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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在世界许多国家普遍存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腐败现象进入高发期多发期,大有逐渐蔓延之势,成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正确认识我们党内和国家机关的腐败状况,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正确认识我们党内和国家机关的腐败状况
要想完全客观地评价一个国家的腐败状况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因为大多数腐败行为都是十分隐蔽的,我们可以准确统计出来的只能是每年实际查处的腐败案件的数量,不可能是所有实际发生的腐败案件的数量,也就是说有大量的腐败案件没有被查处而隐藏下来,从而无法统计。现在我们国内还没有一套能够测量腐败状况的指标体系,我们只能参考国际上的一些测量方法。
(一)国际评价标准
这里主要以透明国际组织的清廉指数为例。
根据清廉指数的不同,大概可以把被评估国家和地区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第一类、比较廉洁的国家:清廉指数在8—10之间。第二类、轻微腐败的国家:清廉指数在5—8之间。第三类、腐败比较严重的国家:清廉指数在2.5—5之间。第四类、极端腐败的国家:清廉指数在0—2.5之间。
透明国际对我国的腐败状况的评价。我国的“清廉指数”:
1980—1985年是5.13
1988—1992年是4.73
1993—1996年是2.43
1997年是2.88
1998年是3.5
1999年是3.4
2000年是3.1
2001年是3.5
2002年是3.5
2003年是3.4
2004年是3.4
2005年是3.4
根据透明国际对各个时期我国腐败状况的评价,我们可以看出,在改革开放初期,即1980—1985年期间,我国的清廉指数是5.13,腐败状况还不太严重,属于轻微腐败的国家。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腐败状况在不断地、急剧地恶化,到了1993—1996年期间,清廉指数为2.43,成了极端腐败的国家。但是,1997年以来,由于党和政府做出了一系列深化改革、加大反腐败治本力度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使腐败蔓延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仍然属于世界上腐败现象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
(二)从最近几年的腐败大案要案看我国的腐败状况
第一、串案、窝案、案中案明显增多,腐败分子结成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纪检部门在查办案件中经常是查处一案,牵出一串,带出一片。这说明腐败现象涉及到的人相当多,面积相当大。在有些地方出现特殊利益群体。
第二、有些腐败分子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于一体,性质十分恶劣。
第三、吏治和司法腐败严重。吏治腐败和司法腐败是最严重的腐败。吏治腐败的歪风严重地腐蚀了干部队伍,败坏了党风,直接影响到我们的政权建设。司法腐败则是代表社会公正的人员执法犯法,造成的影响极为恶劣,贻害无穷。
第四、腐败官员和黑社会势力相互勾结,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
第五、官商结合比较突出。主要表现是:领导干部傍大款,结成利益共同体;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在企业投资入股。
第六、一些腐败分子向国外境外转移赃款赃物,涉案人员向外潜逃。
第七、商业贿赂现象比较严重。
(三)今后中国腐败现象的发展趋势预测
腐败现象的消长有其自身的规律。能不能在近阶段遏制腐败现象的发展势头,或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不仅仅取决于反腐败机关的工作,还取决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进程等一系列社会政治因素。总体上看,今后一个时期腐败现象仍有可能易发多发,反腐败任务还艰巨繁重。这就是说,产生腐败现象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原因、文化因素在短时间内还不可能很快消除,腐败的绝对规模在当前和今后—个时期还不可能马上降下来。但是,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近30年的历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以后是不断完善的问题;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不断加快,加上近年来明显地加大了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在铲除腐败根源方面也已经做了大量工作,这些工作的成效将逐步显现出来,今后腐败现象膨胀的势头将逐步趋缓。
二、现阶段我国产生腐败现象主要原因分析
(一)政治体制原因
现阶段中国一切腐败现象在政治体制方面的总病根是从上到下存在一整套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也就是存在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这就是说权力配置不科学,缺乏分权制衡。在这种体制下派生出许多腐败现象。有两个问题特别突出:一是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问题,二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问题。
(二)经济体制、经济制度方面的原因
第一、利用行政权力对市场活动进行干预,从中谋利。在转轨时期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两种主要的经济机制:一种是市场机制,一种是权力机制。渐进式转轨的特点在于,这两种机制是扭结在一起的。于是某些人就可以利用干预市场的权力谋取私利。例如,上世纪80年代的价格双轨制,倒卖平价物资;行政权力干预银行贷款;政府干预批租土地、干预工程承包。
第二、利用财产关系的调整来谋求私利。转轨时期是一个所有制结构大变动、利益关系大调整的时期。由于原来公共财产的产权界定就并不明晰,而产权的重新界定是在政府领导下进行的,如果对权力的运用监督不力,有些掌权的人就能够利用手中的权力蚕食或鲸吞公共财产。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中,特别是利用企业股份制改造、兼并、破产、重组、拍卖的过程,化公为私,侵吞国有资产,造成了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
