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营经济发展与区域制度变迁

来源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alag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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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发端于苏南和浙东南的民营经济(非国有经济)已经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主体。民营经济在民营化和市场化的过程中推动了中国区域制度变迁和产业群落的成长,推动了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无论是在“苏南模式”与“温州模式”的初中期发展阶段,还是在“专业市场与产业协作”的快速发展阶段,是在“企业对市场的正替代”的提高发展阶段,还是在今天中国“民营化机制普遍推开”的全面创新发展阶段,都处处体现了这一积极的动态发展特征。民营经济发展与中国区域制度变迁就是在这样的不断创新中向前演进的。
  [关键词]民营经济;制度变迁;产业集群;演进
  [中图分类号]F061.5;F121.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942X(2007)02—0099—11
  
  今天,民营经济已经是中国经济市场化的主体,其发展壮大的过程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这一中国基本经济制度提供了有力的实践支持。中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浙江和江苏两省在20世纪民营经济发展初期,就呈现出明显的路径差异,在发展的过程中也表现出“苏南模式”的乡镇企业和“温州模式”的个私经济竞争,并出现模式的争论,但两者无疑都对中国转型经济中区域制度变迁和产业集群成长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江苏和浙江在民营经济的发展上开始殊途同归。基于这样客观的发展事实,本文拟对民营经济的发展演进进行梳理,即通过观察比较江苏、浙江民营经济在中国市场化过程中制度变迁的四个阶段的路径,分析总结民营经济发展与区域制度变迁的创新规律。
  
  一、初中期发展阶段:竞争中的“苏南模式”与“温州模式”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中国改革的起点,民营经济在中国开始从无到有地发展。在1978—1982年的改革初期,当时人们还处在对发展商品经济和搞活流通的长途贩运“是否资本主义”进行争论的阶段,因而其时代表非公有制经济的个私经济是在被认定为非法前提的制度环境中起步的,民营经济在全国各地的风险性制度环境中的发展都很有限。但自1982年至1986年,中央连续5年以5个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和加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农村个体经营户开始增加,私营个体经济逐步壮大。从1982年到1986年再到1992年,民营个私经济和乡镇集体经济齐头并进,出现了影响全国的“苏南模式”乡镇工业和浙南“温州模式”个私经济。
  
  (一)“温州模式”与“苏南模式”互有千秋
  在浙南的温州,当时以农村家庭工业为特点的农村工业化进程迅速推进,使得温州经济飞速发展。到1985年4月,温州家庭工业已达13.3万户,大批农民走上富裕之路,成为当时引人注目的“万元户”。费孝通把温州模式经济发展概括为“以商带工的‘小商品、大市场’”[1],这其实是对温州产品结构和商品流通方式的最形象直观的定义,是对依托专业市场的千家万户家庭工业推进农村工业化的高度概括[2]7。“小商品、大市场”的小商品是指生产规模、技术含量和运输成本都较低的商品,低档日用消费品是小商品的主体。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城市和乡村存在对低档日用消费品的巨大需求,这是温州农村家庭工业发展的有利市场。因而,这一阶段温州以至浙江产业群落形成过程,实际就是各地出现的同类产业的区域集中布局,这种产业区域集中布局在空间上的分布表现为十分明显的地域专业化特征,且在产业群落形成的初期主要是以血缘、亲缘关系为纽带的产业扩散。这就是以温州模式为主的浙江现象在家庭工业的带动下,产业群落由一村一户到一村一片的扩散,最终创造了影响全国的浙江块状经济。
  其时江苏以“苏南模式”为特征的乡镇企业发展势头迅猛,在全国产生了相当大的发展模式的示范效应,各地纷纷移植“苏南模式”发展乡镇集体企业,而且还带动了民营个体经济活力强劲的浙北杭嘉湖地区也走上了乡镇集体经济之路。这一时期的苏北却出于难于移植“苏南模式”的乡镇集体经济,探索实践了“四个轮子一起转”的“耿车模式”,其中的一个轮子是指私营经济,但该模式没有形成气候。后来苏北某市又提出在农村大力发展“庭院经济”,这在当时是可以走出“苏南模式”路径依赖的另一种与“温州模式”异曲同工的乡村经济体制外诱致性制度变迁[3],但由于“苏南模式”的乡镇集体经济在江苏领导心目中一贯的地位,结果苏北这一当初可能走出“苏南模式”路径依赖的制度创造只能在上层的冷对甚至干预下泯没。这使得其时的苏北丧失了抓住获取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先发优势之良机。
  
