会诉求,建立和完善政治“安全阀”机制,是当前构建社会和谐的着力点。现代社会冲突论与构建社会和谐并不矛盾,并为政治发展提供了理论范式。在容纳其社会诉求的前提下,社会中间阶层是社会和谐的骨干力量,并为政治发展提供良性推动力。
本文认为,和谐社会不是抽象、空洞的口号,而是一个具体的、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实践行动。为了把和谐社会的理念落到实处,作者以深圳为例,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指标化、制度化和心灵化三位一体的系统工程。
本文认为,“和谐”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这是由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性质决定的,是建立在不断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基础上的,它贯穿和体现于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主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实践中。
和谐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高度发展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和谐政治建设的全局性和根本性任务是协调好五大战略关系,即党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关系;统治与治理的关系;政治改革、政治发展与政治稳定的关系;融入世界主流与保持中国特色的关系。
本文以作者对闽西北农村的长期实地调查为基础,从村庄及农民群体自身的立场出发,对建国以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特别是所有权制度的演变过程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从中可以看出,农民对农村土地产权的认知是如何从土改时的私有制意识转到人民公社时期的“虚幻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意识”,并过渡到现在的“自主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意识”的。这种地权意识的变化对于我们理解村级土地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异化包括土地纠纷现象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
城市在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生存需要、发展需要和享受需要等方面,起着农村不可替代的作用。人类不断拓展和提升的生存需要、发展需要和享受需要,既是城市化的始初出发点,又是城市化的终极目标。由于城市与乡村具有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决定着我国城市化的目标,不是消灭乡村而是实现城乡一体化。
本文遵循“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出在培养新型农民的具体措施中寻求建设新农村的根本出路,并强调通过引导农民民主决策、加强民主意识,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促成农村政治文明的发展,以确保实现新农村建设的良性发展。
现代性的观念缘起于欧洲的启蒙运动,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内在统合构成了初始现代性的本意。随着工业化过程的展开,现代性日趋偏颇,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逐渐走向分裂和对抗。在后工业时代,西方社会出现的后现代性是对现代性的反拨和颠覆。现代性和后现代性都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超越“现代性”和“后现代性”之争,选择“新现代性”。新现代性在认同主体、本质、发展、科学、理性、人道、自由、公平、正义等基本理念的同时,提出了主体多元性、本质多重性、叙事多层性、发展多向性、关系平衡性等新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