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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北卫沁河流域仰韶文化可分为四个大的发展阶段。通过对豫北卫沁河流域仰韶文化晚期主要遗址的综合梳理,参照典型陶器的形制演变规律,可知豫北卫沁河流域仰韶文化晚期遗存可分为五段。其绝对年代推定在3500BC―3000BC左右。豫北卫沁河流域仰韶文化晚期遗存的文化性质主体上属于大司空类型,其中该流域南部的一些遗址如新乡洛丝潭、辉县孟庄等受到了豫中大河村类型的较多影响,但豫北卫沁河流域西部边缘地区以洛阳南陈遗址为代表的仰韶文化晚期遗存则属于西王村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