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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最后十年是中国传统法制走向近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司法审判制度转型的重要阶段。迫于内外压力而举起“预备立宪”旗帜的清朝统治者,在知识、人员、体制都准备不足的情形下,面对引进“司法独立”原则和制度所出现的矛盾,依然采取横专断、为己使用的方法之外,使司法近代化过程中新旧冲突不断。道路愈显艰难。清末部院司法权限之争就是这一进程的典型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