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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人看美国政治制度,常常有一种近乎迷信的观念:即美国在建国之初,其建国先贤即设计了一套完美的制度。在这种观点看来,前人栽下政治文明之树,后人只需在树下乘凉即可。然而通过美国初选,我们也许会发现,事实并非如此。美国政治文明的发展,是在各种力量的不断博弈、彼此妥协的同时,不断演进的过程。
复杂——初选选举与党团会议
1824年的选举是美国历史上一次有名的肮脏选举。松散的民主—共和党的高层在提名时发生分裂,最终一共有4名候选人参加了选举,结果民主—共和党正式推选的候选人特劳福德得票仅列第三而未能当选。得票第二的小亚当斯通过获取得票第四的亨利·克莱的支持而当选了总统。普选票和选举人票均得票第一的安德鲁·杰克逊反而未能当选总统。
在这次臭名昭著的暗箱操作之后,新出现的民主党(即由安德鲁·杰克逊领导)和辉格党开始采用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的形式来确定总统候选人。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区会议、州代表会议或者各州党团会议逐层选举产生。这就构成了我们今日看到的两党初选制度的大框架。从高层的党团会议决定演进到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显然政治参与的范围从政治上层人物小圈子扩大到了更多的党员范围内。不过,这种代表大会制度,仍然无法避免一些重量级人物在代表大会中影响普通党员,操纵选举。
显然,扩大参与范围,让更多的普通党员乃至民众进入提名程序,并且让他们的意见具有约束力,是避免党内“大佬”控制提名程序的根本办法。进入20世纪初期后,美国兴起了“进步主义”运动。政治运行中的公平与正义被提上议事日程。一些州举行普通党员参加的初选,结果供本州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参考。1910年开始,俄勒冈州要求本州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的投票必须与州内初选的结果一致。这是现代美国总统候选人初选选举制度的开始。此后,采用初选选举制度的州越来越多。到今天,美国多数州采取初选选举制度。
不过,仍有一部分州继续采取党团会议的形式来决定本州支持的人选。与初选选举相比,今天的党团会议颇有古风,类似于美洲殖民早期的市镇会议,具有草根民主、市民自治的特色,可谓深植于美国政治传统。需要注意的是,今天的党团会议也不再是当年那种小圈子决定候选人的形式了。党团会议同样由普通选民参与,其结果同样具有约束力。
可见,美国总统候选人制度是在历史中逐步发展的。我们还需要考虑美国的两个特点:一是美国是联邦制,各州的力量比较强大;二是美国政党是选举型政党,没有欧洲政党那样组织严密。由于初选制度是从历史中来,因此并没有整齐划一的“美感”,而是一步一步逐渐发展,发现问题和漏洞逐步改革;由于各州的力量强大而政党缺乏有力的中央力量,因此初选制度的改革基本是以州为单位,因此各地采用的方式、演进的速度各有不同,这就是美国初选制度复杂性的由来。
从精英治理向大众民主过渡——当代的美国总统初选与党团会议的发展,基本趋势都是扩大政治参与范围,让普通党员乃至非党员的选民的意见来决定本党总统候选人的产生。
制衡——政党引导与人民决定
除了初选选举与党团会议的区别之外,初选制度的复杂之处还有很多。例如,一个很根本的问题是,谁有资格参加初选选举和党团会议?必须是党员吗?
在这一问题上,各个州的规定大致是两类。一是封闭式,也就是只有本党注册成员才可参加投票。另一种是开放式,也就是说,除了本党成员,如果选民登记时注册为独立选民,既非民主党,也非共和党,那么他们也可以参加。
什么人能参加选举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个政党党内的初选,并不是真正的大选。很明显,一般参加初选投票的注册党员只有20%左右。会去参与党内初选的,一般都是一些政治立场特别坚定、有着比较强烈的投票愿望和表达欲望的人。这些人往往有比较鲜明甚至极端的政治理念。因此,如果预选仅仅限定在本党党员内部,就有可能造成比较温和的候选人失败,只有在政治光谱上很右或者很左的候选人才能通过初选的局面。扩大投票范围,让独立选民参与进来,除了扩大政治参与的考虑之外,也是希望初选能够选举出在政治光谱上更接近中间、更能被全国各种政治倾向选民接受的候选人。
在今年到目前为止的初选当中,大量的非党员独立选民参加了会议或者投票。在1月8日的新罕布什尔初选中,参加投票的选民当中有40%是独立选民。有分析家认为,民主党候选人奥巴马以及共和党麦凯恩得益于大量独立选民的支持。因为两人相对来说在政治光谱上在本党内都算是靠近中间,而像希拉里这样的候选人则更多的依靠本党传统力量的支持。
接受非党员的独立选民参加初选的好处很明显:选出一个更容易被全国范围选民接受的候选人。可是,另一种观点则对此表示质疑:如果政党推出的候选人不能代表本党鲜明的政治理念,那么还要政党有什么用?
