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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提出"语文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1]这句话明确传递了这样的信息:语用能力不可能是老师讲后学生听了就会的;语文教学必须依据课程的价值和文本的语言表达规律、学生的年龄特点、语言的学习规律,让学生在丰富多彩的语言学习和运用中,发展语言能力,提高语文素养。21世纪,我们要培养的学生应具备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