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从物权法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图书馆对其所藏古籍所享有的权利既不是所有权,也不是版权,而仅是一种权利有限的占有权。图书馆所藏的古籍文献,是国家财产,为全民所有,也应该为全民所用。我国现行的《文物保护法》已经对古籍的保护和利用做了很好的规定,应该得到切实的执行。图书馆对馆藏古籍秘而不宣、对读者使用古籍漫天要价,都是不对的。当前突出的馆藏古籍底本费收取问题和馆藏古籍复本交换问题也应该尽快得到妥善的解决。希望能够制订《图书馆法》,并对上述问题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