  (二)两个模式之各自产业集群的不同形成路径
  在这一阶段,民营经济的“温州模式”以至“浙江现象”和“苏南模式”都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制度创新,是中国市场经济改革进程中的成功经验模式。所不同的是,这一时期“苏南模式”得到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并在全国范围内被学习和效仿;而“温州模式”则由于受到政治约束,虽然在温州和台州等浙南地区不断壮大和扩展,但并未形成大范围推开之势。然而,在这一时期,不论是“温州模式”的浙江民营经济,还是“苏南模式”的乡镇集体企业,抑或是珠江三角洲经济,在20世纪80年代都成功地承接了全球范围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参与了世界经济的分工,为我国的地方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奠定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基础。由于初始区位条件的不同和区域环境的差异,浙南在缺乏资源和大中城市工业辐射的情况下,在经济转型的制度变迁中,选择了通过发展家庭工业和专业化市场的集群化模式来发展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小商品”。相反,在改革初期,苏南的乡镇企业已有一定规模,集体积累也较多,因而延续原来的路径,选择了市场进入门槛相对较高的行业。总之,历史上的积累和接受上海工业的信息、技术和管理的辐射,为苏南地区工业化的起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而当时的短缺经济,加以20世纪80年代中期围绕经济建设的信用扩张,对苏南工业化的发展也起了推动作用。由此,在苏南和浙南就形成了不同区域的民营经济产业集群。温州、台州乃至整个浙江的民营经济主要集中于第二产业中的建筑业和加工制造业,如劳动密集型的文具、纺织、服装、袜子、食品、五金标牌、塑料、普通机械制造等行业,还有第三产业的商业、餐饮、交通、运输、社会服务业等传统行业。苏南则发展了一些集劳动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于一体的产业,以及一些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包括建材、化工、重型机械制造业等。
  


  
  二、快速发展阶段:专业市场与产业协作
  
  1993年11月召开了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会议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东南沿海一带市场经济的先行区乘着十四届三中全会的东风,加大市场建设力度,民营经济依托发达的专业市场体系进行产业集聚,很快进入迅速扩张的发展时期。而其时的江浙两省由于市场功能上的差异,直接导致了 各自民营经济产业集群发展的现实差距。
  
