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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其强大旺盛的生命力,不仅实现了自身良好的经济效益,还辐射带动了周边广大农户参与到产业发展中,促进了农村分工分业的发展,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
[关键词]家庭农场;现代;农业
[Abstract]The rise of the family farm as a new type of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main body, which has become an effective for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achieving the good economic benefit itself, driving the surrounding the broad masses of farmers involved in the industry development with its strong vitality an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division of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family farm; modern; agriculture
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是创新农村体制机制的有效载体。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家庭农场后,绥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顺势而为、积极探索,就如何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进行了先行先试,走出了一条以家庭农场推动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新路子,成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兴起,以其强大旺盛的生命力,不仅实现了自身良好的经济效益,还辐射带动了周边广大农户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促进了农村分工分业的发展,已成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
1抢抓机遇,引导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升级发展
在农村改革开放初期,绥化市就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出现了一大批专业生产经营大户。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优化,涌现出一批从事粮食、蔬菜、畜禽养殖等生产加工经营的专业大户。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后, 绥化市迅速抓住这一有利契机,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升级发展。一是抓宣传,营造发展培育家庭农场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印制宣传小册子等各种宣传手段,宣讲和解读中央一号文件,宣传家庭农场在注册登记、融资、政策扶持等方面的知识,联合主流新闻媒体对全市家庭农场进行系列专题宣传报道,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和宣传效果。二是抓培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素质。通过农广校、阳光工程等,开展农业“两创”人才、农业专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积极培养一批职业农民带头人、农村职业经纪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为家庭农场发展储备力量。三是抓典型,促进专业大户转化升级。先后总结培养出绥棱县大力家庭农场、庆安县同心、志勇家庭农场、北林区志君家庭农场等一批先进典型,组织专业大户现场参观交流学习,不断掌握现代农业先进技术,努力转变发展思路,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积极推广“三新”技术,鼓励专业大户引进新品种、应用新技术、装备新设备,增强科技支撑能力,为将来家庭农场的发展注入新鲜活力。绥棱县长山乡四部村水稻种植大户马兆力,从事小规模种植水稻十多年,在县乡两级大力倡导发展家庭农场精神鼓舞下,成功流转2045亩水田,购置大型拖拉机等农机具,开展家庭农场规模种植,于2013年4月9日在县工商局注册了全省第一个家庭农场。目前,大力农场土地规模经营面积已经达到2800亩,拥有农机具12台(套),办公室、场房2000m2,固定资产近1000万元,农场总产值达到300万元,纯收入100万元,成为了令人羡慕的家庭农场主。
2强化标准,促进家庭农场规范管理
绥化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如何发展家庭农场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绥化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家庭农场登记发照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农村经管部门)负责全市家庭农场的行业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同时,规范细化了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为推动家庭农场顺利发展增强了发展动力。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农场,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授权乡(镇)农村经管中心进行核实认定,核实认定批准后,由申请人自愿到县(市、区)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报县(市、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备案,建立家庭农场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3加大扶持,不断提升家庭农场发展水平
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尚处在发展的初始阶段,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尚显薄弱,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扶持和助推发展。为加大扶持力度,绥化市出台了《关于大力扶持培育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意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动员农业、金融、财政、国土等部门通力协作,全力配合,为家庭农场发展保驾护航,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在农业保险方面,全市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政策性保险补贴资金211.5万元,为家庭农场的94万亩土地上了保险;在金融服务上,全市各级金融机构不断创新抵押、担保服务方式,开发新产品,满足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资金融通需要。望奎县农村信用社开发出家庭农场信贷产品,通过主动对接、简化流程、合理定价、快捷服务,让每个家庭农场都能享受到信用社给予他们的信贷支持。目前,已发放专项贷款5800余万元。兰西县协调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哈尔滨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多家金融部门通过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方式,为全县12个家庭农场办理贷款1800多万元,有效解决了备春耕资金不足问题。在农业项目补贴上,优先向家庭农场投放,仅绥棱县大力家庭农场就获得大型农机具、育苗大棚补贴50余万元。
