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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技术创新的实质是硬技术与软技术的集成。技术创新各主体通过资源共享、知识分享机制展开横向、开放、网络式协同创新。对珠三角地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实证研究表明,校企合作对于相关企业技术创新人才投入、技术投入、创新意识、企业制度创新产生了较为积极显著的影响,但是对于促进企业将新技术转化为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以及增加产品价值的成效不显著。对此,校政企共建校企协同创新中心、完善技术创新保障与服务体系、注重职业院校校企文化融合是提升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技术创新成效的实施路径。
关键词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技术创新;珠三角地区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6)25-0034-06
一、软技术与技术创新
(一)技术概念的进化
美国科学家比尔·乔伊(Bill Joy)指出,21世纪最强有力的技术—机器人、基因工程和纳米技术正在威胁人类走向毁灭[1]。人类社会面临的诸多问题如生态环境的破坏、技术的不当使用等都迫使我们反思,对于技术的理解,不能仅停留在对于自然界的支配与改造的认识层面,而更应该重视对于人类自身及行为技术的深入研究,回到技术的逻辑起点,全面认识技术的内涵。
古希腊柏拉图(Plato)认为,技术包括获得术(学习术、知识获得术、利润获得术、斗争术、狩猎术与制作术)与制作术(实物制作术与影像制作技术)。达赛欧(Friedrich Dassauer)认为,技术要符合自然法则、合目的的加工、具有创造性的目的[2]。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认为,将技术表述为目的与行为这一命题并没有揭示技术的本质,他认为,技术是一种解蔽的方式。中国学者董光璧认为,从知识的视角看,技术是可操作的知识(科学是理论的知识);从方法的视角看,技术是方法,属于发明(科学是发现);从活动的角度看,技术的目的在于实践(科学的目的在于认识)[3]。
虽然对于技术的理解,学界难以形成统一的认识,但是笔者认为,技术既不是主观的技能、技巧或智力,也不只是客观科学体系中的物质手段、工艺程序或设计,技术存在于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人类活动体系(认识和改造自然界的活动、认识和改造社会的活动、认识和改造思维的活动)之中,是具有操作性的知识体系,包括实体世界的硬技术与意象世界的软技术,是物理因素、心理因素、文化因素、社会因素的融合。
(二)技术创新的实质——硬技术与软技术的集成
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认为,创新是经济系统引入新的生产函数,更新了成本曲线。成思危认为,创新包括把一种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服务引入市场,实现其商业价值的过程(技术创新);把一种新思想、新方法、新手段,或者新的组织形式引入到企业或国家的管理中,并取得相应效果的过程(管理创新);将一种新关系、新体制或者新机制引入到人类的社会和经济活动中,并且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过程(制度创新)。
如将创新区分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将软技术误认为是管理或制度来研究,究其原因,是没有弄清楚技术创新的本质。加州大学教授马丁·肯尼(Martin Kenney)在《硅谷的组建新公司的机构》一文中指出,硅谷不同于一般的产业集群区或者难以用普通的产业集群理论研究和解释的地方在于,其不仅是新公司、新技术和新产业的基地,而且是培育和发展新型商业模式的发源地。我国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omputer Integrated Manufacturing System,CIMS)技术专家经过长期的探索与实践,证明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成功的关键在于软硬件技术之集成,即信息、自动化和加工技术必须与企业组织文化、制度以及企业能力集成[4]。技术创新不仅是技术活动、商业活动(技术转移过程),還应包括控制和管理技术的活动。
笔者认为,技术创新的本质是硬技术与软技术的集成,从创新主体维度分析是企业与外部其他组织的协同创新,从创新客体维度分析是对于产品、服务、过程、规则的创新。技术创新蕴含着人的思维、观念等“人”性的力量,技术创新的结果往往是创造性地开辟新市场、开发新产品和新服务、创造与更新知识、提升管理水平。
(三)校企合作与技术创新的内在机制
在价值论上,职业院校尤其是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功能定位应不局限于人才培养,还应注重科学研究(应用型研究)、社会服务(服务区域经济、文化建设)等价值实现。在科学研究方面,职业院校与研究型院校相比,其研究的位阶上存在差异,具体而言,研究型本科院校应致力于基础研究,探究学科的基本科学规律和普遍知识,而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应立足于上一位阶研究成果的应用研究,进行应用性、生产性等具体操作层面的研究,将抽象、原理性、纯粹科学研究具化为新产品、新工艺、新管理规范、新业务流程,重视将科研成果服务于广大中小企业或普通受众。
在本体论上,科技创新体系分为知识创新体系(研究型大学为主体)和技术创新体系(企业为主体),通过科学发现、成果转化、新技术应用等三个方面的工作,实现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衔接机制的构建[5]。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技术创新应以企业为主体,在研究型大学的知识创新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由企业提出技术创新需求,职业院校提供智力支持,校企共同进行新技术应用层面的合作,促进上游科学研究的知识成果在应用领域的转化,促进科技成果的产品化、商业化应用与推广,着力在“新技术应用”层面展开合作。
