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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是民法上的一项重要的民事责任,在维护交易秩序、保护合同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结合刚刚通过的《民法典》,分析现有缔约过失责任所存在的不足:当前我国的民事法律对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规定缺乏系统性:现有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对缔约过失所导致的赔偿范围缺乏明确的规定,提出法律应当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定义以及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