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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监察是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确定的四项经常性工作之一。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第一要务,是为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促进生产经营健康有序进行的有效切入点,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源头治理、构建和谐矿(厂)区的有效手段。其运作方法的创新、程序的规范、立项的准确则直接关系着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化和提高。结合我们效能监察工作的实践,就其运作方法作如下创新。
一、有效目标,量化考核刚性,增强效能监察工作
目标管理是煤化工企业推行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效能监察目标,就是纪检监察部门为实现和达到每个阶段的效能监察目的而采取的管理措施和方法。效能监察实践使我们感到,把目标管理引入这项工作,有助于上级监察部门对下级部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和控制,使考核、奖罚等工作都能在既定的轨道上有意识、有组织、有秩序地运行。
1、进一步完善目标体系。我们所说的目标,是一个阶段内效能监察工作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标准。目标的选择与确定,对每年的效能监察能否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会产生直接影响。一是要具系统性。每年效能监察领导小组都会根据上年度效能监察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自己的总目标、基层单位的分目标,既有年度的长远性内容,又有季度甚至月度近期指标,使这些目标有的放矢、指导全局;二是要具可行性。对于煤矿而言,目标的选择确定,应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和其它各种制约因素,在下达目标时从理性上就清楚这些大小目标经过上下的共同努力是可以完成的。
2、切实完善计划体系。周密的计划是实现效能监察目标的可靠保证,我们常说的效能监察计划有年度计划和单项效能监察计划之分。年度计划,就是年度总体效能监察实施计划、计划目标、实施步骤等,这个计划是宏观的,且有明确的项目和要参与的内容,具有指令性特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规定动作。单项效能监察(也称专项)计划就是对某一专项治理而制定的工作方略,又是微观的、具体的,具有“规定”和“自选”动作的两方面特性。
3、逐步完善责任体系。在长期的效能监察工作实践中,关于责任一定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责任必须量化。虚化或“模棱两可”的责任很难考核。量化为效益指标,且与“一把手”和党政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年薪”奖励相结合,就能引起重视,增强自觉性、责任感;二是合同必须签订。也就是上级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必须与下级效能监察工作的负责人签订责任合同。每年把下达的指标分解到各专业效能监察网点单位,且以合同形式考核指标内容,把责任细化落实到人;三是考核必须严格。对这项工作的考核不能凭感官印象,而要采取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年终细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据立项数量、原始资料、档案内容、成果数字及拓宽渠道等情况,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四是奖罚必须兑现。这是总结推进效能监察工作的关键,因此每年对效能监察工作开展的好、超额完成指标且有创新的单位要给予适当奖励;对完不成指标、且工作不积极的单位或个人不仅要按照《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给予适当的处罚,还要同干部政绩考核、年薪奖励相挂钩,严格落实奖罚。
二、健全机制,严格管理,深化效能监察
效能监察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取得企业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有一套成型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是做好效能监察的重要保证。
1、完善组织领导机制。从集团公司到各矿务局,再到各基层网点单位都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有关副职担任,且根据业务划分、系统类别、成立物资供销、后勤服务、财务审计、三产多经等多个专业小组,分别领导和衔接整个效能监察工作。同时还必须增加财务、劳资、审计、计划企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以增强专业性。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年度、季度总体效能监察目标和工作计划的制定;二是负责涉及全局性的效能监察项目的立项和审批;三是负责重大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所遇问题的协调解决;四是负责审核、评价效能监察成果,并按认定数额落实奖罚。