[关键词]家庭农场;现代;农业
[Abstract]The rise of the family farm as a new type of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main body, which has become an effective for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achieving the good economic benefit itself, driving the surrounding the broad masses of farmers involved in the industry development with its strong vitality an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division of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family farm; modern; agriculture
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是创新农村体制机制的有效载体。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家庭农场后,绥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顺势而为、积极探索,就如何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进行了先行先试,走出了一条以家庭农场推动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新路子,成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兴起,以其强大旺盛的生命力,不仅实现了自身良好的经济效益,还辐射带动了周边广大农户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促进了农村分工分业的发展,已成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
1抢抓机遇,引导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升级发展
在农村改革开放初期,绥化市就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出现了一大批专业生产经营大户。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优化,涌现出一批从事粮食、蔬菜、畜禽养殖等生产加工经营的专业大户。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后, 绥化市迅速抓住这一有利契机,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升级发展。一是抓宣传,营造发展培育家庭农场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印制宣传小册子等各种宣传手段,宣讲和解读中央一号文件,宣传家庭农场在注册登记、融资、政策扶持等方面的知识,联合主流新闻媒体对全市家庭农场进行系列专题宣传报道,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和宣传效果。二是抓培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素质。通过农广校、阳光工程等,开展农业“两创”人才、农业专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积极培养一批职业农民带头人、农村职业经纪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为家庭农场发展储备力量。三是抓典型,促进专业大户转化升级。先后总结培养出绥棱县大力家庭农场、庆安县同心、志勇家庭农场、北林区志君家庭农场等一批先进典型,组织专业大户现场参观交流学习,不断掌握现代农业先进技术,努力转变发展思路,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积极推广“三新”技术,鼓励专业大户引进新品种、应用新技术、装备新设备,增强科技支撑能力,为将来家庭农场的发展注入新鲜活力。绥棱县长山乡四部村水稻种植大户马兆力,从事小规模种植水稻十多年,在县乡两级大力倡导发展家庭农场精神鼓舞下,成功流转2045亩水田,购置大型拖拉机等农机具,开展家庭农场规模种植,于2013年4月9日在县工商局注册了全省第一个家庭农场。目前,大力农场土地规模经营面积已经达到2800亩,拥有农机具12台(套),办公室、场房2000m2,固定资产近1000万元,农场总产值达到300万元,纯收入100万元,成为了令人羡慕的家庭农场主。
2强化标准,促进家庭农场规范管理
绥化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如何发展家庭农场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绥化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家庭农场登记发照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农村经管部门)负责全市家庭农场的行业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同时,规范细化了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为推动家庭农场顺利发展增强了发展动力。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农场,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授权乡(镇)农村经管中心进行核实认定,核实认定批准后,由申请人自愿到县(市、区)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报县(市、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备案,建立家庭农场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3加大扶持,不断提升家庭农场发展水平
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尚处在发展的初始阶段,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尚显薄弱,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扶持和助推发展。为加大扶持力度,绥化市出台了《关于大力扶持培育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意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动员农业、金融、财政、国土等部门通力协作,全力配合,为家庭农场发展保驾护航,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在农业保险方面,全市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政策性保险补贴资金211.5万元,为家庭农场的94万亩土地上了保险;在金融服务上,全市各级金融机构不断创新抵押、担保服务方式,开发新产品,满足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资金融通需要。望奎县农村信用社开发出家庭农场信贷产品,通过主动对接、简化流程、合理定价、快捷服务,让每个家庭农场都能享受到信用社给予他们的信贷支持。目前,已发放专项贷款5800余万元。兰西县协调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哈尔滨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多家金融部门通过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方式,为全县12个家庭农场办理贷款1800多万元,有效解决了备春耕资金不足问题。在农业项目补贴上,优先向家庭农场投放,仅绥棱县大力家庭农场就获得大型农机具、育苗大棚补贴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