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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中从我国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的现状谈起,探讨了国有森林区域的改革进度的问题、我国森林采伐管理制度需要加强的问题和天然林保护的期限需要延长的问题;并提出了我国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如何解决提出建议,第一,国家应启动森林经营工程,第二,要强化森林管理的扶持政策,第三,健全森林经营管理的机构。
【关键词】森林培育;经营管理;探讨
0.前言
森林培育是通过树木和森林利用太阳能和其它物质进行生物转化,生产人类所需的食物、工业原料、生物能源等的一种生产过程,同时创造并保护人类和生物生存所需环境的生产过程。森林培育必须要科学经营,只有科学经营,才能实现森林的生态的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在森林经营工作中要把森林培育放在首位,把森林采伐作为森林培育的一种手段,从而达到越采越好、越采越多的目标。本文就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进行初步探讨。以森林培育促进森林经营管理的有效途径。
1.我国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的现状
1.1国有森林区域的改革进度不够
我国森林以木材生产和森林多功能发挥相协调的森林经营模式将普遍的被探讨,为此,森林培育将更注重森林的多目标,如木材和非林产品的生产、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系统可持续能力 、保持水土的能力 、森林服务功能、更新的影响等。随着经济的发展木材等林产品的需求将不断增加,森林培育技术也将向集约化方向发展。建议应明确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国有林体制和机制改革方案,采取积极措施,稳步推进。同时,将加强森林经营、振兴东北老森工基地作为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的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研究和制定振兴老森工基地的有关政策,落实各项措施,促进振兴。
1.2森林采伐管理制度需要尽快加强
一些可持续经营模式将被提出,如森林的生态系统经营模式、新林业模式、接近自然的林业、生态林业等。因此森林抚育、林分改造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不应成为森林抚育和低价林改造的瓶颈,要从有利于森林培育、有利于经营主体、有利于森林资源保护“三个有利”的原则进行完善。凡是按规范要求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按方案中确认的合理年采伐量,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的管理。另外,现行各项规程、规范、标准以及管理办法,凡不利于加强森林经营工作,脱离实际的,应清理、修改和完善。
1.3天然林保护的期限需要延长
为了发挥森林的更大效益,在森林培育上将实行分类经营和定向培育。对一个区域来讲,森林被划分成商品林和公益林。对于商品林又分成纸浆林、建筑用材林、单板用材林等。我国天然林资源在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生产、生活中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天然林保护和培育工作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做好,重点是加强森林培育;其次扶持经营体制创新和运行机制创新。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期到2010年截止,天然林的保护培育、恢复发展不能指望10年就能实现,它是一项长期的战略工程。建议再用10年~20年实施天然林保护培育天然林工程,加大国家扶持力度。在工程实施中,把大部分的工程资金用于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和森林保护等,提高工程区的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从而增强天然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
2.我国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2.1国家应启动森林经营工程
森林工程是以森林资源建设与保护、开发与利用为目的的工程。它以森林生态学为依据研究森林合理采伐的方式和集林方式,以运筹学为基础,研究木材生产的优化规划方案选择。组织管理和经济效益,以工程力学和机械学为基础研究采运工程建设和机械的使用,森林工程学的形成和完善推动了林业工程的发展。为了实施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建议国家启动森林科学经营工程,抓紧实施全国森林经营工程规划,重点突出森林抚育措施。森林经营工程可以分解为森林抚育工程、大径材培育工程、珍贵树种培育工程、低价林改造工程等等。当前要抓紧试行示范工程,以县(局、场)为尺度,建立森林经营工程管理体系,以县(局、场)为单位编制森林经营类型,各森林经营主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按方案实施。经过试点,总结经验,示范推广。
2.2强化森林管理的扶持政策
国家对一些急需建设的行业给与扶持政策,例如,国家对农业的扶持政策,国家对文化产业财政扶持政策,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政策扶持,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国家对森林管理也应有扶持政策。因为森林管理的任务更重,条件艰苦。因此,森林抚育资金投入要有长效机制,林业生产是周期长、效益低、风险大的行业,但又是人们生态需要和经济建设不可或缺的事业,要优于国家对农业补助资金,如对农民种粮、养猪等补助一样对待,建议国家设立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重点鼓励森林抚育,促进林业生产和林农增收,确保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公益林的森林抚育资金,由国家开辟公益林森林经营专项资金渠道解决;商品林的森林抚育可通过特别财务处理,预付或特别周转金先行支付,也可从专项贴息贷款渠道解决。