对于一个政党而言,是迎合多数选民的想法并确保本党执政重要,还是推动本党的政治理想、政治议程重要?究竟应该是政党以及其中的精英引领普通民众,还是民众的选择塑造甚至决定政党的方向?这的确是一个困难的问题。不过,无论哪种看法正确,在事实层面,美国各州有的采取封闭式初选,有的采取开放式初选,倒是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平衡。
表现“政党引导还是人民决定”平衡的例子,还有“超级代表”制度问题。如前所述,绝大多数州的初选有约束力,选出的代表必须按照初选结果投票。不过,民主、共和两党还有“超级代表”、“无保证代表”等制度。以民主党为例,前总统、国会两院中的民主党议员、各民主党州长都自动成为代表大会代表,而且他们的投票意向不受初选结果限制。今年民主党将有314名“超级代表”。除了“超级代表”,党的高层干部也可以参加代表大会,是不受选民约束“无保证代表”。2008年民主党上述这些各种不受选民约束的代表共计852名,占到全部代表的20%。目前民主党奥巴马与希拉里势均力敌,有人预测两人将僵持到8月底的全国代表大会,因为谁也拿不到足够多的“保证代表”名额。如果这样的话,“超级代表”的作用就举足轻重了。人们也不禁担心,这是不是意味着最终将由民主党高层的密室政治来决定两人谁来出线?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我们可以看出,“超级代表”等来自党内高层的力量,与民众的力量形成了一种矛盾或者制衡。在近50年,我们看到的多是民意压倒党内高层,今年会不会由党内高层最终决定,确实让人关心。
平衡——大州与小州
艾奥瓦州是美国第一个举行党团会议的州,新罕布什尔则是第一个举行初选选举的州。在美国政治中,这两个州被看作整个初选的风向标。其结果,将对随后半年的初选产生莫大影响。原因很简单,从众心理,也就是“花车效应”。以今年奥巴马为例。在初选开始之前,很多黑人选民不认为黑人有希望当选。因此他们多数支持希拉里。但是在奥巴马拿下艾奥瓦州之后,奥巴马在黑人当中获得了多数的支持。
美国选举的历史表明,如果一个候选人同时拿下艾奥瓦和新罕布什尔,那么他就能拿下全国提名。1976年民主党的卡特与共和党的福特,1980年民主党的卡特、2000年民主党的戈尔和2004年民主党的克里都是这样。
第二,反过来说,1976年到2004年8次大选,美国两党最终提名的16位总统候选人,有15位在艾奥瓦和新罕布什尔赢得了至少一个州(只有1992年的克林顿是例外)。也就是说,按照以往经验,艾奥瓦和新罕布什尔都没有拿下来的候选人,几乎可以肯定已经出局。今年的选举再次印证了这一点,目前还“幸存”的共和党的麦凯恩与哈克比、民主党的希拉里与奥巴马都至少拿到两州中的一个。
所以,美国两党总统候选人都高度重视这两个州也就不足为奇了。在艾奥瓦,美国两党总统候选人在电视广告上就投入了4000万美元。折合到230万选民身上,每个选民平摊到17美元。由于最终参加党团会议的选民只有10%~20%,因此候选人相当于为每个党团会议与会者花费了150美元来做电视广告。在这两个州,候选人常常访遍每一个县。那些在全国名气比较小、资金比较少的候选人,往往采取集中力量在艾奥瓦和新罕布什尔的策略。“好钢用在刀刃上”,只要拿下这两个地方,名气以及资金就会找上门来。例如共和党麦凯恩拿下新罕布什尔、哈克比拿下艾奥瓦就是这样。反之,如果输掉这两个州,初选前貌似强大的候选人也可能很快土崩瓦解。显然,今年朱利安尼的遭遇再次证明了这一点。
然而,艾奥瓦和新罕布什尔在美国都是不折不扣的小州。艾奥瓦人口290万,占全国总人口的0.98%。新罕布什尔州人口130万,占全国人口的0.43%。那些无论人口、幅员还是经济都更为重要的州难免不服气:凭什么这两个州享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且不说规模,艾奥瓦和新罕布什尔的优先地位也是不公平的,因为这两个地方并不能代表美国:两地的白人比例高于全国水平,都没有大城市,人均收入高于全国,因此它们代表的是白人的、富裕的、乡村的、北方的美国。
新罕布什尔和艾奥瓦优先初选的支持者们当然也有他们的理由。
首先,这两个州最早初选,可以鼓励候选人采取一种更贴近选民的竞选方式,他们可以更直接地倾听选民的声音,这在美国被成为“零售政治”。这种方法也给了那些名气不大、资助不多,但是资质优秀的候选人平等的机会。如果没有这两个州的优先权,各候选人必须同时在全国竞选。这有利于有钱有名的候选人,他们可以利用媒体“批发”给民众一个美丽但可能虚假的形象,不用再去直接与选民接触,商业广告的力量也将压倒实质的政策讨论。因此,“零售政治”可以带来更优质的竞选。