  (一)浙江以超前的市场建设占尽了民营经济产业集群发展的制度先机
  浙江在温州和台州等地以家庭工业起家的个体私营经济,由于和市场有着天然的联系,因而在十四大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以市场建设的绝对优势在全国占据了制度梯度的先机。而围绕全省大大小小的诸多专业市场、小商品市场,则是家庭工业的一村一户到一户带一片,再到一村一品和一镇一品的专业化生产的产业群落集聚的空间基地。这些村镇个私民营经济推动的浙江经济市场化,对于浙江省经济要素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都起到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其直接的效果体现在这一时期浙江全省专业市场的成熟和产业协作的加强上。专业市场结合产业协作,带来民营经济机制在浙江全省的推开,带来对浙东北乡镇集体企业的民营化改造,造就了以民营经济为特征的充满竞争力量的浙江现象。
  浙江民营经济的一个突出现象就是“小商品、大市场”,其内容则是专业市场与产业协作。这样的经济现象和内容决定了民营企业的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多品种、成批量,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轻纺、服装、皮革、文体用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食品、造纸、印刷、木材加工和家具业等行业。这些行业的企业成长与产业集群的发展充分演绎了市场发展与企业成长的同步性,实践了专业市场与产业协作的互动发展。专业市场促进产业集群的发展形成特色产业集聚区的所谓块状经济,这是区际分工的内容;而专业市场促进产业分工协作的深化,则是专业市场强化区域内部分工的内容。对于区域内部的生产体系而言,专业市场可以显著促进产业垂直分工上的生产规模的扩大。一般农村家庭工业要实现规模扩大,首先必须是使家庭工业更加专业化,分工更加细化,而专业市场的发展可以为更明细更专业化的分工提供低交易成本的平台。本来,按照产业组织理论,分工既能带来生产效率的提高,但同时也会造成交易成本的上升。而分工程度的均衡必然是边际交易成本的上升抵消边际生产效率的提高这一时点。这是科斯在其经典的《企业的性质》[4]和《社会成本问题》[5]两文中详细推敲和论述的内容,他的理论是对专业市场和产业分工协作发展及演进的支持。可以肯定的是,专业市场的集中交易相比于每个家庭工业的各自行商,大大降低了中间交易成本,提高了产业分工协作的广度和深度。
  
  (二)江苏直追浙江的市场建设,但市场功能的机制效应远逊浙江
  虽然江苏市场建设总体来说落后于浙江,内部又呈苏南、苏中、苏北的发展梯度差距,但党的十四大确立中国市场改革目标以来,各地建设力度明显加大。从苏南到苏中,再到苏北,新建市场和扩建市场齐头并进。从1993年到1997年,全省商品市场(又称专业市场,如生产资料市场、农副产品市场、工业消费品市场、消费品综合市场)迅猛发展,生产要素市场(如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金融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市场、拍卖市场)也稳步增加,全省市场体系规模扩大,各地基本形成了综合市场与专业市场相结合、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相结合、城区工业品市场与乡镇农副产品市场相协调以及生产资料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渐次发展且与本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市场格局。并且,江苏还出现了一批有影响、有规模,辐射区域遍及全国的大型骨干市场,如苏州渭塘珍珠市场、常州凌家塘农副产品市场、常熟服装城等。这些市场形成了较强的吸纳能力和辐射能力,加强了江苏省内区域市场和全国大市场的连接,促进了江苏区域经济与全国经济的对接,从而成为江苏除乡镇企业和外向型经济之外引导和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为江苏地方和区域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这一时期,江苏在市场建设上补了学习浙江的一课。在补课型的市场建设中出现的诸如“市场布点增加快,但规模和集中度不够”,“商品市场发展快,但要素市场发展不足”,“偏重地方利益和需要,忽视区域与区域之间的经济整合”,“强调有形市场建设,忽视了市场功能的发挥”等问题,是市场发展的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和人们在特定时期对市场建设及市场发展的认识上存在的偏差和局限有关。全国各地在市场建设中都会遇到此类大致相同的问题,浙江在市场建设和发展的初期也是不能完全回避的。但江苏各地与浙江相比,在市场功能的发挥上显然存在明显的差距,在市场建设与市场功能发挥的匹配上与浙江的差距则更明显。
  
