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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老子政治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道法自然”,但是,本文认为“人法自然”才是老子政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本文从老子的社会理想——小国寡民的状态入手,分析得出老子是典型的君主论者。接着,抓住老子政治思想的几个关键词——道、柔弱胜刚强、治大国若烹小鲜、无为而治分析老子思想中人、道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的关系。进而得出,“道”作为抽象、神秘、模糊的存在只是装饰门面的作用。人与自然作为实体性的存在,才具有真正的价值。老子所有的政治要求均围绕“人法自然”而展开。最后,结合当下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老子的“人法自然”能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状态。
关键词 老子 人法自然 道 无为
作者简介:樊亚澜,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5-001-02
老子的政治思想向来标榜“无为而治”,给人们留下了消极、不作为、任由自然发展的刻板印象。但是,笔者认为,这只是他“道法自然”理论经过包装之后的刻意展现,其精神实质是“人法自然”。
一、预设:小国寡民
小国寡民是老子的社会政治理想,是其思想的高度浓缩和形象展现。透过小国寡民的生活状态,我们可以看到老子政治理论的真实意图,窥见其精神实质。
“小国寡民。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经过前面一系列理论的铺垫,在《老子》的最后,一个栩栩如生的理想社会的形象终于形成。陶渊明《桃花源记》中描写的世外桃源——“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就是受老子小国寡民思想的影响。同样的和谐美好、令人神往,但不同的是老子的理想社会并不是与世隔绝的出世状态,而是积极的入世。
相比之下,西方思想家理论体系下的自然状态则是完完全全的战争状态,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是西方的典型理论。那是一个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任何两个人如果想取得同一东西而又不能同时享用时,彼此就会成为仇敌。……彼此都力图摧毁或征服对方。” 在这样彼此成为仇敌的社会里,面临的是这样一种生活:“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人性竟然会使人们如此彼此互相离异、易于互相侵犯摧毁。当他外出旅行时,他会要带上武器并设法结伴而行;就寝时,他会要把门闩上;甚至就在物资里面,也要把箱子锁上。”
霍布斯关于自然状态的逻辑推演十分到位,关于人性的假设以及由此带来的战争状态带来了人们的广泛认同。乍一看会感到困惑,同是自然状态,为何两者会形成如此巨大的反差。深入研究之后发现,这绝不是东西方思维的不同导致,而是我们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前提——权力。“在没有一个共同权力使大家慑服的时候,人们便处在所谓的战争状态之下。” 在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中,由于没有一个共同的权力,社会处于无序状态,人与人可以互相倾轧。而在老子小国寡民的描述中,只强调了百姓的生活状态,而容易使人忽略君主的存在。实际上,按照人性的合理推演,如果没有一个最高的共同权力,在社会资源紧缺的原始社会,人与人之间必定会满足自身的需求而产生冲突。
所以,在老子小国寡民的社会理想里,必定预设了君主的存在。君主和百姓作为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在小国寡民的社会里是和谐共生的。
二、关系:人、道与自然
小国寡民的社会生活是一种因循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活状态。生活在其中的君主和百姓必然“循自然之道”。“道”作为老子政治思想的核心和最高范畴,具有统率价值和最高意义。
(一)道
《老子》开篇就以“道”开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真正的“道”是不可定义、不可用语言表达的。“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宇宙的运动状态,是根据“道”进行的。道是一个模糊、混沌的自在之物。又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道是“无”,是一切事物的本原,是“天下母”。它是一个完美的运行模式,万事万物由它生发,也必定按照它的模式生长。
(二)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天下皆知美为之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天下人都说是美的东西,其实是丑的;天下人都说是善的东西,其实是恶的。老子坚持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原则,提出“反者道之动”思想,认为道的运动原则是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的。在“反者道之动”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制胜的解决方案“弱者道之用”,即“以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 。
这种矛盾双方向对立面转化和柔弱胜刚强的辩证法成为“无为而治”的理论基础。“无为”其实是“有为”,通过“无为”实现“有为”,此乃“无不为”。
(三)治大国若烹小鲜