2.3健全森林经营管理的机构
国家和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设立森林经营管理机构,要建立协调有序的森林经营管理体系和强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建议成立以局领导为首的森林经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森林经营工作,加大力度,指导全国森林经营管理工作。同时,组建森林经营专家顾问咨询组,科学指导森林经营工作有效开展。明确界定林业行政机关和森林经营单位的职责,使基层林业经营单位能独立行使自己的职责。积极宣传加強森林经营的重要性,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森林经营的内涵很丰富,这里的“经营”概念,包含了林地、林木等全部森林资源的筹划营谋,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进行人为治理,达到森林生态,森林收获和经济效益既定的目标。通过宣传,提高社会对森林经营的认知程度,澄清与纠正在森林经营工作中存在的种种误区,转变一些以为林业就是简单的“挖坑种树,动斧砍树”、“一说保护,禁止砍树”,甚至把培育与采伐对立等模糊认识。随着天然林保护等几大林业重点工程陆续实施期满,以及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林业将面临一个全新的转型期,新的林业经营机制需要法律支撑,否则森林资源经营与管理无法步入正轨。我国现行的林业法律体系中,森林经营有关法律法规方面还很不健全。也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对森林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同时,借鉴美国、日本、芬兰等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国有林经营法》、《私有林经营法》的经验,着手制定我国《森林经营法》。通过法律规定森林经营的各种形式,包括森林经营的主体与客体,经营权取得和限制,森林经营的基本准则,森林经营规划与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执行,森林经营与各方面的关系,森林经营效果的保障,森林经营风险管理等等。只要森林经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林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3.结语
森林资源经营是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修复、重建、培育和维护,以及与经营者直接相关的工作。森林资源管理是指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等一系列活动的组织、计划和制定相关法规政策监督实施等内容。森林资源经营与管理是紧密联系的一个有机整体。必须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法规和标准,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发展。
【参考文献】
[1]朱秀峰.加格达奇林业局森林经营中采伐方式的探讨[J].林业科技情报,2010,04.
[2]孙茂发.对森林经营管护措施的探讨[J].林业勘查设计,2012,(1).
【关键词】森林培育;经营管理;探讨
0.前言
森林培育是通过树木和森林利用太阳能和其它物质进行生物转化,生产人类所需的食物、工业原料、生物能源等的一种生产过程,同时创造并保护人类和生物生存所需环境的生产过程。森林培育必须要科学经营,只有科学经营,才能实现森林的生态的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在森林经营工作中要把森林培育放在首位,把森林采伐作为森林培育的一种手段,从而达到越采越好、越采越多的目标。本文就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进行初步探讨。以森林培育促进森林经营管理的有效途径。
1.我国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的现状
1.1国有森林区域的改革进度不够
我国森林以木材生产和森林多功能发挥相协调的森林经营模式将普遍的被探讨,为此,森林培育将更注重森林的多目标,如木材和非林产品的生产、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系统可持续能力 、保持水土的能力 、森林服务功能、更新的影响等。随着经济的发展木材等林产品的需求将不断增加,森林培育技术也将向集约化方向发展。建议应明确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国有林体制和机制改革方案,采取积极措施,稳步推进。同时,将加强森林经营、振兴东北老森工基地作为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的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研究和制定振兴老森工基地的有关政策,落实各项措施,促进振兴。
1.2森林采伐管理制度需要尽快加强
一些可持续经营模式将被提出,如森林的生态系统经营模式、新林业模式、接近自然的林业、生态林业等。因此森林抚育、林分改造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不应成为森林抚育和低价林改造的瓶颈,要从有利于森林培育、有利于经营主体、有利于森林资源保护“三个有利”的原则进行完善。凡是按规范要求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按方案中确认的合理年采伐量,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的管理。另外,现行各项规程、规范、标准以及管理办法,凡不利于加强森林经营工作,脱离实际的,应清理、修改和完善。
1.3天然林保护的期限需要延长
