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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就是思想不断解放的历程,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就是思想解放成效的具体体现。长春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以思想大解放推动长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目标,意义非常重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促进工作新发展的进程中,必须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解放思想,促进人大工作新发展,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要注重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人大常委会党组要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在思想认识上与党委保持一致,带头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维护党委的权威,正确实现党的主张,切实把党委的意图贯彻好、落实好。
二要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通过党内程序将人大立法计划、重要的法规草案、拟决定的重大事项、重要的人事任免和重要的监督工作等,向党委请示汇报,在取得党委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针对遇到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请党委研究并出面协调。此外,人大党组还要定期向党委汇报一个阶段人大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党委的指示和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
三要自觉把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职权,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代表中的中共党员承担着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换为国家意志的重要责任。常委会在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的同时,更要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党委的意图,使党的意志通过法律程序最终转化为国家意志,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解放思想,促进人大工作新发展,必须依法行使人大职权
一要认真执行立法法,不断提高地方性法规的质量。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突出重点,为民所用”的原则,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制定立法计划;通过多种媒体,面向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组织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坚持立、改、废并重,把法规的修改、完善与制定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提前介入法规草案起草工作,防止和克服法规的部门利益化倾向;坚持突出审议重点,规范审议程序,做好统一审议等工作,不断提高法规案修改情况报告和审议结果报告的质量。
二要严格遵守监督法,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严格按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制定的监督工作有关流程开展监督工作。要切实维护宪法、国家法律法规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认真做好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要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不干涉属于“一府两院”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不代行司法权直接处理案件。在行使监督职权时,一方面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有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要认真做好跟踪监督,对常委会形成的审议意见,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并及时向常委会或相关专委会报告落实情况,保证一些重大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依法任免相结合,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要把党管干部和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起来,把充分发展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严密程序,坚持标准,积极实现党委的意图,为全市国家机关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要按照法律规定,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的若干意见,对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范围、方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们要按照规定,紧紧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紧紧围绕事关全市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维護长春社会公平正义等重大事项依法行使决定权。
三、解放思想,促进人大工作新发展,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一要围绕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开展工作。当前,长春正处在大发展、快发展、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历史阶段。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中心,综合运用人大所特有的立法、监督等职能,积极而为。通过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的日常跟踪监督,加强与全市计划和财税部门的工作联系,随时了解收集经济运行动态和信息,及时掌握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通过调研、视察、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县域突破、农业产业化、支柱产业等方面工作的开展。
二要围绕促进全市社会和谐开展工作。就业和社会保障是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通过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认真分析研究全市就业和社保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意见建议,促进了市政府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通过审议制定《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全民健身工作中一些核心问题。通过对全市贯彻落实《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进步和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还要继续关注增收、就业、社保、住房、环境、交通、教育、卫生、治安等重大民生问题,通过调研、检查等方式加强研究,提出对策,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围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开展工作。通过举办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制讲座,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促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加强地方立法,规范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秩序;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通过加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解放思想,促进人大工作新发展,必须坚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
一是创新人大工作制度。制度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完善立法调研、论证、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完善法规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等,不断探索提高立法工作质量的途径;通过完善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制度等,不断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通过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不断增强监督实效;通过完善具体工作制度,不断促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通过吸收部分市政协委员与部分人大代表共同参加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在保证人大监督权威性的同时,还发挥了政协委员专业性强的特点,有效地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通过加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在长春市开展各项活动,积极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互动,不断扩大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三是创新代表工作。通过走访代表所在单位,及时了解代表的实际情况,帮助代表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组建代表小组、专业代表小组,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平台,提高代表活动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通过推进和落实“人大代表进社区、进村屯”工作,进一步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通过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把代表履职的作用落到实处。
五、解放思想,促进人大工作新发展,必须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要着重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的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业务素质、法律知识和履职水平。
二要加强作风建设,不断转变工作作风。要“多调研、少视察”;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时,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对“一府两院”提出的问题,对基层提出的困难,对人民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特有的方式和手段,提供服务和帮助。
三要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按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信访交办制度,定期召开“一府两院”信访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情况,协调工作。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普遍性内容的信访,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访事项,要及时转交“一府两院”并督促办理,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现实的困难和问题,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解放思想没有止境,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同时面临的任务也越来越艰巨,我们唯有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在工作中努力开拓新思路,创造新办法,才能不断促进人大工作的新发展。
