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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刺骨的“经济寒风”中,法院面临了一次“守门员”的抉择:是主动出击,把防守范围扩大到“禁区”之外,还是被动地在球门线上高扑低挡?
这是一个亟须给出答案的现实课题。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市高院的指导下,主动出击,用“司法智慧”筑起了应对经济危机的法律高墙。
■ 借助“司法之手”,走进园区、深入企业
“园区个别企业有偷排漏排等污染环境的行为,我们决定对其进行罚款,他们借口说企业效益不好,拒不交钱。”
“劳资双方发生纠纷,少数人既不和企业谈判,也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直接堵厂门,不让厂子正常生产。”
“我和许多工友是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现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工资待遇方面的要求是该向派遣公司提呢,还是向工作单位提?”
…………
看着西永微电园、北部新区、重庆(长寿)化工园区这些辖区单位反映上来的问题,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明耀神情凝重了许多。
他深知,重庆90%的国家级、市级工业园区都集中在一中院的辖区内,而园区里许多企业外向度很高,在金融危机下最为敏感。这些企业可是重庆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的一个个“引擎”,引擎一旦失去动力,牵一发将动全身。
在这场金融风暴中,企业需要法院做什么?法院能够为企业做什么?法院如何在“招商”过程中为“养商”做好司法服务?
市一中院党组的所有同志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中。
“要借助‘司法之手’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们只有主动走进园区、深入企业。”黄明耀提出了能动司法的工作思路。
这是一个新命题。
“一直以来,法官都是遵循不告不理的‘被动规则’,如果主动地去追求社会效果,会不会导致司法不公的现象出现?”有同志提出这样的疑问。
对此,黄明耀的回答是:“一个是审判程序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工作态度、思路的问题,二者不矛盾。”
一番激烈的讨论之后,一中院选择了走“审务进园区”这条路。
■ 战略眼光展现“司法智慧”
“感到温暖!”香港建滔(重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廖志松用四个字,描述了他对一中院“审务进园区”的感受。
他所在的公司,由于原材料价格的劇烈波动以及需求下降等因素,企业生产成本增高,亏损严重,运营困难。
一些劳动争议也逐渐浮出了水面。
“劳动争议案件标底虽小,但却是一人诉,百人看甚至千人看的棘手难题,如果引起连锁反应,企业将难以承受。”一中院研究室副主任贾科说。
作为重庆长寿化工园区的龙头企业,这家港资企业年产45万吨甲醇,是西南地区最大、全国第二大甲醇生产项目。
更棘手的是,民事连着“国事”。案件处理的结果,影响的不仅是当事人,甚至影响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形象。
如何千方百计地既帮职工维权,又帮企业渡难关,司法的智慧和法官的调解艺术至关重要。
一面要稳定“军心”,做通职工的思想工作:“在这种经济形势下,保饭碗最重要,如果企业倒了,还谈什么工资福利和待遇?只有企业保住了,才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一面要晓以利害,做通企业的思想工作:“首要问题是要解决好职工工资,维护稳定,防止技术工人流失。”
法官们两面使力,产生了让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化挑战为机遇的主动应对,一中院还做了很多。
2009年3月23日,一中院开庭审理了原告爱思帝(重庆)驱动系统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三铃大金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爱思帝公司位于北部新区。为了给北部新区的相关单位上好一堂法律课,一中法院邀请了北部新区执法机关旁听庭审,并在庭审后加强工作联动,共同探讨保护策略,为园区知识产权搭建了一个综合保护的体系。
“旁听庭审更是一堂法律课,可以让企业了解到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如何避免更多的法律纠纷。”黄明耀说。
将官司变成“一堂课”,一中院的工作方法,让园区企业耳目一新。
■ “放水养鱼”的柔性司法
在危机面前,执行更是考验法官的智慧。
2008年10月,一件烫手的案子摆在一中院面前。
重庆大雅地产公司因欠重庆市远洋消防设备工程公司、重庆市复兴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被起诉到法院,同时,大雅公司还因故拖欠北部新区管委会巨额借款。
如果被动、简单地裁定,不但可能会导致大雅公司的资金链条断裂而“死亡”,大量国有资产也将面临无法收回的困境。
对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诉讼,是按部就班地审理,还是“特事特办”?
一中院选择了后者。
为了化解三方矛盾,法院立即联合北部新区管委会出面协调,促使原告放弃工程款利息和违约金,达成法庭和解协议。
原告撤诉,并尽快收回了工程款本金,北部新区管委会也收回了国有资产。
一次调解,三方共赢,这就是调解价值的魅力所在。
“企业生存环境在危机中变得更加艰难。一次不慎重的强制措施,就有可能扼住企业生存的喉咙。”黄明耀道出了“化简为繁”的初衷。
正是基于这种考虑,金融危机中,一中院采取了“放水养鱼”的执行方式,对企业重要的生产设备进行“软查封”,对企业库存的成品物资进行“活扣押”,对企业的资金账号进行选择性冻结,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
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一些企业生产经营走上正轨。企业活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得到了保障。
“法官应把自己看做社会工程师,而不是单纯利用规则进行裁判的法官!”黄明耀不无感慨地说,“在特殊形势下,法官更不能机械执法,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是一个亟须给出答案的现实课题。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市高院的指导下,主动出击,用“司法智慧”筑起了应对经济危机的法律高墙。
■ 借助“司法之手”,走进园区、深入企业
“园区个别企业有偷排漏排等污染环境的行为,我们决定对其进行罚款,他们借口说企业效益不好,拒不交钱。”
“劳资双方发生纠纷,少数人既不和企业谈判,也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直接堵厂门,不让厂子正常生产。”
“我和许多工友是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现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工资待遇方面的要求是该向派遣公司提呢,还是向工作单位提?”
