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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是农村发展的经济基础,也是基层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与和谐。2018年4月,《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崇明区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深化和推进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有效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