  (三)江、浙两省市场建设的差距关键在于市场与产业的对接
  市场在搞活流通、满足消费、减轻劳动就业压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方面有直接的作用和功效,但市场在合理配置具体资源,引导生产要素流动,促进产业集聚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作用和功能更为重要和根本。浙江之所以在市场建设上抓住了先机,而且利用各类专业市场带动家庭工业发展,推动产业群落的形成演变和块状经济的成熟,主要得益于通过发展个体私营企业及市场化来促进工业化、城市化。也就是说浙江省的市场建设与经济发展或者说是生产发展是紧密关联的,这又从根本上保证了市场功能的充分发挥。市场建设在浙江省的经济资源配置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每一个市场都围绕特色资源创造自己的产业基础,每一个专业市场都与地方的产业集聚和产业群落演进互为依托,促进和引导了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组织形态的形成和演变。
  而江苏虽然学习浙江市场建设的经验补了市场建设的一课,但要由市场建设的形式转向浙江“专业市场与产业集群”紧密连接的方式,却并非简单。一是江苏地方政府在市场建设上的即期目标多倾向于“满足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抑或更倾向于“为本地市场建设的‘繁荣’来‘扶持’市场建设”,这自然会影响和阻碍市场功能的发挥。二是这段时期(1993—1997)江苏开始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同时在农村依然以乡镇集体企业发展作为区域经济发展重点,而不是真正从建设市场、发挥市场功能的战略架构出发。其时对民营企业依然普遍持一种不信任态度,因而造成当时江苏的市场缺乏充满竞争活力的民营经济的产业支撑。乡镇企业对市场变化的应对其实远不如个私经济的民营企业,加上乡镇集体企业固有的对各类市场配置资源的自然忽视,且苏南乡镇企业日益显现出类似于国有企业的缺点——效率下降、增长乏力,因而江苏的专业市场与产业集群演进之间的关联和匹配较差。因此到1996年,苏南乡镇企业销售收入的增幅下降到了10%以下,其中苏州、常州两市的利润额出现了负增长。而在有着“温州模式”的浙江,经济活力却日益显现,增势明显强于江苏,浙江民营经济今天已经成为全国范围的扩展制度。
  
  三、提高发展阶段:企业对市场的正替代
  
  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明确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的结论,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以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主张。次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 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必须长期坚持。这进一步推动和引导了民营经济制度的调整和变迁,使得民营企业向股份合作制发展,产权关系更加明晰,一批规模较大的民营个私企业逐步改变了家族式所有和管理模式,向更为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化。全国范围内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进入了新的春天,民营经济产业发展领域大大拓宽。浙江的民营企业在先发制度效应下更是不断做大、做强,民营企业的组织结构和产业组织水平开始出现一种明显的提高。
  
  (一)企业对市场正替代,民营经济产业和空间组织进入优化新阶段
  我们知道,民营经济在1993年至1997年之间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专业市场与产业协作形成的特色产业集聚区——块状经济,其时的产业、产品结构与企业及市场结构的对接,是通过市场对企业的替代来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的。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特别是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以后,浙江的民营经济发展势头更加迅猛,传统经济部门向现代经济部门转化的产业结构升级,带来与传统经济部门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市场地位下降。企业通过无形市场成交的比重有了很大提高,一些上规模的民营企业纷纷从专业市场中撤出,建立起自身的销售组织和网络,出现了企业对市场的正替代。
  就科斯理论来分析,市场和企业是执行相同职能因而可以相互替代的两种机制,哪种机制起作用,关键在于交易的成本和企业的组织成本。在区域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区域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主要是传统经济部门,企业规模主要是中小企业,专业市场也是与其对应的传统市场制度。1997年以前的中国市场经济基本上处于这一初级发展阶段,相应以温州模式的浙江现象的“民营经济+专业市场”为先锋的中国民营经济也对应于传统经济部门的区域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以及小企业生产规模。但随着改革的深化,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框架逐步确立,市场制度逐步成熟且开始由传统市场制度向现代市场制度转化,无形市场交易和采用购销合同、远期合约的新型市场交易方式开始普及,专业市场这一传统市场制度的功能必然趋于弱化。而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专业市场这种销售网络已经开始不能适应企业规模扩大对市场扩张的需要,这时企业需要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以帮助企业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实现规模经济的生产和市场优势。
  


