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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一词,对于我们来说并不会造成任何理解上的障碍,人们会很自然地联想到“大学学生”。但是,如果外国人看到就会产生类似的疑问,“大学生”是什么样的学生,是年龄大还是学历高?很明显,“大学生”是“大学学生”省略掉一个“学”字得来的,那么被省略掉的“学”到底是“大学”的“学”,还是“学生”的“学”呢?为什么这个看起来很有问题的词,我们大家却又都在使用?同时我们还发现,类似“大学生”这样的词在我们周围还有很多,例如:公安局长、天主教会、共产党员、留学生等等。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同音省略现象?这种现象跟缩略语又有什么关系呢?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读音的经济性
从语音方面看,“大学学生”里有两个连续相同的“学”字,人们在读到这个词的时候,为了读清楚,就要在两个“学”上加重读音,用力也要比其它字大些,这样我们每当读这个词的时候就会感到很吃力。如果我们不试图加重读音,语音在“学”上滑过的时间就较长,就会出现拉长音的现象,给人一种很模糊、冗长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就诞生了。和“大学学生”相比,“大学生”所用的字符少,读起来也不拉长音,既省力,又经济,这些都正好符合时下人们注重语言经济性的习惯。
二、语言的节奏性
语言是有节奏的,具体地说,语言节奏是指语音的徐疾、高低、长短、轻重及音色的异同在一定时间内有规律地相间交替回环往复成周期性组合的结果。①正如罗常培、王均先生所说:“语言的节律就是音和音的相对关系和组合关系。”②这里音和音的相对关系,是指语音中的对立现象,若违背了对立统一组合规则,语音链读来就会生涩拗口。由于我们这里讲的是词,所以只从语音的高低上来分析。“大学学生”是“仄平平平”规律,很明显后面三个字没有任何起伏变化,只在词首有仄声。而“大学生”由于字符少,所以“仄平平”节律读起来比“大学学生”更有节奏感,不那么拗口。
三、构词的不恰当性
从构词类型上看,毫无疑问,“大学学生”属于名名定中复合词,而值得探讨的是,“大学生”这个词到底是从“大”处划分,还是从“大学”处划分?如果从“大”处划分,在词义上就会变成指年龄大的学生。这与我们最初要表达的意思不符,使人会产生像上面外国人发出的疑问。所以,从“大”处划分我们认为是不正确的。如果从“大学”处划分,就变成用“大学”来修饰“生”。虽然“生”可以独立放在后面被修饰,如“研究生”,但我们很清楚,此“生” 非彼“生”,我们所说的“学生”不能完全用“生”来代替,但如果我们从领属关系上讲,“大学生”是定中结构,也还勉强说得过去。由此可以得出,“大学生”从构词法上来看并不十分恰当。
四、语义的不确切性
从语义上看,“大学生”这类词似乎给人们传达了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有些还会造成歧义,例如“精神病院长”,我们根本不确定这个词是精神病院的院长还是这个院长是精神病。又如,“河南部”,我们依然不知道是河南省的南部,还是河的南部。还有“东大门卫”,到底是东大门的门卫还是东北大学的门卫。但如果除去这些歧义词,再来看同音省略现象,我们会发现,这些词并未给汉语使用者们带来太大的麻烦,人们可以很轻松地了解其真正含义。正如戈根(J.A.Goguen)所说:“描述的不确切性并不是坏事,相反,倒是件好事,它能用较少的代价传送足够的信息,并能对复杂事物做出高效率的判断和处理。也就是说,不确切性有助于提高效率。”③戈根讲得有一定的道理。虽然“大学生”所传达的信息不十分准确,但听话者并没有因此而产生误解,反而会觉得这样说很有效率。
五、同音省略与缩略语之间的关系
所谓缩略,是语汇系统中从较长的语言形式中抽取代表成分组造成一个简短的语言单位,用以替代原语言形式表义的一种自我调节活动。其中较长的语言形式,我们称之为“原式”;符合缩略语原则而形成的音节较短的那个形式即是缩略语。缩略语是人类在自己的语言实践过程中,为了适应日常社会交际需要而创造出来的一种简便的语言形式。它的特征是对一般的完整语言形式进行成分的简化,从而获得一个相对简单的可以代表原完整语言形式及意义的特殊语言单位。例如:
空调——空气调节器
世妇会——世界妇女大会
一国两制——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农网——农村电网
根据缩略语的形成及其与原词语的关系,我们可将其分成四种不同的类型:
1.从原词语中抽取关键性的语素组合而成的缩略语,这种缩略语主要是用缩减法和节除法构成的。例如:
展览销售——展销、胸部透射——胸透、特别快车——特快、自己筹集——自筹,等等。
2.数词缩略语,即使用数词提取或概括含有并列项原词语的缩略语,这类缩略语的原词语是由几个并列成分组成的较长的联合短语,例如:
