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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作为一项必要的权力,关涉公民基本权利,为其划定明确的边界,才能保证其正当合法行使,针对我国的征收权失范现状,学界主张或从实体角度对“公共利益”概念予以明确界定,或从程序角度给行政权以限定,但从本土文化的角度思考,保障公民的参与权既能实现我国宪法价值规范的必要要求,也符合现代行政法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