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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以来,本溪县委、县政府坚持“以民为本、产业富民”的发展战略,立足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基本完成,农民经营山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但由于农户分散经营缺乏规模效益、竞争力弱,难以进入大市场,加快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势在必行。县委、县政府在组织实施创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的同时,积极组建了本溪满族自治县兴林农民林业专业合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