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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豳风·七月》有“同我妇子”句,诸多《古代汉语》教材、《诗经》译注本和词典释“同”义或为动词“偕同(带着)”,或为副词“俱”“一起”,或为介词“和”“与”“跟”,分析并平议这三种说法的错误,纠正“我们偕同自己的老婆孩子送饭”的句意解释;指出“同”是用其本义,动词“会合”;此句是为协韵的主谓倒装句,句言“我们的妇子聚集在一块送饭南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