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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所固有的公共信托性,决定了人寿保险经营者应当稳健的经营,才能实现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承诺,不致于损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切身利益。然而,保险市场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保险市场主体间的激烈的无序竞争、保险经营者为其利益的驱使等,均可能危及人寿保险经营的稳健发展。经济与保险理论和实践证明,全靠亚当·斯密所主张的通过市场的自由竞争进行市场调节,不仅可能使得市场出现很多新的负面影响,而且“看不见的手”并非万能,常常在医治市场问题上出现失灵。对保险市场是人寿保险市场进行必要的监管是维持市场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