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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实践表明。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查确实可行首先,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于法有据:《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简易程序”均列节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共同出台的《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文件对于简易程序和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适用条件和范围等均已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