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马克思在他所进行的哲学革命中深刻地批判了自然法理论、思辨历史哲学,指出了欧洲近代思想对人的抽象认识的片面性。自然法把个人的权利看成是天赋的,不理解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生成;思辨历史哲学则把历史看成是精神范畴的发展史。马克思在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重新理解了辩证法,提出了要从人的感性活动、实践和主观方面理解事物、现实和感性,因而消除了历史生活中的惰性和思辨性,真正实现了卢梭以来对社会生活进行历史理解的愿望,使历史学理论成为革命的科学,而马克思的哲学革命也摆脱了简单的大颠覆形式,具有了人的全面解放、摆脱奴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