(三)思想文化因素
当前的反腐败斗争面临着负面文化的严峻挑战。我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文化中的人治理念、特权思想、等级观念、宗法观念、迷信思想以及封建社会的官场恶习等,导致了以权谋私、家长制、裙带关系、人身依附、关系网、人情风等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这些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至今仍有很大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社会价值观念日益多样化,特别是外来文化中的消极腐朽因素——比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入,使一些人对某些社会行为的评判标准发生了动摇甚至颠倒。把不正常的视为正常,正常的却被视为不正常。有专家指出,腐败在一些地方之所以泛滥,原因之一就在于腐败在这里被视为正常现象,也就是说,腐败已渗透到了一些人的日常行为模式之中,成为一种习以为常的“文化”。在这种“文化”“熏陶”下,要么同流合污,要么受到孤立、排斥和打击。到了这种程度,反腐败的难度就加大了。
(四)对腐败分子查处概率低,打击力度不够,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据有关反腐败研究机构研究推算,目前,中国腐败分子被查处的概率比较低,大约在10%—20%之间。在被查出的这部分人当中,处理也较轻。这些现象,在社会上产生了一种示范效应,对我们国家公职人员中的那些想犯罪而目前还没有犯罪人有一种吸引力,使他们产生了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诱发了更多的腐败案件。
三、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 要通过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
2. 要通过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勤俭的生活态度,要提倡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
3. 要通过党纪政纪国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 领导干部个人要加强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修养。近几年形成了一些很好的共识,归纳起来叫做六慎:慎初、慎微、慎独、慎欲、慎家、慎终。
(二)加强反腐败的法律、制度建设,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法制化道路
1. 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健全我国廉政法规体系。
2. 推进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3. 提高执法执纪人员的素质,切实抓好廉政法规、制度的执行工作。
(三)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1. 加强党内监督。
2. 加强司法监督。
3. 加强舆论监督。
总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只有全党全国长期努力才能收到实效。我们相信只要按照中央确定的基本思路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一定可以使我国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降到一个比较低的水平上,一定可以出现一个政治清明、廉洁的社会。
一、正确认识我们党内和国家机关的腐败状况
要想完全客观地评价一个国家的腐败状况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因为大多数腐败行为都是十分隐蔽的,我们可以准确统计出来的只能是每年实际查处的腐败案件的数量,不可能是所有实际发生的腐败案件的数量,也就是说有大量的腐败案件没有被查处而隐藏下来,从而无法统计。现在我们国内还没有一套能够测量腐败状况的指标体系,我们只能参考国际上的一些测量方法。
(一)国际评价标准
这里主要以透明国际组织的清廉指数为例。
根据清廉指数的不同,大概可以把被评估国家和地区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第一类、比较廉洁的国家:清廉指数在8—10之间。第二类、轻微腐败的国家:清廉指数在5—8之间。第三类、腐败比较严重的国家:清廉指数在2.5—5之间。第四类、极端腐败的国家:清廉指数在0—2.5之间。
透明国际对我国的腐败状况的评价。我国的“清廉指数”:
1980—1985年是5.13
1988—1992年是4.73
1993—1996年是2.43
1997年是2.88
1998年是3.5
1999年是3.4
2000年是3.1
2001年是3.5
2002年是3.5
2003年是3.4
2004年是3.4
2005年是3.4
根据透明国际对各个时期我国腐败状况的评价,我们可以看出,在改革开放初期,即1980—1985年期间,我国的清廉指数是5.13,腐败状况还不太严重,属于轻微腐败的国家。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腐败状况在不断地、急剧地恶化,到了1993—1996年期间,清廉指数为2.43,成了极端腐败的国家。但是,1997年以来,由于党和政府做出了一系列深化改革、加大反腐败治本力度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使腐败蔓延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仍然属于世界上腐败现象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
(二)从最近几年的腐败大案要案看我国的腐败状况
第一、串案、窝案、案中案明显增多,腐败分子结成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纪检部门在查办案件中经常是查处一案,牵出一串,带出一片。这说明腐败现象涉及到的人相当多,面积相当大。在有些地方出现特殊利益群体。
第二、有些腐败分子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于一体,性质十分恶劣。
第三、吏治和司法腐败严重。吏治腐败和司法腐败是最严重的腐败。吏治腐败的歪风严重地腐蚀了干部队伍,败坏了党风,直接影响到我们的政权建设。司法腐败则是代表社会公正的人员执法犯法,造成的影响极为恶劣,贻害无穷。
第四、腐败官员和黑社会势力相互勾结,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
第五、官商结合比较突出。主要表现是:领导干部傍大款,结成利益共同体;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在企业投资入股。
第六、一些腐败分子向国外境外转移赃款赃物,涉案人员向外潜逃。