在方法论上,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技术创新通过校企技术应用创新项目合作(契约方式)、校企共建技术创新中心(股份制方式)、职教集团协同创新(一体化方式)等模式开展。在具体合作路径上,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技术创新不仅指高校和企业共同参与具体的创新项目过程,也包括基于技术创新项目的相关业务往来,即包含纯商品交易式的技术转让以及职业院校参与产品技术研发、技术应用创新的过程。 二、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成效分析——基于珠三角区域企业技术创新实证调研
(一)校企合作与产业集群技术创新
“线性范式”企业技术创新过程。关于单个企业技术创新溢出效应的研究,即产业集群技术创新的“线性范式”主要内涵是:校企合作优化企业内部创新系统,影响单个企业技术知识转移和技术知识开发的转化过程,产生产业集群技术溢出效应,进而促进产业升级、优化产业链内部组织结构。
“集群网络范式”企业技术创新过程。“线性范式”无法解释目前职业教育集团、职业教育联盟的校校合作、职业院校与数家企业协同创新的复杂性实践问题。基于产业集群网络创新视角分析,技术创新的主体包括企业群、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或专门服务校合作的组织)、学校群,各创新主体通过资源共享、知识分享机制展开横向、开放、网络式协同创新,并构建和实施激励机制、分配机制,创新长效合作创新机制。在具体创新过程中,校企合作线性创新(职业院校与单个企业协调创新)通过在产业集群内部企业间的学习效应(技术引进与学习、技术人员自然流动等)形成技术外部性即技术溢出,提升整个产业技术水平,同时通过垂直溢出效应给整个产业链带来技术的变革动力。此外,学校间的联盟与合作、学校与企业群产学研联盟实体(如职教集团)协同创新、学校与企业通过中介组织搭建桥梁形成创新型网络集群,通过激励机制、技术支撑机制、知识产权机构来构建多方合作主体的信任机制,形成校企合作知识集成耦合路径,构筑协同创新的制度基石,动态累积循环,实现校企合作利益相关者(企业、职业院校、学生、家长、政府、中介组织)各方共赢的局面[6]。
(二)校企合作技术创新评价指标构建
徐晔、陶长琪、丁晖(2015)采用知识创新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管理与制度创新能力、区域产业创新贡献能力四个指标构建区域创新系统评价指标体系,其中技术创新能力划分为两个二级指标,即技术开发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数、大中型企业技术开发投入、重大科学技术成果数和或国家科技进步奖数目)、技术转化应用能力(技术成交额、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7]。柳卸林、高太山认为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知识创造、知识获取、企业创新、创新环境、创新绩效[8]。
国内外学者在研究区域创新能力中通常把企业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环境与制度创新作为独立的研究指标,把技术创新理解为新产品研发与推广、新工艺流程改进的硬技术升级过程;用技术创新采用企业研发(R
关键词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技术创新;珠三角地区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6)25-0034-06
一、软技术与技术创新
(一)技术概念的进化
美国科学家比尔·乔伊(Bill Joy)指出,21世纪最强有力的技术—机器人、基因工程和纳米技术正在威胁人类走向毁灭[1]。人类社会面临的诸多问题如生态环境的破坏、技术的不当使用等都迫使我们反思,对于技术的理解,不能仅停留在对于自然界的支配与改造的认识层面,而更应该重视对于人类自身及行为技术的深入研究,回到技术的逻辑起点,全面认识技术的内涵。
古希腊柏拉图(Plato)认为,技术包括获得术(学习术、知识获得术、利润获得术、斗争术、狩猎术与制作术)与制作术(实物制作术与影像制作技术)。达赛欧(Friedrich Dassauer)认为,技术要符合自然法则、合目的的加工、具有创造性的目的[2]。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认为,将技术表述为目的与行为这一命题并没有揭示技术的本质,他认为,技术是一种解蔽的方式。中国学者董光璧认为,从知识的视角看,技术是可操作的知识(科学是理论的知识);从方法的视角看,技术是方法,属于发明(科学是发现);从活动的角度看,技术的目的在于实践(科学的目的在于认识)[3]。
虽然对于技术的理解,学界难以形成统一的认识,但是笔者认为,技术既不是主观的技能、技巧或智力,也不只是客观科学体系中的物质手段、工艺程序或设计,技术存在于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人类活动体系(认识和改造自然界的活动、认识和改造社会的活动、认识和改造思维的活动)之中,是具有操作性的知识体系,包括实体世界的硬技术与意象世界的软技术,是物理因素、心理因素、文化因素、社会因素的融合。
(二)技术创新的实质——硬技术与软技术的集成
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认为,创新是经济系统引入新的生产函数,更新了成本曲线。成思危认为,创新包括把一种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服务引入市场,实现其商业价值的过程(技术创新);把一种新思想、新方法、新手段,或者新的组织形式引入到企业或国家的管理中,并取得相应效果的过程(管理创新);将一种新关系、新体制或者新机制引入到人类的社会和经济活动中,并且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过程(制度创新)。