为了发挥森林的更大效益,在森林培育上将实行分类经营和定向培育。对一个区域来讲,森林被划分成商品林和公益林。对于商品林又分成纸浆林、建筑用材林、单板用材林等。我国天然林资源在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生产、生活中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天然林保护和培育工作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做好,重点是加强森林培育;其次扶持经营体制创新和运行机制创新。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期到2010年截止,天然林的保护培育、恢复发展不能指望10年就能实现,它是一项长期的战略工程。建议再用10年~20年实施天然林保护培育天然林工程,加大国家扶持力度。在工程实施中,把大部分的工程资金用于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和森林保护等,提高工程区的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从而增强天然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
2.我国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2.1国家应启动森林经营工程
森林工程是以森林资源建设与保护、开发与利用为目的的工程。它以森林生态学为依据研究森林合理采伐的方式和集林方式,以运筹学为基础,研究木材生产的优化规划方案选择。组织管理和经济效益,以工程力学和机械学为基础研究采运工程建设和机械的使用,森林工程学的形成和完善推动了林业工程的发展。为了实施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建议国家启动森林科学经营工程,抓紧实施全国森林经营工程规划,重点突出森林抚育措施。森林经营工程可以分解为森林抚育工程、大径材培育工程、珍贵树种培育工程、低价林改造工程等等。当前要抓紧试行示范工程,以县(局、场)为尺度,建立森林经营工程管理体系,以县(局、场)为单位编制森林经营类型,各森林经营主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按方案实施。经过试点,总结经验,示范推广。
2.2强化森林管理的扶持政策
国家对一些急需建设的行业给与扶持政策,例如,国家对农业的扶持政策,国家对文化产业财政扶持政策,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政策扶持,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国家对森林管理也应有扶持政策。因为森林管理的任务更重,条件艰苦。因此,森林抚育资金投入要有长效机制,林业生产是周期长、效益低、风险大的行业,但又是人们生态需要和经济建设不可或缺的事业,要优于国家对农业补助资金,如对农民种粮、养猪等补助一样对待,建议国家设立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重点鼓励森林抚育,促进林业生产和林农增收,确保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公益林的森林抚育资金,由国家开辟公益林森林经营专项资金渠道解决;商品林的森林抚育可通过特别财务处理,预付或特别周转金先行支付,也可从专项贴息贷款渠道解决。
2.3健全森林经营管理的机构
国家和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设立森林经营管理机构,要建立协调有序的森林经营管理体系和强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建议成立以局领导为首的森林经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森林经营工作,加大力度,指导全国森林经营管理工作。同时,组建森林经营专家顾问咨询组,科学指导森林经营工作有效开展。明确界定林业行政机关和森林经营单位的职责,使基层林业经营单位能独立行使自己的职责。积极宣传加強森林经营的重要性,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森林经营的内涵很丰富,这里的“经营”概念,包含了林地、林木等全部森林资源的筹划营谋,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进行人为治理,达到森林生态,森林收获和经济效益既定的目标。通过宣传,提高社会对森林经营的认知程度,澄清与纠正在森林经营工作中存在的种种误区,转变一些以为林业就是简单的“挖坑种树,动斧砍树”、“一说保护,禁止砍树”,甚至把培育与采伐对立等模糊认识。随着天然林保护等几大林业重点工程陆续实施期满,以及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林业将面临一个全新的转型期,新的林业经营机制需要法律支撑,否则森林资源经营与管理无法步入正轨。我国现行的林业法律体系中,森林经营有关法律法规方面还很不健全。也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对森林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同时,借鉴美国、日本、芬兰等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国有林经营法》、《私有林经营法》的经验,着手制定我国《森林经营法》。通过法律规定森林经营的各种形式,包括森林经营的主体与客体,经营权取得和限制,森林经营的基本准则,森林经营规划与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执行,森林经营与各方面的关系,森林经营效果的保障,森林经营风险管理等等。只要森林经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林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3.结语
森林资源经营是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修复、重建、培育和维护,以及与经营者直接相关的工作。森林资源管理是指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等一系列活动的组织、计划和制定相关法规政策监督实施等内容。森林资源经营与管理是紧密联系的一个有机整体。必须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法规和标准,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发展。
【参考文献】
[1]朱秀峰.加格达奇林业局森林经营中采伐方式的探讨[J].林业科技情报,2010,04.
[2]孙茂发.对森林经营管护措施的探讨[J].林业勘查设计,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