2、健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实践证明,效能监察不能唱“独角戏”,必须注重依靠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在新时期,特别是在煤炭企业走向市场,企业实行精细化管理的情况下,健全效能监察工作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用制度约束和规范就显得非常重要。同时把“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突破,一条线一条线规范,一个方面一个方面治理”作为协调配合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其协调配合的机制内容应包括:协调配合的形式和内容、方式和方法,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及例会制度等,集团公司相继出台的<效能监察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招议标比价采购管理办法》、《企业领导人员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对促进全局的效能监察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落实业务管理机制。一是要规范。效能监察有其自身特点和内在要求,必须按照一定的工作原则和工作程序进行。在改革的大环境下,运作过程可细化分解为“十个一”212作程序。即:一个项目必做一次立项调查,一个项目必签一份责任书,一个项目必有一个协调组织机构,一个项目必有一套实施方案,一个问题必下发一份监察建议,一个环节必有一份监察记录,一个项目必有一张成果核定表,一个项目必有一套完整档案,一个项目必有一篇专题报告,一个项目必有一份调查分析材料,从而使监察一个问题,制定一项措施,堵塞一个漏洞最终变成现实。二是检查过程有依据。效能监察具有主动出机、监督范围广的特点。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深入各单位、网点开展这项工作,除了有局党政关于效能监察工作的制度文件,还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选题立项调查制度、实施监察考核制度、效能评价问责制度、项目成果奖惩制度,把效能监察工作贯穿于每一个管理环节、深入到每一个关键部门、渗透到每一个重要岗位。三是考核惩处有基础。在考核上要统一表格、统一标准,实行立项、调查取证、认定终结、领导审核把关制度。同时还要把年度计划呈报、季度通报、年终汇报、抽查考核相结合,对于监察出的问题,要视情节,落实《谈话制度》和警示训诫三项制度,重大问题要按照重大失误追究制度落实追究。
三、精心组织、灵活运用。进一步深化效能监察
效能监察的实施过程是一个科学严密的组织过程。因此,在煤炭化工企业管理不断细化,管理的理念、管理的方法不断更新,措施进一步到位的情况下,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化、细化,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适合煤化工企业特点的方式方法。
1、在选题立项上,把统一部署、分项 实施与集中解决突出性问题相结合。在煤化工企业经济运行出现困难的情况下,需要我们监督的问题很多,但限于自身力量,又不能四面出击。因此,我们必须着眼于全局,从保证企业改革和经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的基点出发,在对年度和某阶段效能监察工作做出多方面的部署和要求的基础上,可选一些领导关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比较突出的、能够取得实效的效能监察项目,组织全系统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规模性的监督检查活动,力求每年解决一两个倾向性问题。近年来,集团公司范围内先后开展了清查治理“小金库”、基层区队截留克扣冒领职工工资奖金、公款吃喝、借机敛财等问题;开展了以督查债权责任人清欠为主要内容的清欠效能监察;开展了整顿供用电市场、物资采购秩序、废旧设备处理、煤炭销售为内容的“整顿”活动,均取得了良好效果。效能监察成果逐年提高,领域不断扩大。
2、在组织形式上,把以纪检监察为主与以党政的名义进行相结合。效能监察工作的机制比较明确,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对于涉及范围不大,内容单一、专业性不强、问题易于查清的效能监察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应按照其工作机制内容进行。而对于有些不便于公开和扩大范围的监察事项,如纪检监察掌握一定的案件线索,需通过效能监察的方式对问题进行调查。一是要与查办案件相结合。凡领导安排、群众举报或财务、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纪监部门要迅速立项,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二是与业务部门凝聚人力。要解决基层个别单位效能监察只见“两头”不见“中间”,只见“数字”不见工作的问题,纪监部门要与效能监察小组一道查找漏洞,会同相关部门一起研究解决办法,共同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另外,对于涉及范围大、内容广泛或综合性、专业性比较强、难度比较大、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的监察项目,必须以党政名义进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3、在规范认定上,应由纪检监察牵头组织实施与调动相关部门积极性相结合。认定是效能监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一切程序和工作都是由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和实施的,而相关部门则处于从属地位。效能监察本身专业性比较强,计划、审计、劳资、财务等业务部门所分管的内容不同,每一项成果都可能与某一部门的业务相联系,可以说这个部门最有发言权,把这些部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从项目立项、督查落实、申报认定、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的全过程,都应听取这些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其年度或阶段成果价值、措施完善等整个过程中的作用发挥实施奖励,变被动为主动,发挥其积极性。在认定过程中,一是要按照标准认真核对,其项目内容必须符合年初效能监察的立项范围,程序必须规范;二是所报资料必须客观具体,表格填报要准确,涉列项目的归类、提法要同认定标准相吻合,编报的说明要详细,不能词不达意,做到有的放矢;三是折算要客观具体,要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对于一些标准未包括的部分内容则要发挥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的作用。对标准适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四是奖励要落实到位,要设立奖励基金,把各单位通过效能监察增加的经济效益和挽回的经济损失,按比例提取奖励基金,以奖励优秀成果和项目参与人,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创造力。