  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企业自主交易,还是市场交易,交易费用作为企业生产和经营的成本都是客观存在的。所不同的是:企业规模小的时候,即民营经济的创业和成长阶段,企业的规模经济效益难以承担自主销售的组织成本,这时最佳的经营销售方式往往是选择利用专业市场,也就是用市场的供销功能来取代企业自身的销售功能,这是更为经济的方式(见图1)。当企业规模随着发展而不断扩大并达到临界规模度Q时,企业的自主销售与利用市场销售在交易费用上是一致的,之后企业继续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并开始转向自主销售,此时交易费用是最经济的,企业的规模经济效益也才是最佳的。
  再就是从产业组织理论来看[6]91:不同产业部门所具有的不同的产业组织特点,也会导致其在选择企业自主交易还是选择利用市场交易上的不同。一般来说,能源、原材料等可大批量提供产品的集中型部门,虽然是适合大型企业的产业组织形式,但依然适合于市场交易,且市场交易的费用较低;而在大企业寡头下的配套小企业虽然规模小,但它们提供小批量专用零配件生产,在交易中应采用自主协作合同交易,而不宜采用市场交易,因为市场交易中的不确定性、交易频率和设备的专用性,决定了这种产业部门的产业组织市场交易成本过高。温州柳市电器产业及其配套生产的发展和市场交易演变的过程,可以成为以上分析的企业一市场替代关系的明证。
  
  (二)柳市电器产业集群发展的实证
  同温州以至浙江所有的产业集群和块状经济的成长一样,柳市电器产业的发展壮大与市场也是分不开的。从柳市低压电器市场发展所经历的“无市无场→有市无场→有市有场→有场无市”的轨迹,可以透视柳市电器产业发展的过程和产业组织成长的演变。“无市无场”的1972—1980年是柳市低压电器发展的初期,低压电器的生产和销售都未形成气候,也就不存在有形的专业市场。“有市无场”的1980—1990年阶段,柳市低压电器的生产和销售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但交易的市场却是无序的,没有一个固定的、有序交易的场所,普遍存在的形式是“前店后厂”。“有市有场”的1990—1996年是柳市电器产业扩大生产和销售规模的时期,这一时期使得柳市特色电器产业集聚区的块状经济迅速做大的一个重要因素是1990年9月柳市电器城的开业,自此全国最大的低压电器市场就在柳市蓬勃地发展起来了。短短几年中,这个市场在柳市12平方公里的面积上集聚了一千四百多家电器厂家,其产量和产值均占全国电器市场的1/3以上,平均每平方公里有近百家厂商。“有场无市”的发生和发展始于1996年底,那时由于进一步扩大市场和扩大生产规模的动机,加以政府的引导,企业转向集团化规模经济,一些集团企业的规模足以建立自己的全国性范围的营销网络,而无需通过专业市场进行销售。到1998年,电器市场的经营主体就主要是个体工商户了,而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市场中仅占10%。
  其实,柳市电器产业组织的集团化早在1991年即开始了。1991—1992年,柳市电器企业进行了联合兼并为主的水平一体化的平面生产规模扩大,这种水平一体化主要是当时一些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小企业和手工作坊经过讨价还价,以股本入资的名义加入“正泰”和“德力西”等有国家颁发的电器生产许可证的大企业,成为大企业的车间或分厂,使用大企业的品牌与生产许可证,但各企业仍拥有独立产权。这一时期(直到1994年)的企业集团化的生产规模扩大,仍是依赖于专业市场的功能。
  但是,水平一体化的以产品专业化为特征的联合兼并集团化,存在集团总厂与分厂、分厂与分厂之间不同产权所有者之间的摩擦,增加了企业协作成本、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针对这一情况,1994—1996年间,柳市的电器产业集团开始了垂直一体化的企业集团整合,企业分工的专业化开始由原来的产品生产专业化向生产、设计、服务、运输、销售等的专业化分工协作转变,企业销售也从有形专业市场交易向无形的销售网络交易转变。产业组织形式和企业组织结构从水平一体化向垂直一体化的发展转化,带来企业规模扩大和企业组织形式向垂直一体化的现代企业发展,这必然要求市场交易方式的革新和变化,也就是实施企业对市场的正替代。
  其实,把市场和企业看作是相互替代的两种交易方式而执行相同的组织资源配置功能的两种制度安排,这是科斯的理论。而在张五常先生看来,企业并不是用非市场方式替代市场方式,而是用交易费用较低、效率更高的要素市场替代交易费用较高的有形市场,这是市场形态高级化的表现[7]18-33。张五常先生的研究已然发展了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其中隐含了企业也是一种准市场组织的思想。也就是说,企业对市场的正替代依然是一种市场的机制。   
  四、全面创新阶段:民营化机制的普遍推开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二部分明确指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强调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推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些新的决定其实就是中央政府鼓励、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种制度创新供给,是政府引导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由“自发秩序”扩展为一个新的、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地位、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整体秩序,这有利于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促进中国生产力发展上的推进力量。
  具体到东部沿海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先发地区,即应注重世界范围内经济分工和产业转移的动态,抓住契机实现产业的升级;注重民营经济自身传统产业部门的改造提高;注意传统产业向中西部地区的适时转移扩散。这是提升民营经济竞争力,实现统筹城乡发展和统筹区域发展的中国区域经济政策和制度扩散的必经过程。
  