其次,给予小州优先权,实际上也是美国联邦体制内大州和小州之间的一个平衡。如果没有这种优先,候选人一定优先加州、纽约、得克萨斯等人口大州。小州的声音自然将被大州湮没。
第三,艾奥瓦和新罕布什尔的优先地位是一个行之有年的传统,在没有各方均可接受的替代方案之前,应该予以尊重。
在多种力量的相互作用下,美国形成了今日我们看到的复杂的初选制度。近观之下,我们会发现这套制度并不那么完美,不那么精密,甚至也不那么民主和公平。然而这是活生生的美国政治文明现状。它是美国政治制度在本土逐渐生长演进的结果;各种力量和观点不断博弈、妥协,却也在客观上确保了这套制度总体比较民主和公平;确保了各方都能接受,并认可其合法性。
更重要的是,美国的初选制度仍然是在发展变化中的一个制度。选前选中,我们都可以听到大量检讨这一制度缺陷的声音,看到种种改革初选制度的方案讨论。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四年后我们再看美国初选,会发现又有了新的变化。说到底,政治制度、政治文明本就是有机的生命体。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完美的政治制度设计。有的,只是各个民族面对自己的传统与现实,不断地为更好的政治、更好的生活而努力。
(作者:国际问题专家,现为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访问学者)
复杂——初选选举与党团会议

1824年的选举是美国历史上一次有名的肮脏选举。松散的民主—共和党的高层在提名时发生分裂,最终一共有4名候选人参加了选举,结果民主—共和党正式推选的候选人特劳福德得票仅列第三而未能当选。得票第二的小亚当斯通过获取得票第四的亨利·克莱的支持而当选了总统。普选票和选举人票均得票第一的安德鲁·杰克逊反而未能当选总统。
在这次臭名昭著的暗箱操作之后,新出现的民主党(即由安德鲁·杰克逊领导)和辉格党开始采用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的形式来确定总统候选人。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区会议、州代表会议或者各州党团会议逐层选举产生。这就构成了我们今日看到的两党初选制度的大框架。从高层的党团会议决定演进到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显然政治参与的范围从政治上层人物小圈子扩大到了更多的党员范围内。不过,这种代表大会制度,仍然无法避免一些重量级人物在代表大会中影响普通党员,操纵选举。
显然,扩大参与范围,让更多的普通党员乃至民众进入提名程序,并且让他们的意见具有约束力,是避免党内“大佬”控制提名程序的根本办法。进入20世纪初期后,美国兴起了“进步主义”运动。政治运行中的公平与正义被提上议事日程。一些州举行普通党员参加的初选,结果供本州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参考。1910年开始,俄勒冈州要求本州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的投票必须与州内初选的结果一致。这是现代美国总统候选人初选选举制度的开始。此后,采用初选选举制度的州越来越多。到今天,美国多数州采取初选选举制度。
不过,仍有一部分州继续采取党团会议的形式来决定本州支持的人选。与初选选举相比,今天的党团会议颇有古风,类似于美洲殖民早期的市镇会议,具有草根民主、市民自治的特色,可谓深植于美国政治传统。需要注意的是,今天的党团会议也不再是当年那种小圈子决定候选人的形式了。党团会议同样由普通选民参与,其结果同样具有约束力。
可见,美国总统候选人制度是在历史中逐步发展的。我们还需要考虑美国的两个特点:一是美国是联邦制,各州的力量比较强大;二是美国政党是选举型政党,没有欧洲政党那样组织严密。由于初选制度是从历史中来,因此并没有整齐划一的“美感”,而是一步一步逐渐发展,发现问题和漏洞逐步改革;由于各州的力量强大而政党缺乏有力的中央力量,因此初选制度的改革基本是以州为单位,因此各地采用的方式、演进的速度各有不同,这就是美国初选制度复杂性的由来。
从精英治理向大众民主过渡——当代的美国总统初选与党团会议的发展,基本趋势都是扩大政治参与范围,让普通党员乃至非党员的选民的意见来决定本党总统候选人的产生。
制衡——政党引导与人民决定

除了初选选举与党团会议的区别之外,初选制度的复杂之处还有很多。例如,一个很根本的问题是,谁有资格参加初选选举和党团会议?必须是党员吗?
