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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3·15”都是在春季,而今年的“3·15”是在“严冬”。
回想起来,历年的“消费者权益日”,都是消费者揭发控诉假冒伪劣恶行的日子,也是政府主管部门宣讲市场法规的日子,更是全国消协组织启迪维权意识、宣传维权知识的日子。毋庸置疑,这项活动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也取得了可观的成效。然而,若一细想,就感觉还缺少点儿什么。
缺什么呢?缺我们企业界的声音。
一些企业被曝光,自然没啥说的,只有接受处理,痛改前非。还有一些企业有问题,但没被揭露出来,他们心存侥幸,当然对“消费者权益日”漠然置之。这些另当别论。
多数企业呢,没犯啥错,或者说没有大错,可是他们却感觉挺尴尬。在这个日子里说话,深了不是,浅了也不是,谁敢保证自己今后决不会成为“被告”?于是,他们就选择了沉默。这可能是企业比较普遍的一种“3·15”心态。
但是,也有一些企业不是这样。在这个时段,他们有的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有的走访客户征求意见,有的改进管理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还有的向社会郑重宣布新的承诺。总之,他们把“3·15”当作了一次提升自身素质、融洽市场关系的大好时机。这样的心态,是应该大力提倡的;这样的做法,是应该大力宣传的;这样的企业,也是消费者举双手欢迎的。只可惜,媒体对这些关注得不太多。
其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解决的就是“买”与“卖”过程中的矛盾。显然,卖方是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真的视消费者为“上帝”,那么消费者的权益就会得到保障,起码不会受到太大的损害;反之,如果企业无视或忽视这个“上帝”,那么“上帝”肯定就要发怒了。这些年来,“3·15”期间搞了那么多活动,其目的就是一个——促使心中有“上帝”的企业多起来。
现在,政府规范市场秩序的力度明显加大,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对不良经营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已经形成,促使企业提升经营理念的“温度、湿度”已经具备,那么下一步,就要看你这个企业究竟是“鸡蛋”还是“石子”了。是“鸡蛋”,你就要为此而欢呼,你就要自觉融入这个环境,你还要充分利用并倍加珍惜这个环境,因为它可以使你变成“鸡”,让你生“金蛋”;是“石子”,那就惨了,只有被扔出去。相信,多数企业是前者。
在“严冬”里过“3·15”,还应有一番特殊的意义。金融危机固然残酷,但它是暂时的,总有一天会过去;而消费者权益却是永久的,它是企业乃至社会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说白了,企业赢得了消费者的忠诚,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当前,国家已经确定了“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的大政方针,可见扩内需对于经济全局之重要。为了扩内需,政府已经采取了诸多提高实际消费能力的措施,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些措施的最终效果如何,还是要看企业能否满足消费者增长起来的需求。如果企业站在这个高度考虑今年的“3·15”怎么过,那就不只是杜绝假冒伪劣的问题了。假冒伪劣必须继续打而且还要更狠地打,舍此便不能教训那些害群之马。在这个基础上,还需要企业及时捕捉市场信息,狠抓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努力从被动的适应消费转为主动的引导消费、创造消费。不但要使消费者没有怨气,还要提振他们的消费信心,用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使消费者称心如意,再进一步还要给消费者一个“意外的惊喜”。只有这样,我们的内需才能够充分拉动起来,消费者的权益也才会有个充分的保障。
基于这种考虑,给企业家们提个建议:不要沉默,张开你的双臂拥抱“3·15”吧!因为这不仅是良心泯灭者的“祭日”,更是肩负社会责任的企业与日益觉醒的消费者共同的节日!
回想起来,历年的“消费者权益日”,都是消费者揭发控诉假冒伪劣恶行的日子,也是政府主管部门宣讲市场法规的日子,更是全国消协组织启迪维权意识、宣传维权知识的日子。毋庸置疑,这项活动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也取得了可观的成效。然而,若一细想,就感觉还缺少点儿什么。
缺什么呢?缺我们企业界的声音。
一些企业被曝光,自然没啥说的,只有接受处理,痛改前非。还有一些企业有问题,但没被揭露出来,他们心存侥幸,当然对“消费者权益日”漠然置之。这些另当别论。
多数企业呢,没犯啥错,或者说没有大错,可是他们却感觉挺尴尬。在这个日子里说话,深了不是,浅了也不是,谁敢保证自己今后决不会成为“被告”?于是,他们就选择了沉默。这可能是企业比较普遍的一种“3·15”心态。
但是,也有一些企业不是这样。在这个时段,他们有的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有的走访客户征求意见,有的改进管理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还有的向社会郑重宣布新的承诺。总之,他们把“3·15”当作了一次提升自身素质、融洽市场关系的大好时机。这样的心态,是应该大力提倡的;这样的做法,是应该大力宣传的;这样的企业,也是消费者举双手欢迎的。只可惜,媒体对这些关注得不太多。
其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解决的就是“买”与“卖”过程中的矛盾。显然,卖方是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真的视消费者为“上帝”,那么消费者的权益就会得到保障,起码不会受到太大的损害;反之,如果企业无视或忽视这个“上帝”,那么“上帝”肯定就要发怒了。这些年来,“3·15”期间搞了那么多活动,其目的就是一个——促使心中有“上帝”的企业多起来。
现在,政府规范市场秩序的力度明显加大,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对不良经营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已经形成,促使企业提升经营理念的“温度、湿度”已经具备,那么下一步,就要看你这个企业究竟是“鸡蛋”还是“石子”了。是“鸡蛋”,你就要为此而欢呼,你就要自觉融入这个环境,你还要充分利用并倍加珍惜这个环境,因为它可以使你变成“鸡”,让你生“金蛋”;是“石子”,那就惨了,只有被扔出去。相信,多数企业是前者。
在“严冬”里过“3·15”,还应有一番特殊的意义。金融危机固然残酷,但它是暂时的,总有一天会过去;而消费者权益却是永久的,它是企业乃至社会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说白了,企业赢得了消费者的忠诚,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当前,国家已经确定了“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的大政方针,可见扩内需对于经济全局之重要。为了扩内需,政府已经采取了诸多提高实际消费能力的措施,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些措施的最终效果如何,还是要看企业能否满足消费者增长起来的需求。如果企业站在这个高度考虑今年的“3·15”怎么过,那就不只是杜绝假冒伪劣的问题了。假冒伪劣必须继续打而且还要更狠地打,舍此便不能教训那些害群之马。在这个基础上,还需要企业及时捕捉市场信息,狠抓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努力从被动的适应消费转为主动的引导消费、创造消费。不但要使消费者没有怨气,还要提振他们的消费信心,用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使消费者称心如意,再进一步还要给消费者一个“意外的惊喜”。只有这样,我们的内需才能够充分拉动起来,消费者的权益也才会有个充分的保障。
基于这种考虑,给企业家们提个建议:不要沉默,张开你的双臂拥抱“3·15”吧!因为这不仅是良心泯灭者的“祭日”,更是肩负社会责任的企业与日益觉醒的消费者共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