…………
看着西永微电园、北部新区、重庆(长寿)化工园区这些辖区单位反映上来的问题,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明耀神情凝重了许多。
他深知,重庆90%的国家级、市级工业园区都集中在一中院的辖区内,而园区里许多企业外向度很高,在金融危机下最为敏感。这些企业可是重庆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的一个个“引擎”,引擎一旦失去动力,牵一发将动全身。
在这场金融风暴中,企业需要法院做什么?法院能够为企业做什么?法院如何在“招商”过程中为“养商”做好司法服务?
市一中院党组的所有同志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中。
“要借助‘司法之手’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们只有主动走进园区、深入企业。”黄明耀提出了能动司法的工作思路。
这是一个新命题。
“一直以来,法官都是遵循不告不理的‘被动规则’,如果主动地去追求社会效果,会不会导致司法不公的现象出现?”有同志提出这样的疑问。
对此,黄明耀的回答是:“一个是审判程序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工作态度、思路的问题,二者不矛盾。”
一番激烈的讨论之后,一中院选择了走“审务进园区”这条路。
■ 战略眼光展现“司法智慧”
“感到温暖!”香港建滔(重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廖志松用四个字,描述了他对一中院“审务进园区”的感受。
他所在的公司,由于原材料价格的劇烈波动以及需求下降等因素,企业生产成本增高,亏损严重,运营困难。
一些劳动争议也逐渐浮出了水面。
“劳动争议案件标底虽小,但却是一人诉,百人看甚至千人看的棘手难题,如果引起连锁反应,企业将难以承受。”一中院研究室副主任贾科说。
作为重庆长寿化工园区的龙头企业,这家港资企业年产45万吨甲醇,是西南地区最大、全国第二大甲醇生产项目。
更棘手的是,民事连着“国事”。案件处理的结果,影响的不仅是当事人,甚至影响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形象。
如何千方百计地既帮职工维权,又帮企业渡难关,司法的智慧和法官的调解艺术至关重要。
一面要稳定“军心”,做通职工的思想工作:“在这种经济形势下,保饭碗最重要,如果企业倒了,还谈什么工资福利和待遇?只有企业保住了,才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一面要晓以利害,做通企业的思想工作:“首要问题是要解决好职工工资,维护稳定,防止技术工人流失。”
法官们两面使力,产生了让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化挑战为机遇的主动应对,一中院还做了很多。
2009年3月23日,一中院开庭审理了原告爱思帝(重庆)驱动系统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三铃大金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爱思帝公司位于北部新区。为了给北部新区的相关单位上好一堂法律课,一中法院邀请了北部新区执法机关旁听庭审,并在庭审后加强工作联动,共同探讨保护策略,为园区知识产权搭建了一个综合保护的体系。
“旁听庭审更是一堂法律课,可以让企业了解到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如何避免更多的法律纠纷。”黄明耀说。
将官司变成“一堂课”,一中院的工作方法,让园区企业耳目一新。
■ “放水养鱼”的柔性司法
在危机面前,执行更是考验法官的智慧。
2008年10月,一件烫手的案子摆在一中院面前。
重庆大雅地产公司因欠重庆市远洋消防设备工程公司、重庆市复兴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被起诉到法院,同时,大雅公司还因故拖欠北部新区管委会巨额借款。
如果被动、简单地裁定,不但可能会导致大雅公司的资金链条断裂而“死亡”,大量国有资产也将面临无法收回的困境。
对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诉讼,是按部就班地审理,还是“特事特办”?
一中院选择了后者。
为了化解三方矛盾,法院立即联合北部新区管委会出面协调,促使原告放弃工程款利息和违约金,达成法庭和解协议。
原告撤诉,并尽快收回了工程款本金,北部新区管委会也收回了国有资产。
一次调解,三方共赢,这就是调解价值的魅力所在。
“企业生存环境在危机中变得更加艰难。一次不慎重的强制措施,就有可能扼住企业生存的喉咙。”黄明耀道出了“化简为繁”的初衷。
正是基于这种考虑,金融危机中,一中院采取了“放水养鱼”的执行方式,对企业重要的生产设备进行“软查封”,对企业库存的成品物资进行“活扣押”,对企业的资金账号进行选择性冻结,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
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一些企业生产经营走上正轨。企业活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得到了保障。
“法官应把自己看做社会工程师,而不是单纯利用规则进行裁判的法官!”黄明耀不无感慨地说,“在特殊形势下,法官更不能机械执法,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