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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塞尔维亚,医疗损害的处理问题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一方面,在基本法和卫生法的特殊条款中关于医疗责任的法律规定,几乎每一件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案件都涉及刑事或民事责任。但是另一方面,在实际的庭审过程中,原告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偿责任几乎是行不通的。所以,对于被损害的病人来说,如果通过刑诉来追究医疗责任,那么他胜诉的可能性会很小。这种情况通常会在两个极端之间变化:病人认为所有的医疗损害结果都是医疗过错,反之医生认为诉讼制度是对医疗行业的攻击。造成这种极端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缺乏卫生法领域的专家,刑事和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