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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哲学在其发展史中有着一以贯之的论证框架,并且表现为一个“实践-自由-本质”的三一结构.其中,实践作为以自身为目的的人类活动,与人的自由、人的本质一起构成了一个相互叙述、相互证成的概念体系.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为这种三一结构的论证框架奠定了基础,以康德为代表的近代哲学家则将其发展得更加成熟.马克思在实践哲学领域提出了诸多变革,他彻底扬弃了以“道德”为中心的实践哲学,发展出了一种以“劳动”为中心的实践哲学.但是,马克思的实践学说依旧遵循了“实践-自由-本质”的论证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