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设立环境法院是应对环境危机,解决环境纠纷的通行方法之一。环境法院的两大先驱是澳大利亚南新南威尔士州的土地与环境法院和新西兰的环境法院。以《资源管理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新西兰环境法院,体系完善、成效显著。由于组织结构、权力职能科学可行,适合新西兰的实际情况,故在新西兰环境纠纷的解决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新西兰环境诉讼中的重新审查制度、公法性质诉讼制度、环境法庭组成人员的多元化以及调解程序都可供我们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