如将创新区分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将软技术误认为是管理或制度来研究,究其原因,是没有弄清楚技术创新的本质。加州大学教授马丁·肯尼(Martin Kenney)在《硅谷的组建新公司的机构》一文中指出,硅谷不同于一般的产业集群区或者难以用普通的产业集群理论研究和解释的地方在于,其不仅是新公司、新技术和新产业的基地,而且是培育和发展新型商业模式的发源地。我国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omputer Integrated Manufacturing System,CIMS)技术专家经过长期的探索与实践,证明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成功的关键在于软硬件技术之集成,即信息、自动化和加工技术必须与企业组织文化、制度以及企业能力集成[4]。技术创新不仅是技术活动、商业活动(技术转移过程),還应包括控制和管理技术的活动。
笔者认为,技术创新的本质是硬技术与软技术的集成,从创新主体维度分析是企业与外部其他组织的协同创新,从创新客体维度分析是对于产品、服务、过程、规则的创新。技术创新蕴含着人的思维、观念等“人”性的力量,技术创新的结果往往是创造性地开辟新市场、开发新产品和新服务、创造与更新知识、提升管理水平。
(三)校企合作与技术创新的内在机制
在价值论上,职业院校尤其是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功能定位应不局限于人才培养,还应注重科学研究(应用型研究)、社会服务(服务区域经济、文化建设)等价值实现。在科学研究方面,职业院校与研究型院校相比,其研究的位阶上存在差异,具体而言,研究型本科院校应致力于基础研究,探究学科的基本科学规律和普遍知识,而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应立足于上一位阶研究成果的应用研究,进行应用性、生产性等具体操作层面的研究,将抽象、原理性、纯粹科学研究具化为新产品、新工艺、新管理规范、新业务流程,重视将科研成果服务于广大中小企业或普通受众。
在本体论上,科技创新体系分为知识创新体系(研究型大学为主体)和技术创新体系(企业为主体),通过科学发现、成果转化、新技术应用等三个方面的工作,实现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衔接机制的构建[5]。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技术创新应以企业为主体,在研究型大学的知识创新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由企业提出技术创新需求,职业院校提供智力支持,校企共同进行新技术应用层面的合作,促进上游科学研究的知识成果在应用领域的转化,促进科技成果的产品化、商业化应用与推广,着力在“新技术应用”层面展开合作。
在方法论上,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技术创新通过校企技术应用创新项目合作(契约方式)、校企共建技术创新中心(股份制方式)、职教集团协同创新(一体化方式)等模式开展。在具体合作路径上,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技术创新不仅指高校和企业共同参与具体的创新项目过程,也包括基于技术创新项目的相关业务往来,即包含纯商品交易式的技术转让以及职业院校参与产品技术研发、技术应用创新的过程。 二、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成效分析——基于珠三角区域企业技术创新实证调研
(一)校企合作与产业集群技术创新
“线性范式”企业技术创新过程。关于单个企业技术创新溢出效应的研究,即产业集群技术创新的“线性范式”主要内涵是:校企合作优化企业内部创新系统,影响单个企业技术知识转移和技术知识开发的转化过程,产生产业集群技术溢出效应,进而促进产业升级、优化产业链内部组织结构。
“集群网络范式”企业技术创新过程。“线性范式”无法解释目前职业教育集团、职业教育联盟的校校合作、职业院校与数家企业协同创新的复杂性实践问题。基于产业集群网络创新视角分析,技术创新的主体包括企业群、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或专门服务校合作的组织)、学校群,各创新主体通过资源共享、知识分享机制展开横向、开放、网络式协同创新,并构建和实施激励机制、分配机制,创新长效合作创新机制。在具体创新过程中,校企合作线性创新(职业院校与单个企业协调创新)通过在产业集群内部企业间的学习效应(技术引进与学习、技术人员自然流动等)形成技术外部性即技术溢出,提升整个产业技术水平,同时通过垂直溢出效应给整个产业链带来技术的变革动力。此外,学校间的联盟与合作、学校与企业群产学研联盟实体(如职教集团)协同创新、学校与企业通过中介组织搭建桥梁形成创新型网络集群,通过激励机制、技术支撑机制、知识产权机构来构建多方合作主体的信任机制,形成校企合作知识集成耦合路径,构筑协同创新的制度基石,动态累积循环,实现校企合作利益相关者(企业、职业院校、学生、家长、政府、中介组织)各方共赢的局面[6]。
(二)校企合作技术创新评价指标构建
徐晔、陶长琪、丁晖(2015)采用知识创新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管理与制度创新能力、区域产业创新贡献能力四个指标构建区域创新系统评价指标体系,其中技术创新能力划分为两个二级指标,即技术开发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数、大中型企业技术开发投入、重大科学技术成果数和或国家科技进步奖数目)、技术转化应用能力(技术成交额、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7]。柳卸林、高太山认为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知识创造、知识获取、企业创新、创新环境、创新绩效[8]。
国内外学者在研究区域创新能力中通常把企业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环境与制度创新作为独立的研究指标,把技术创新理解为新产品研发与推广、新工艺流程改进的硬技术升级过程;用技术创新采用企业研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