(作者系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一、解放思想,促进人大工作新发展,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要注重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人大常委会党组要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在思想认识上与党委保持一致,带头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维护党委的权威,正确实现党的主张,切实把党委的意图贯彻好、落实好。
二要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通过党内程序将人大立法计划、重要的法规草案、拟决定的重大事项、重要的人事任免和重要的监督工作等,向党委请示汇报,在取得党委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针对遇到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请党委研究并出面协调。此外,人大党组还要定期向党委汇报一个阶段人大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党委的指示和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
三要自觉把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职权,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代表中的中共党员承担着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换为国家意志的重要责任。常委会在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的同时,更要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党委的意图,使党的意志通过法律程序最终转化为国家意志,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解放思想,促进人大工作新发展,必须依法行使人大职权
一要认真执行立法法,不断提高地方性法规的质量。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突出重点,为民所用”的原则,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制定立法计划;通过多种媒体,面向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组织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坚持立、改、废并重,把法规的修改、完善与制定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提前介入法规草案起草工作,防止和克服法规的部门利益化倾向;坚持突出审议重点,规范审议程序,做好统一审议等工作,不断提高法规案修改情况报告和审议结果报告的质量。
二要严格遵守监督法,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严格按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制定的监督工作有关流程开展监督工作。要切实维护宪法、国家法律法规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认真做好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要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不干涉属于“一府两院”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不代行司法权直接处理案件。在行使监督职权时,一方面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有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要认真做好跟踪监督,对常委会形成的审议意见,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并及时向常委会或相关专委会报告落实情况,保证一些重大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依法任免相结合,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要把党管干部和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起来,把充分发展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严密程序,坚持标准,积极实现党委的意图,为全市国家机关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要按照法律规定,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的若干意见,对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范围、方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们要按照规定,紧紧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紧紧围绕事关全市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维護长春社会公平正义等重大事项依法行使决定权。
三、解放思想,促进人大工作新发展,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一要围绕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开展工作。当前,长春正处在大发展、快发展、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历史阶段。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中心,综合运用人大所特有的立法、监督等职能,积极而为。通过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的日常跟踪监督,加强与全市计划和财税部门的工作联系,随时了解收集经济运行动态和信息,及时掌握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通过调研、视察、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县域突破、农业产业化、支柱产业等方面工作的开展。
二要围绕促进全市社会和谐开展工作。就业和社会保障是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通过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认真分析研究全市就业和社保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意见建议,促进了市政府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通过审议制定《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全民健身工作中一些核心问题。通过对全市贯彻落实《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进步和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还要继续关注增收、就业、社保、住房、环境、交通、教育、卫生、治安等重大民生问题,通过调研、检查等方式加强研究,提出对策,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围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开展工作。通过举办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制讲座,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促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加强地方立法,规范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秩序;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通过加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解放思想,促进人大工作新发展,必须坚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
一是创新人大工作制度。制度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完善立法调研、论证、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完善法规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等,不断探索提高立法工作质量的途径;通过完善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制度等,不断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通过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不断增强监督实效;通过完善具体工作制度,不断促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通过吸收部分市政协委员与部分人大代表共同参加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在保证人大监督权威性的同时,还发挥了政协委员专业性强的特点,有效地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通过加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在长春市开展各项活动,积极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互动,不断扩大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三是创新代表工作。通过走访代表所在单位,及时了解代表的实际情况,帮助代表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组建代表小组、专业代表小组,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平台,提高代表活动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通过推进和落实“人大代表进社区、进村屯”工作,进一步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通过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把代表履职的作用落到实处。
五、解放思想,促进人大工作新发展,必须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要着重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的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业务素质、法律知识和履职水平。
二要加强作风建设,不断转变工作作风。要“多调研、少视察”;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时,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对“一府两院”提出的问题,对基层提出的困难,对人民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特有的方式和手段,提供服务和帮助。
三要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按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信访交办制度,定期召开“一府两院”信访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情况,协调工作。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普遍性内容的信访,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访事项,要及时转交“一府两院”并督促办理,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现实的困难和问题,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解放思想没有止境,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同时面临的任务也越来越艰巨,我们唯有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在工作中努力开拓新思路,创造新办法,才能不断促进人大工作的新发展。
(作者系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