“治大国若烹小鲜”是“无为而治”思想的中心原则。如何理解这句话呢?首先,“小鲜”是要烹的,国家是要治的。老子的“无为”思想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以“无为”的精神积极治理。因此,老子在肯定了君主的存在之后,进一步肯定了治理的重要性。“小鲜”即小鱼,在煎小鱼的过程中,不能随意翻动,要谨慎小心,不然鱼很容易碎掉。仔细体味这个“煎”的过程,会发现具有很深的寓意。它针对两个主体——君主和百姓,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1.君主:无为。“君主”一词在《老子》中几乎没有出现。“圣人”一词出现的频率却极高,在书中二十六章出现过,共提及三十一次。圣人是至善的代表,是哲学、政治、伦理三者高度统一的化身。“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老子希望能实现圣人治国,但是,圣人过于完美以致于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无法实现。君主作为道与自然在人间的代理人,虽然不可能像圣人那样修身至完美的地步,但必须依循“道”实行“无为之治”:“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小鱼要慢慢煎,切不可操之过急。要减少政事活动,“去甚、去奢、去泰”,薄税敛、轻刑罚、慎用兵、尚节俭。 2.百姓:去智欲。百姓作为“小鲜”,只需等待君主和道慢慢烹饪,不需要做任何“有为”之事。“有为”体现在君主那里是要政事清简,在作为被统治者的百姓这里,就意味着要消除智和欲,消除对物质和精神生活的追求,不刻意争夺、改变。“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老子想要使百姓达到的是“赤子”境界,“含德之厚,比于赤子”。通过消除智和欲,使人复归婴儿,回归自然素朴的本真状态。
由此观之,在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中,君主和百姓都应保持因循“无为”,而其根源还是诉诸自然,诉诸道。
(四)人法自然
老子对道的尊崇,归根到底是对自然的尊崇。一方面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落后,对自然尚没有改造能力,人们依靠自然的馈赠而生存,对自然具有绝对的敬意,像神一样被崇拜。老子则善于观察、理解、体悟自然,从自然之中获得改造社会政治生活的启示。自然依循自然之道达到了和谐状态,人类社会国家如果依循自然必然也达到和谐状态。在《老子》中很多章节都直接从自然界的生命现象引出,如“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
另一方面,老子希望借助自然这样一个绝对权威,给君主的存在确立合法性,为君主和百姓的循自然之道的行为提供根据。
“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因此,依老子的逻辑,一步步推演后,“人法自然”才是真理,才是老子五千言深藏其中的奥妙所在。而“道”只不过是一个美化的装饰,虚有其表。真正实在的东西是包含君主和百姓的“人”和“自然”。老子故弄玄虚将道放在至高的位置上,又把它解释为含混不清的虚无,真实意图是借“道”使其理论体系神秘化,保证其合法性和权威性。在礼崩乐坏、社会动乱的春秋战国时期,在各派思想家纷纷提出自己的解决之道、说服统治者接受自己的治国之道之际,老子反其道而行之,以不变应万变,提出“道法自然”“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在饱受质疑的同时,也使道家学说得到了传播发扬。
三、结论:“人法自然”是精神实质
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状态揭示了老子政治思想的真实意图,君主和百姓应当在自然状态中和谐生存。再以道观之,道是万事万物的本原,是最高法则,但同时又是混沌、难以界定的。道的集中体现是“无为而治”,“治大国若烹小鲜”又是“无为而治”的核心。如此,道便通过“烹”对君主和百姓提出了行为准则。道的实质就是自然精神,老子就是从自然中抽象出了“道”。所以,最终君主和百姓都是循自然。他将“道”神秘化,就是为了使理论更具备合法性和吸引力。故而,“人法自然”是老子政治思想在“道”装点下的精神实质。
更进一步来说,将“道”的面具拿开后,我们也可以看到“无为”的粉饰效果,看到包装精美的理论深层的良苦用心。他的出发点是维护君主专制统治,通过一系列自然之论,使人们憧憬“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达到愚民的目的,从而更好的收归民心,君主统治更为稳固。因此,老子的政治思想不是无为,而是有为。
老子“人法自然”的思想能为我们当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借鉴和智力支持,帮助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状态,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工业生产和利益的推动下,环境越来越作为人身依附品而存在,肆意被人们攫取、利用,环境破坏日益严重,人与自然的关系日益紧张。十八大首次做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而老子“人法自然”的思想与当下中国的发展趋势相契合,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精神支持。
其次,根本目的是促进人与人的和谐。对政府而言,一方面,应当遵循老子的清静无为、不扰民的“无为无不为”思想,以民为本,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另一方面,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环境下,不仅应“有为”而且应“积极有为”,对于贪污腐败不能手软,惩治引起公愤的社会现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民众而言,使心境柔和,不要过于追名逐利,保持自己的本心、保持本真质朴的自然状态。在儒家伦理规范被强调、灌输得令人心烦的今天,老子的“人法自然”思想就像一缕清风,或许恰好对症下药,化解社会戾气。
注释:
《老子》第八十章.