在这一问题上,各个州的规定大致是两类。一是封闭式,也就是只有本党注册成员才可参加投票。另一种是开放式,也就是说,除了本党成员,如果选民登记时注册为独立选民,既非民主党,也非共和党,那么他们也可以参加。
什么人能参加选举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个政党党内的初选,并不是真正的大选。很明显,一般参加初选投票的注册党员只有20%左右。会去参与党内初选的,一般都是一些政治立场特别坚定、有着比较强烈的投票愿望和表达欲望的人。这些人往往有比较鲜明甚至极端的政治理念。因此,如果预选仅仅限定在本党党员内部,就有可能造成比较温和的候选人失败,只有在政治光谱上很右或者很左的候选人才能通过初选的局面。扩大投票范围,让独立选民参与进来,除了扩大政治参与的考虑之外,也是希望初选能够选举出在政治光谱上更接近中间、更能被全国各种政治倾向选民接受的候选人。
在今年到目前为止的初选当中,大量的非党员独立选民参加了会议或者投票。在1月8日的新罕布什尔初选中,参加投票的选民当中有40%是独立选民。有分析家认为,民主党候选人奥巴马以及共和党麦凯恩得益于大量独立选民的支持。因为两人相对来说在政治光谱上在本党内都算是靠近中间,而像希拉里这样的候选人则更多的依靠本党传统力量的支持。
接受非党员的独立选民参加初选的好处很明显:选出一个更容易被全国范围选民接受的候选人。可是,另一种观点则对此表示质疑:如果政党推出的候选人不能代表本党鲜明的政治理念,那么还要政党有什么用?
对于一个政党而言,是迎合多数选民的想法并确保本党执政重要,还是推动本党的政治理想、政治议程重要?究竟应该是政党以及其中的精英引领普通民众,还是民众的选择塑造甚至决定政党的方向?这的确是一个困难的问题。不过,无论哪种看法正确,在事实层面,美国各州有的采取封闭式初选,有的采取开放式初选,倒是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平衡。
表现“政党引导还是人民决定”平衡的例子,还有“超级代表”制度问题。如前所述,绝大多数州的初选有约束力,选出的代表必须按照初选结果投票。不过,民主、共和两党还有“超级代表”、“无保证代表”等制度。以民主党为例,前总统、国会两院中的民主党议员、各民主党州长都自动成为代表大会代表,而且他们的投票意向不受初选结果限制。今年民主党将有314名“超级代表”。除了“超级代表”,党的高层干部也可以参加代表大会,是不受选民约束“无保证代表”。2008年民主党上述这些各种不受选民约束的代表共计852名,占到全部代表的20%。目前民主党奥巴马与希拉里势均力敌,有人预测两人将僵持到8月底的全国代表大会,因为谁也拿不到足够多的“保证代表”名额。如果这样的话,“超级代表”的作用就举足轻重了。人们也不禁担心,这是不是意味着最终将由民主党高层的密室政治来决定两人谁来出线?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我们可以看出,“超级代表”等来自党内高层的力量,与民众的力量形成了一种矛盾或者制衡。在近50年,我们看到的多是民意压倒党内高层,今年会不会由党内高层最终决定,确实让人关心。
平衡——大州与小州
艾奥瓦州是美国第一个举行党团会议的州,新罕布什尔则是第一个举行初选选举的州。在美国政治中,这两个州被看作整个初选的风向标。其结果,将对随后半年的初选产生莫大影响。原因很简单,从众心理,也就是“花车效应”。以今年奥巴马为例。在初选开始之前,很多黑人选民不认为黑人有希望当选。因此他们多数支持希拉里。但是在奥巴马拿下艾奥瓦州之后,奥巴马在黑人当中获得了多数的支持。
美国选举的历史表明,如果一个候选人同时拿下艾奥瓦和新罕布什尔,那么他就能拿下全国提名。1976年民主党的卡特与共和党的福特,1980年民主党的卡特、2000年民主党的戈尔和2004年民主党的克里都是这样。