  (一)民营经济迫切需要实施产业转移和结构调整
  民营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由一种所谓的“边缘经济”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不过,民营经济长期累积的结构性矛盾也日益突出,特别是在目前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背景下,民营经济化解产业结构矛盾的挑战和压力刻不容缓。就全国的情况看,民营经济产业分布的变化有这样的特点:一是民营经济越来越集中于第三和第二产业,特别是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不断上升。1990年,全国私营企业的数量在第三产业中占28.2%,第二产业占71.8%;到了2002年,就变为第三产业占61.8%,第二产业占35.7%。而且从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对2003年全国上规模民营企业的调研数据来看,上规模民营企业也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79%)和第三产业(20%),在第二产业中主要集中在制造业(74%)和建筑业(3%),在第三产业中主要集中在商业、餐饮与服务业(9%)和房地产业(4%)。到2005年,民营经济的产业结构进一步集中。是年,上规模民营企业集中在第二产业的比重调整为36%—37%,第三产业则集中了63%—64%。民营经济的这样一种产业发展趋势可以更清楚地表现在表2中:
  


  由于第三产业和轻工制造业中许多竞争性行业的进入壁垒比较低,造成大量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过度涌入,并形成互相残杀的恶性竞争局面。虽然适度的竞争对于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肯定是必要的,但无限度的恶性竞争则会使本来就弱小的民营经济遭受致命打击。所以,对于一些处于竞争性产业中的中小型民营企业来说,目前正面临着产业再选择的客观要求。此外,第二产业中有许多民营企业是高耗能、高污染和低附加值的落后企业。尽管民营企业在第二产业上的相对比重在不断降低,但绝对量并未减少。不可否认,处于第二产业中的相当一部分企业属于低效率的落后产业,这些企业显然同国家的产业政策不相符合,调整压力越来越大。
  事实上,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如浙江、江苏、广东这一问题更为突出。民营经济在这些地区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并已经成为这一地区第二产业特别是机械制造、化工、纺织印染以及各种轻加工工业的主体。但在这些产业中,许多民营企业由于高耗能、高污染和较低的附加值,已经对这些地区的经济增长质量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发展这些高耗、低效和高污染产业与科学发展观是完全相悖的,也不符合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工业发展要走新兴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因此,这类民营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
  
