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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是修改后的刑诉法赋予监所检察部门的一项新职责。实践中,监所部门对自由刑和生命刑的监督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严密的工作机制,但对于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却缺乏足够的关注,甚至存在监督盲区。故如何在本就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有效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就成为摆在各级监所检察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文章试从菏泽市单县的财产刑执行现实状况出发,结合监所检察部门工作实际,对现阶段如何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作一些积极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