第七、商业贿赂现象比较严重。
(三)今后中国腐败现象的发展趋势预测
腐败现象的消长有其自身的规律。能不能在近阶段遏制腐败现象的发展势头,或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不仅仅取决于反腐败机关的工作,还取决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进程等一系列社会政治因素。总体上看,今后一个时期腐败现象仍有可能易发多发,反腐败任务还艰巨繁重。这就是说,产生腐败现象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原因、文化因素在短时间内还不可能很快消除,腐败的绝对规模在当前和今后—个时期还不可能马上降下来。但是,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近30年的历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以后是不断完善的问题;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不断加快,加上近年来明显地加大了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在铲除腐败根源方面也已经做了大量工作,这些工作的成效将逐步显现出来,今后腐败现象膨胀的势头将逐步趋缓。
二、现阶段我国产生腐败现象主要原因分析
(一)政治体制原因
现阶段中国一切腐败现象在政治体制方面的总病根是从上到下存在一整套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也就是存在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这就是说权力配置不科学,缺乏分权制衡。在这种体制下派生出许多腐败现象。有两个问题特别突出:一是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问题,二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问题。
(二)经济体制、经济制度方面的原因
第一、利用行政权力对市场活动进行干预,从中谋利。在转轨时期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两种主要的经济机制:一种是市场机制,一种是权力机制。渐进式转轨的特点在于,这两种机制是扭结在一起的。于是某些人就可以利用干预市场的权力谋取私利。例如,上世纪80年代的价格双轨制,倒卖平价物资;行政权力干预银行贷款;政府干预批租土地、干预工程承包。
第二、利用财产关系的调整来谋求私利。转轨时期是一个所有制结构大变动、利益关系大调整的时期。由于原来公共财产的产权界定就并不明晰,而产权的重新界定是在政府领导下进行的,如果对权力的运用监督不力,有些掌权的人就能够利用手中的权力蚕食或鲸吞公共财产。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中,特别是利用企业股份制改造、兼并、破产、重组、拍卖的过程,化公为私,侵吞国有资产,造成了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
(三)思想文化因素
当前的反腐败斗争面临着负面文化的严峻挑战。我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文化中的人治理念、特权思想、等级观念、宗法观念、迷信思想以及封建社会的官场恶习等,导致了以权谋私、家长制、裙带关系、人身依附、关系网、人情风等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这些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至今仍有很大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社会价值观念日益多样化,特别是外来文化中的消极腐朽因素——比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入,使一些人对某些社会行为的评判标准发生了动摇甚至颠倒。把不正常的视为正常,正常的却被视为不正常。有专家指出,腐败在一些地方之所以泛滥,原因之一就在于腐败在这里被视为正常现象,也就是说,腐败已渗透到了一些人的日常行为模式之中,成为一种习以为常的“文化”。在这种“文化”“熏陶”下,要么同流合污,要么受到孤立、排斥和打击。到了这种程度,反腐败的难度就加大了。
(四)对腐败分子查处概率低,打击力度不够,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据有关反腐败研究机构研究推算,目前,中国腐败分子被查处的概率比较低,大约在10%—20%之间。在被查出的这部分人当中,处理也较轻。这些现象,在社会上产生了一种示范效应,对我们国家公职人员中的那些想犯罪而目前还没有犯罪人有一种吸引力,使他们产生了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诱发了更多的腐败案件。
三、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 要通过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
2. 要通过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勤俭的生活态度,要提倡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
3. 要通过党纪政纪国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 领导干部个人要加强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修养。近几年形成了一些很好的共识,归纳起来叫做六慎:慎初、慎微、慎独、慎欲、慎家、慎终。
(二)加强反腐败的法律、制度建设,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法制化道路
1. 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健全我国廉政法规体系。
2. 推进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3. 提高执法执纪人员的素质,切实抓好廉政法规、制度的执行工作。
(三)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1. 加强党内监督。
2. 加强司法监督。
3. 加强舆论监督。
总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只有全党全国长期努力才能收到实效。我们相信只要按照中央确定的基本思路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一定可以使我国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降到一个比较低的水平上,一定可以出现一个政治清明、廉洁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