乱收费、乱摊派、乱涨价——三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有,等等。
3.字母缩略语,这里的字母缩略语是指含有字母的缩略语,例如:
不明飞行物——UFO,汉语水平考试——HSK、普通话水平测试——PSC、国标——GB,等等。
4.符号缩略语,各种文献尤其是科技类文献中,常常出现不少各种各样的非语言符号,例如:
+(相加)、=(等于)、∞(无穷)、A∧B(A并且B)等。
了解缩略语之后,再来看二者之间的关系。显然,在语言的经济性上,二者都注重语言的凝练、简洁、畅快,但是在本质上二者却完全不同,同音省略是省略同音字,而缩略语却是缩略不同的字,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把“大学生”这类词归类为同音省略,而不是缩略语的原因。
六、语言规范化问题
对普通话词汇进行规范,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首先要确定规范原则。陈章太认为,普通话词汇规范(包括规范工作)的原则应当是“约定俗成,逐渐规范”。④普通话词汇规范既离不开普通话词汇系统的状况,又要充分考虑社会应用的有关需要,对普通话词汇既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控制和规范,又不可以脱离语言应用的实际,过急地实行“主观规范”。
像“大学生”这类同音省略现象,从词法上讲应该是不规范的,并且在语义上会造成很多歧义,但是它们却能在人群中广泛使用,这样我们就要考虑其约定俗成性。对这类词我们应持宽容、谨慎的态度,不宜简单判断它不合乎规范。对于那些不影响正常交际功能,不会产生歧义的同音省略现象,我们应该予以接纳。而对于那些如“精神病院长”“河南部”“东大门卫”之类的同音省略现象,我们应该视之为不规范词汇而进行逐渐规范,恢复其原有词形,这是很有必要的。
注释:
①吴洁敏 朱宏达,《汉语节律学》,2001年出版,第89页。
②罗常培 王均,《普通语音学纲要》,商务印书馆,2002年出版,第147页。
③转引自内戈塔(Negoita)等著,汪浩等译:《模糊集在系统分析中的应用》,湖南科学技术出版,1980年版,引言。
④陈章太 ,《语言规划研究》,2005年出版,第290页。
参考文献:
[1]吴洁敏,朱宏达.汉语节律学[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1.
[2]符淮青.现代汉语词汇[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
[3]李芳杰.汉语语义结构研究[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4]徐国庆.现代汉语词汇系统[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刘园婷,辽宁锦州渤海大学中文系)
一、读音的经济性
从语音方面看,“大学学生”里有两个连续相同的“学”字,人们在读到这个词的时候,为了读清楚,就要在两个“学”上加重读音,用力也要比其它字大些,这样我们每当读这个词的时候就会感到很吃力。如果我们不试图加重读音,语音在“学”上滑过的时间就较长,就会出现拉长音的现象,给人一种很模糊、冗长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就诞生了。和“大学学生”相比,“大学生”所用的字符少,读起来也不拉长音,既省力,又经济,这些都正好符合时下人们注重语言经济性的习惯。
二、语言的节奏性
语言是有节奏的,具体地说,语言节奏是指语音的徐疾、高低、长短、轻重及音色的异同在一定时间内有规律地相间交替回环往复成周期性组合的结果。①正如罗常培、王均先生所说:“语言的节律就是音和音的相对关系和组合关系。”②这里音和音的相对关系,是指语音中的对立现象,若违背了对立统一组合规则,语音链读来就会生涩拗口。由于我们这里讲的是词,所以只从语音的高低上来分析。“大学学生”是“仄平平平”规律,很明显后面三个字没有任何起伏变化,只在词首有仄声。而“大学生”由于字符少,所以“仄平平”节律读起来比“大学学生”更有节奏感,不那么拗口。
三、构词的不恰当性
从构词类型上看,毫无疑问,“大学学生”属于名名定中复合词,而值得探讨的是,“大学生”这个词到底是从“大”处划分,还是从“大学”处划分?如果从“大”处划分,在词义上就会变成指年龄大的学生。这与我们最初要表达的意思不符,使人会产生像上面外国人发出的疑问。所以,从“大”处划分我们认为是不正确的。如果从“大学”处划分,就变成用“大学”来修饰“生”。虽然“生”可以独立放在后面被修饰,如“研究生”,但我们很清楚,此“生” 非彼“生”,我们所说的“学生”不能完全用“生”来代替,但如果我们从领属关系上讲,“大学生”是定中结构,也还勉强说得过去。由此可以得出,“大学生”从构词法上来看并不十分恰当。
四、语义的不确切性