  (二)民营经济的创新与长三角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浙江、江苏和上海这一长三角地区已经初具世界第六大城市群的规模态势,是未来我国产业和城市发展的重要空间。这一地区的两省一市肩负着打造长三角一体化品牌的竞争与合作的任务,是中国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排头兵。在这样的情况下,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培育若干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构建新型产业体系,率先走上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就成为浙江省和江苏省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的一个重点。
  自然,占整个浙江经济60%以上的民营经济,其充满活力的产业发展、组织创新和技术进步,是长三角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创新源泉。目前,浙江民营企业正积极迎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机遇和挑战,努力抓住世界第三次产业转移的机会,结合地方产业发展规划,改造提升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有选择地参与开拓濒临港口的重化产业。浙江省的民营企业开始主动结合全省产业规划,有重点、有选择地重点培育电子信息、现代医药、石化、纺织、服装五大标志性产业集群,大力扶持交通运输设备、先进装备制造、新型金属材料及制品、造纸业及纸制品、家用电器及设备、食品加工制造六大成长性产业集群,联动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农业,构建新型产业体系。江苏民营企业也开始围绕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提高设计、制造、装备和管理水平,引导传统产业向深加工、精加工、高附加值和低消耗方向发展,力图保持江苏制造业的领先地位,贡献于长三角一体化的合作及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竞争。
  江浙一带民营经济的集群化发展因众多关联企业同在一地,学习效应和竞争效应十分明显。企业数量的集聚扎堆带来产品集聚及产生规模效应,规模经济的外部性带来信息、人才、技术的竞争交流集聚的加快,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步伐大大加快。首先是民营企业自身主动进行经营和组织的创新,培育企业主的创新意识;其次是营造企业创新文化氛围,提升员工素质。即使是那些纯粹的家族企业,也多采取企业主与经理层之间委托代理的经营管理机制,尽可能创造科学、民主的决策环境,加大企业创新技术的资金和人才供给。可以说,近二十年的轻工业化阶段,中国民营中小企业基本填补了市场空白,现在,浙江、江苏一带一大批民营企业正越来越多地介入重工业领域,诸如汽车制造和汽车零配件领域、纺织机械、电器设备等。新兴工业化道路已经在长三角铺开。
  
  (三)民营经济产业空间优化与统筹城乡、区域发展
  民营化机制在全国的普遍推开需要落实于产业空间之上。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区域空间结构调整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跨省区乃至跨大经济区域的调整。跨大区调整的真正原因是,目前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已经遇到了土地、能源、原材料及劳动力等要素资源的巨大约束,而这些约束在本地区似乎是难以解决的(江苏、浙江和广东的情况更为突出)。因此,企业进行跨区域结构调整,到那些要素约束较小的地区开辟第二战场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事实上,近些年中国大量来自东南沿海省区的民营经济已经落户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他们一方面找到了自己新的发展空间,缓解了要素约束的压力,同时也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民营经济是中国统筹区域发展的重要力量。第二个方面是省区、县域乃至村镇范围的区域调整和区域整合,即所谓的产业集群或块状经济的整合。以浙江为例,这些年浙江的民营企业在省内的区域调整非常明显。截至2003年,浙江省在各类规模以上商品市场基础上形成的块状经济聚集了巨大的资源,有力地推动了各类民营企业集群式共同发展。目前浙江省十亿元以上的块状经济达135个,带动了千万个中小型民营企业的成长,推进了浙江农村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而江苏和浙江两省之间的民营经济合作、整合与互动的共同发展,实现了制度优势和资本、技术、管理等资源优势的生产要素强强联合之最佳配置,使得民营经济更好地服务于统筹区域、城乡发展,能够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中国区域制度变迁。
  