(作者单位: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
一、有效目标,量化考核刚性,增强效能监察工作
目标管理是煤化工企业推行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效能监察目标,就是纪检监察部门为实现和达到每个阶段的效能监察目的而采取的管理措施和方法。效能监察实践使我们感到,把目标管理引入这项工作,有助于上级监察部门对下级部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和控制,使考核、奖罚等工作都能在既定的轨道上有意识、有组织、有秩序地运行。
1、进一步完善目标体系。我们所说的目标,是一个阶段内效能监察工作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标准。目标的选择与确定,对每年的效能监察能否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会产生直接影响。一是要具系统性。每年效能监察领导小组都会根据上年度效能监察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自己的总目标、基层单位的分目标,既有年度的长远性内容,又有季度甚至月度近期指标,使这些目标有的放矢、指导全局;二是要具可行性。对于煤矿而言,目标的选择确定,应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和其它各种制约因素,在下达目标时从理性上就清楚这些大小目标经过上下的共同努力是可以完成的。
2、切实完善计划体系。周密的计划是实现效能监察目标的可靠保证,我们常说的效能监察计划有年度计划和单项效能监察计划之分。年度计划,就是年度总体效能监察实施计划、计划目标、实施步骤等,这个计划是宏观的,且有明确的项目和要参与的内容,具有指令性特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规定动作。单项效能监察(也称专项)计划就是对某一专项治理而制定的工作方略,又是微观的、具体的,具有“规定”和“自选”动作的两方面特性。
3、逐步完善责任体系。在长期的效能监察工作实践中,关于责任一定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责任必须量化。虚化或“模棱两可”的责任很难考核。量化为效益指标,且与“一把手”和党政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年薪”奖励相结合,就能引起重视,增强自觉性、责任感;二是合同必须签订。也就是上级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必须与下级效能监察工作的负责人签订责任合同。每年把下达的指标分解到各专业效能监察网点单位,且以合同形式考核指标内容,把责任细化落实到人;三是考核必须严格。对这项工作的考核不能凭感官印象,而要采取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年终细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据立项数量、原始资料、档案内容、成果数字及拓宽渠道等情况,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四是奖罚必须兑现。这是总结推进效能监察工作的关键,因此每年对效能监察工作开展的好、超额完成指标且有创新的单位要给予适当奖励;对完不成指标、且工作不积极的单位或个人不仅要按照《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给予适当的处罚,还要同干部政绩考核、年薪奖励相挂钩,严格落实奖罚。
二、健全机制,严格管理,深化效能监察
效能监察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取得企业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有一套成型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是做好效能监察的重要保证。
1、完善组织领导机制。从集团公司到各矿务局,再到各基层网点单位都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有关副职担任,且根据业务划分、系统类别、成立物资供销、后勤服务、财务审计、三产多经等多个专业小组,分别领导和衔接整个效能监察工作。同时还必须增加财务、劳资、审计、计划企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以增强专业性。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年度、季度总体效能监察目标和工作计划的制定;二是负责涉及全局性的效能监察项目的立项和审批;三是负责重大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所遇问题的协调解决;四是负责审核、评价效能监察成果,并按认定数额落实奖罚。
2、健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实践证明,效能监察不能唱“独角戏”,必须注重依靠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在新时期,特别是在煤炭企业走向市场,企业实行精细化管理的情况下,健全效能监察工作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用制度约束和规范就显得非常重要。同时把“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突破,一条线一条线规范,一个方面一个方面治理”作为协调配合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其协调配合的机制内容应包括:协调配合的形式和内容、方式和方法,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及例会制度等,集团公司相继出台的<效能监察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招议标比价采购管理办法》、《企业领导人员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对促进全局的效能监察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落实业务管理机制。