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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Urbanization)彰显了人类的发展理性,是一种市场化行为,更是一种组织化行为。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中国作为“迟发外生型”国家,更加突出地将发展理性以组织化的行动方式植入到全国的城镇化历程中,推动城镇化快速前进。这样的城镇化过程在不同的学科知识体系里被演绎成众多不同的发展模式,但无一例外地都涉及到政府的推进之手。政府在我国城镇化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各级政府通过自身的组织动员和资源整合,让城镇化进程中不同的行动主体以或主动、或被动的不同方式参与进来,集体推动了城镇化的形式演进。理解这种形式演进,不能脱离城镇生态系统本身的组织结构和时空场域特性,忽略其背后的政府推进之手。城镇化宏观上的顶层设计和发展战略的考量固然可以帮助我们获得一些全局性的认识,但若不能深入细致解剖麻雀,掌握城镇化的组织动力和维持这一动力的惯性机制,就很难真正发现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有效治理方法。在既往的知识生产中,关于政府在经济发展和市场转型过程中的作用有了比较丰富的研究,地方法团主义(Local State Cor poratism)、地方的市场社会主义(Local Market Socialism)和政府即厂商(Loca 1 Government as Industrial Firms)等理论的提出,以及围绕此建立的各种分析框架,为探析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的政府行为和角色提供了理论脚手架。但城镇化并不仅仅是经济发展和市场体制转型问题,还关联到政府如何处理与其他社会行动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地方整体性的发展问题。特别是在乡镇企业欠发达,甚至没有产业基础的中西部地区普通乡镇,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如何行动,并整合多方行动主体和资源保持这种发展惯性,仍亟待深究。其实,从城镇化的行动主体构成来看,城镇化本质上是一种治理方式的现代化过程。代表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地方政府、公司和群众在日常治理中如何互动,进而形成当前城镇化形式的过程,也需要放在具体的场域和发展过程中加以研究。为此,本文力图从组织制度学派和历史制度学派的视角出发,利用准民族志方法(quasi-ethnomethodology),对一个中部地区的普通劳务输出型乡镇——河镇的城镇化启动、失败到再开发的城镇生命历程进行回顾,探究其在几乎没有乡镇企业等产业基础的支持下,依然能推进城镇化的动力来源及维系这一动力的惯性机制。为此,本文分为七章进行阐述。第一章导论,从城镇的属性和城镇化研究的基础理论视角及城镇化动力机制与发展路径等角度探讨了研究的基本知识背景;第二章相关研究回顾和分析框架,重点围绕城镇化关联的组织运作机制和基层治理等内容探讨城镇化研究中亟待研究的领域,明确本文的研究问题和分析框架;第三章至第六章从河镇的行政建制和生命历程片段中涉及城镇化推进的关键事件入手,分析河镇从城镇化启动、失败到再开发过程中所采取的治理方式和形成的惯性机制。第七章结论和讨论部分概括了全文的研究发现,并进行理论总结和探讨。全文研究发现:在河镇的城镇化进程中,镇政府基于行政建制的组织基础,立足现有的土地制度、财政制度和户籍制度,以发展理性生产的共识为引导,形成了试点模仿、系统动员和项目整合等三位一体的惯性机制,推动和维续了当地城镇化的形式发展。镇政府在组织存在的合法性上奉行“向上看、向东看”的原则,积极试点模仿沿海江浙一带的发展,以创建开发区为抓手,推进土地的城镇化,提升地方财政收入和城镇建设。在这一过程,镇政府还需充分利用绩效、情感和权力等动员手段,系统动员各类行动主体参与,并通过项目整合的方式,找到自己可以主导和控制的治理空间,协调各方利益,贯彻地方发展意志,达到形式上快速城镇化的目的。这种三位一体的城镇化惯性机制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奉行并利用地方发展主义,强力介入和操纵非市场治理的后果。如何让城镇化从形式演进转向实质发展,形成高质量的城镇化结果,需要我们就城镇化过程中地方政府与非市场治理的关系进一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