  [收稿日期]2006—09—15
  [本刊网址·在线杂志]http://www.journals.zju.edu.cn/soc
  [作者简介]王志凯(1969—),男,江苏淮阴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区域经济研究。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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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我国科技发展的“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明确了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和前沿技术,提出了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指导我国未来15年科技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借鉴发达国家科技发展规划与科技政策的成功经验,对于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我国科技政策,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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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世纪初产生的弗雷格逻辑拒斥人和心理因素。但即使在弗雷格时代,它也仅仅是逻辑学的一种流派,同时还有重视心理因素的直觉要义逻辑和其他逻辑理论的存在。在后弗雷格时代,逻辑学实现了对自然语言和人的回归,如乔姆斯基的唯理主义和心理主义语言学在语言分析中强调先天语言能力,重视心理因素。此时,心理逻辑将逻辑分析与心理分析结合在一起,重新考虑人的因素和心理因素对人类思维的影响。在认知科学的背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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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行政公诉不同于西方国家行政公诉的特点,我国行政公诉既是一种公力救济,又具有典型的监督属性,它始终以公权力监督为贯穿主线,体现为对行政权的直接监督、有限监督。从公共利益优先权和公力救济有限性的角度界定行政公诉的范围,将督促行政主体履行职责作为提起行政公诉的前置程序,以节省诉讼成本,提高监督效率。基于检察机关拥有特别的公权力,检察监督具有明显的司法性、专门性、专业性,以及为了防止行政公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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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对全国和30个省区未来51种生育方案进行近百年模拟和比较选择,结果显示,只要考虑到年龄结构因素,无论在全国层面,还是在省区层面,现行生育政策都未能进入优选方案,无论从哪个层面看,现行生育政策或调整、或完善都势在必行。优选结果又表明,“尽快二孩”方案的优势在全国并不具有普遍性。在全国层面和省区层面有着较大普遍性的优选方案是15年后实行中口径或大口径的一代独生子女政策。这是因为2000年分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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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透明化、责任追溯及相关的激励是矫正安全蔬菜市场失灵的重要手段。蔬菜种植户是蔬菜追溯管理的源头环节。对浙江省302户蔬菜种植户的蔬菜质量安全追溯参与意愿和行为的调查表明,总体上蔬菜种植户参与追溯制度的意愿不强,已参加追溯制度的农户比例不高,当前农产品追溯制度的建立是政府主导型。有关可追溯制度法规的不完善、政策宣传不到位及政府监督力量薄弱等因素,是农户参与农产品生产追溯制度建立的积极性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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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苏萍 译,郁建兴 校  [摘要]20世纪90年代早期以来治理理论的兴起,可以看作是对当前世界各国在回应新的治理挑战中所采纳的不同于传统公共行政的公共管理方式的总结。治理理论的支撑性论点和概念包括:网络管理理论,即将治理的核心任务看成是管理网络;授权理论,认为有效治理的关键是恰当的授权机制;社会解释理论,以人们理解和解释世界的差异为研究起点并认为这种差异是治理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侧重于合作如何达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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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古代民间调解传统历史悠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根据地时期所逐渐形成的人民调解制度是在传统民间调解的基础上确立的,作为我国特有的民间纠纷解决机制,曾经在化解矛盾、预防犯罪、维持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近年来,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人民调解制度逐渐显现出与现代社会的不适应性。通过对宁夏、河北、安徽等部分农村的民间调解状况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考察,可以发现我国人民调解制度逐渐衰落的症结所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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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维特根斯坦主体思想的重要特点就是使主体界限化,由此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主体形式——界限主体。界限主体具有“非之中”的逻辑机制,“非之中”是“非世界之中”的逻辑结构,“非之中”不是“在之外”,“非世界之中”也不是“在世界之外”,它仅仅意味着“不在世界之中”,它是世界的界限。界限主体具有否定性和“零位”特征,是一种外在的超越机制,它是逻辑哲学主体思想发展到极致而出现的一种形态,进一步发展就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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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objective of this article is to provide an account of the activation turn that has taken place in most OECD countries over the last two decades. Using a political science perspectiv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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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量作为立法授权行政机关进行个案斟酌的权力,已经得到普遍认可。但个案斟酌的范围究竟是局限于涉及是否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法律效果(所谓的效果裁量),还是可以扩展至包含不确定法律概念的构成要件(所谓的要件裁量),在学术界却始终存在争议。近年来,主张借鉴德国行政法上有关不确定法律概念和行政裁量存在“质的区别”之学说、移植“判断余地”理论的呼声日高,更似有将其纳入行政诉讼法修改议程的决心与魄力。然而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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