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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主要是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法治理念的树立与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轻视法律到重视和加强法制建设。这一阶段党在进行法制建设的同时,却对法制产生了严重的认识偏差,以至于“文革”中出现了轻视和践踏法律的现象。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党总结历史教训,重新对法制建设给予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制思想初步确立。第二个阶段:党在认识上实现了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正式树立了全新的法治理念。第三个阶段:党对“人权”由当初的消极回避到现在的积极保障,标志着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法治理念得到了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