从语义上看,“大学生”这类词似乎给人们传达了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有些还会造成歧义,例如“精神病院长”,我们根本不确定这个词是精神病院的院长还是这个院长是精神病。又如,“河南部”,我们依然不知道是河南省的南部,还是河的南部。还有“东大门卫”,到底是东大门的门卫还是东北大学的门卫。但如果除去这些歧义词,再来看同音省略现象,我们会发现,这些词并未给汉语使用者们带来太大的麻烦,人们可以很轻松地了解其真正含义。正如戈根(J.A.Goguen)所说:“描述的不确切性并不是坏事,相反,倒是件好事,它能用较少的代价传送足够的信息,并能对复杂事物做出高效率的判断和处理。也就是说,不确切性有助于提高效率。”③戈根讲得有一定的道理。虽然“大学生”所传达的信息不十分准确,但听话者并没有因此而产生误解,反而会觉得这样说很有效率。
五、同音省略与缩略语之间的关系
所谓缩略,是语汇系统中从较长的语言形式中抽取代表成分组造成一个简短的语言单位,用以替代原语言形式表义的一种自我调节活动。其中较长的语言形式,我们称之为“原式”;符合缩略语原则而形成的音节较短的那个形式即是缩略语。缩略语是人类在自己的语言实践过程中,为了适应日常社会交际需要而创造出来的一种简便的语言形式。它的特征是对一般的完整语言形式进行成分的简化,从而获得一个相对简单的可以代表原完整语言形式及意义的特殊语言单位。例如:
空调——空气调节器
世妇会——世界妇女大会
一国两制——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农网——农村电网
根据缩略语的形成及其与原词语的关系,我们可将其分成四种不同的类型:
1.从原词语中抽取关键性的语素组合而成的缩略语,这种缩略语主要是用缩减法和节除法构成的。例如:
展览销售——展销、胸部透射——胸透、特别快车——特快、自己筹集——自筹,等等。
2.数词缩略语,即使用数词提取或概括含有并列项原词语的缩略语,这类缩略语的原词语是由几个并列成分组成的较长的联合短语,例如:
乱收费、乱摊派、乱涨价——三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有,等等。
3.字母缩略语,这里的字母缩略语是指含有字母的缩略语,例如:
不明飞行物——UFO,汉语水平考试——HSK、普通话水平测试——PSC、国标——GB,等等。
4.符号缩略语,各种文献尤其是科技类文献中,常常出现不少各种各样的非语言符号,例如:
+(相加)、=(等于)、∞(无穷)、A∧B(A并且B)等。
了解缩略语之后,再来看二者之间的关系。显然,在语言的经济性上,二者都注重语言的凝练、简洁、畅快,但是在本质上二者却完全不同,同音省略是省略同音字,而缩略语却是缩略不同的字,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把“大学生”这类词归类为同音省略,而不是缩略语的原因。
六、语言规范化问题
对普通话词汇进行规范,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首先要确定规范原则。陈章太认为,普通话词汇规范(包括规范工作)的原则应当是“约定俗成,逐渐规范”。④普通话词汇规范既离不开普通话词汇系统的状况,又要充分考虑社会应用的有关需要,对普通话词汇既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控制和规范,又不可以脱离语言应用的实际,过急地实行“主观规范”。
像“大学生”这类同音省略现象,从词法上讲应该是不规范的,并且在语义上会造成很多歧义,但是它们却能在人群中广泛使用,这样我们就要考虑其约定俗成性。对这类词我们应持宽容、谨慎的态度,不宜简单判断它不合乎规范。对于那些不影响正常交际功能,不会产生歧义的同音省略现象,我们应该予以接纳。而对于那些如“精神病院长”“河南部”“东大门卫”之类的同音省略现象,我们应该视之为不规范词汇而进行逐渐规范,恢复其原有词形,这是很有必要的。
注释:
①吴洁敏 朱宏达,《汉语节律学》,2001年出版,第89页。
②罗常培 王均,《普通语音学纲要》,商务印书馆,2002年出版,第147页。
③转引自内戈塔(Negoita)等著,汪浩等译:《模糊集在系统分析中的应用》,湖南科学技术出版,1980年版,引言。
④陈章太 ,《语言规划研究》,2005年出版,第290页。
参考文献:
[1]吴洁敏,朱宏达.汉语节律学[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1.
[2]符淮青.现代汉语词汇[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
[3]李芳杰.汉语语义结构研究[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4]徐国庆.现代汉语词汇系统[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刘园婷,辽宁锦州渤海大学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