第二,反过来说,1976年到2004年8次大选,美国两党最终提名的16位总统候选人,有15位在艾奥瓦和新罕布什尔赢得了至少一个州(只有1992年的克林顿是例外)。也就是说,按照以往经验,艾奥瓦和新罕布什尔都没有拿下来的候选人,几乎可以肯定已经出局。今年的选举再次印证了这一点,目前还“幸存”的共和党的麦凯恩与哈克比、民主党的希拉里与奥巴马都至少拿到两州中的一个。
所以,美国两党总统候选人都高度重视这两个州也就不足为奇了。在艾奥瓦,美国两党总统候选人在电视广告上就投入了4000万美元。折合到230万选民身上,每个选民平摊到17美元。由于最终参加党团会议的选民只有10%~20%,因此候选人相当于为每个党团会议与会者花费了150美元来做电视广告。在这两个州,候选人常常访遍每一个县。那些在全国名气比较小、资金比较少的候选人,往往采取集中力量在艾奥瓦和新罕布什尔的策略。“好钢用在刀刃上”,只要拿下这两个地方,名气以及资金就会找上门来。例如共和党麦凯恩拿下新罕布什尔、哈克比拿下艾奥瓦就是这样。反之,如果输掉这两个州,初选前貌似强大的候选人也可能很快土崩瓦解。显然,今年朱利安尼的遭遇再次证明了这一点。
然而,艾奥瓦和新罕布什尔在美国都是不折不扣的小州。艾奥瓦人口290万,占全国总人口的0.98%。新罕布什尔州人口130万,占全国人口的0.43%。那些无论人口、幅员还是经济都更为重要的州难免不服气:凭什么这两个州享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且不说规模,艾奥瓦和新罕布什尔的优先地位也是不公平的,因为这两个地方并不能代表美国:两地的白人比例高于全国水平,都没有大城市,人均收入高于全国,因此它们代表的是白人的、富裕的、乡村的、北方的美国。
新罕布什尔和艾奥瓦优先初选的支持者们当然也有他们的理由。
首先,这两个州最早初选,可以鼓励候选人采取一种更贴近选民的竞选方式,他们可以更直接地倾听选民的声音,这在美国被成为“零售政治”。这种方法也给了那些名气不大、资助不多,但是资质优秀的候选人平等的机会。如果没有这两个州的优先权,各候选人必须同时在全国竞选。这有利于有钱有名的候选人,他们可以利用媒体“批发”给民众一个美丽但可能虚假的形象,不用再去直接与选民接触,商业广告的力量也将压倒实质的政策讨论。因此,“零售政治”可以带来更优质的竞选。
其次,给予小州优先权,实际上也是美国联邦体制内大州和小州之间的一个平衡。如果没有这种优先,候选人一定优先加州、纽约、得克萨斯等人口大州。小州的声音自然将被大州湮没。
第三,艾奥瓦和新罕布什尔的优先地位是一个行之有年的传统,在没有各方均可接受的替代方案之前,应该予以尊重。
在多种力量的相互作用下,美国形成了今日我们看到的复杂的初选制度。近观之下,我们会发现这套制度并不那么完美,不那么精密,甚至也不那么民主和公平。然而这是活生生的美国政治文明现状。它是美国政治制度在本土逐渐生长演进的结果;各种力量和观点不断博弈、妥协,却也在客观上确保了这套制度总体比较民主和公平;确保了各方都能接受,并认可其合法性。
更重要的是,美国的初选制度仍然是在发展变化中的一个制度。选前选中,我们都可以听到大量检讨这一制度缺陷的声音,看到种种改革初选制度的方案讨论。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四年后我们再看美国初选,会发现又有了新的变化。说到底,政治制度、政治文明本就是有机的生命体。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完美的政治制度设计。有的,只是各个民族面对自己的传统与现实,不断地为更好的政治、更好的生活而努力。
(作者:国际问题专家,现为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访问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