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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在我国运行经历了启蒙、兴起、转化、式微、徘徊五个阶段,影响程序正义实现的因素为权力结构的制约、制定法的因素和法官素质,分别代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我国要实现程序正义,应当将其放在现代性下来考量,着力优化程序正义运行的外部结构和内部结构,根据我国国情,其中应优先考虑建立宪制民主和确立主体间性诉讼真实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