一是要规范。效能监察有其自身特点和内在要求,必须按照一定的工作原则和工作程序进行。在改革的大环境下,运作过程可细化分解为“十个一”212作程序。即:一个项目必做一次立项调查,一个项目必签一份责任书,一个项目必有一个协调组织机构,一个项目必有一套实施方案,一个问题必下发一份监察建议,一个环节必有一份监察记录,一个项目必有一张成果核定表,一个项目必有一套完整档案,一个项目必有一篇专题报告,一个项目必有一份调查分析材料,从而使监察一个问题,制定一项措施,堵塞一个漏洞最终变成现实。二是检查过程有依据。效能监察具有主动出机、监督范围广的特点。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深入各单位、网点开展这项工作,除了有局党政关于效能监察工作的制度文件,还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选题立项调查制度、实施监察考核制度、效能评价问责制度、项目成果奖惩制度,把效能监察工作贯穿于每一个管理环节、深入到每一个关键部门、渗透到每一个重要岗位。三是考核惩处有基础。在考核上要统一表格、统一标准,实行立项、调查取证、认定终结、领导审核把关制度。同时还要把年度计划呈报、季度通报、年终汇报、抽查考核相结合,对于监察出的问题,要视情节,落实《谈话制度》和警示训诫三项制度,重大问题要按照重大失误追究制度落实追究。
三、精心组织、灵活运用。进一步深化效能监察
效能监察的实施过程是一个科学严密的组织过程。因此,在煤炭化工企业管理不断细化,管理的理念、管理的方法不断更新,措施进一步到位的情况下,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化、细化,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适合煤化工企业特点的方式方法。
1、在选题立项上,把统一部署、分项 实施与集中解决突出性问题相结合。在煤化工企业经济运行出现困难的情况下,需要我们监督的问题很多,但限于自身力量,又不能四面出击。因此,我们必须着眼于全局,从保证企业改革和经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的基点出发,在对年度和某阶段效能监察工作做出多方面的部署和要求的基础上,可选一些领导关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比较突出的、能够取得实效的效能监察项目,组织全系统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规模性的监督检查活动,力求每年解决一两个倾向性问题。近年来,集团公司范围内先后开展了清查治理“小金库”、基层区队截留克扣冒领职工工资奖金、公款吃喝、借机敛财等问题;开展了以督查债权责任人清欠为主要内容的清欠效能监察;开展了整顿供用电市场、物资采购秩序、废旧设备处理、煤炭销售为内容的“整顿”活动,均取得了良好效果。效能监察成果逐年提高,领域不断扩大。
2、在组织形式上,把以纪检监察为主与以党政的名义进行相结合。效能监察工作的机制比较明确,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对于涉及范围不大,内容单一、专业性不强、问题易于查清的效能监察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应按照其工作机制内容进行。而对于有些不便于公开和扩大范围的监察事项,如纪检监察掌握一定的案件线索,需通过效能监察的方式对问题进行调查。一是要与查办案件相结合。凡领导安排、群众举报或财务、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纪监部门要迅速立项,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二是与业务部门凝聚人力。要解决基层个别单位效能监察只见“两头”不见“中间”,只见“数字”不见工作的问题,纪监部门要与效能监察小组一道查找漏洞,会同相关部门一起研究解决办法,共同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另外,对于涉及范围大、内容广泛或综合性、专业性比较强、难度比较大、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的监察项目,必须以党政名义进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3、在规范认定上,应由纪检监察牵头组织实施与调动相关部门积极性相结合。认定是效能监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一切程序和工作都是由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和实施的,而相关部门则处于从属地位。效能监察本身专业性比较强,计划、审计、劳资、财务等业务部门所分管的内容不同,每一项成果都可能与某一部门的业务相联系,可以说这个部门最有发言权,把这些部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从项目立项、督查落实、申报认定、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的全过程,都应听取这些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其年度或阶段成果价值、措施完善等整个过程中的作用发挥实施奖励,变被动为主动,发挥其积极性。在认定过程中,一是要按照标准认真核对,其项目内容必须符合年初效能监察的立项范围,程序必须规范;二是所报资料必须客观具体,表格填报要准确,涉列项目的归类、提法要同认定标准相吻合,编报的说明要详细,不能词不达意,做到有的放矢;三是折算要客观具体,要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对于一些标准未包括的部分内容则要发挥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的作用。对标准适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四是奖励要落实到位,要设立奖励基金,把各单位通过效能监察增加的经济效益和挽回的经济损失,按比例提取奖励基金,以奖励优秀成果和项目参与人,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创造力。
(作者单位: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