[英]霍布斯?著.黎思复,黎廷弼?译.利维坦.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102页,104页,112页.
《老子》二十一章.
《老子》四十二章,二章,四十三章.
《老子》二章,四十九章,五十七章,十九章,五十五章,二十五章.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参考文献:
[1]刘泽华.中国政治思想史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丁小萍.中国古代政治智慧.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
[3]商原李刚.道治与自由.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4]龚群.老子的人生修养过程论.上海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0(5).
[5]朱晓鹏.权威的消解与民主的构建——论老子政治哲学中的社会批判思想.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
关键词 老子 人法自然 道 无为
作者简介:樊亚澜,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5-001-02
老子的政治思想向来标榜“无为而治”,给人们留下了消极、不作为、任由自然发展的刻板印象。但是,笔者认为,这只是他“道法自然”理论经过包装之后的刻意展现,其精神实质是“人法自然”。
一、预设:小国寡民
小国寡民是老子的社会政治理想,是其思想的高度浓缩和形象展现。透过小国寡民的生活状态,我们可以看到老子政治理论的真实意图,窥见其精神实质。
“小国寡民。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经过前面一系列理论的铺垫,在《老子》的最后,一个栩栩如生的理想社会的形象终于形成。陶渊明《桃花源记》中描写的世外桃源——“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就是受老子小国寡民思想的影响。同样的和谐美好、令人神往,但不同的是老子的理想社会并不是与世隔绝的出世状态,而是积极的入世。
相比之下,西方思想家理论体系下的自然状态则是完完全全的战争状态,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是西方的典型理论。那是一个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任何两个人如果想取得同一东西而又不能同时享用时,彼此就会成为仇敌。……彼此都力图摧毁或征服对方。” 在这样彼此成为仇敌的社会里,面临的是这样一种生活:“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人性竟然会使人们如此彼此互相离异、易于互相侵犯摧毁。当他外出旅行时,他会要带上武器并设法结伴而行;就寝时,他会要把门闩上;甚至就在物资里面,也要把箱子锁上。”
霍布斯关于自然状态的逻辑推演十分到位,关于人性的假设以及由此带来的战争状态带来了人们的广泛认同。乍一看会感到困惑,同是自然状态,为何两者会形成如此巨大的反差。深入研究之后发现,这绝不是东西方思维的不同导致,而是我们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前提——权力。“在没有一个共同权力使大家慑服的时候,人们便处在所谓的战争状态之下。” 在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中,由于没有一个共同的权力,社会处于无序状态,人与人可以互相倾轧。而在老子小国寡民的描述中,只强调了百姓的生活状态,而容易使人忽略君主的存在。实际上,按照人性的合理推演,如果没有一个最高的共同权力,在社会资源紧缺的原始社会,人与人之间必定会满足自身的需求而产生冲突。
所以,在老子小国寡民的社会理想里,必定预设了君主的存在。君主和百姓作为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在小国寡民的社会里是和谐共生的。
二、关系:人、道与自然
小国寡民的社会生活是一种因循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活状态。生活在其中的君主和百姓必然“循自然之道”。“道”作为老子政治思想的核心和最高范畴,具有统率价值和最高意义。
(一)道
《老子》开篇就以“道”开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真正的“道”是不可定义、不可用语言表达的。“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宇宙的运动状态,是根据“道”进行的。道是一个模糊、混沌的自在之物。又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道是“无”,是一切事物的本原,是“天下母”。它是一个完美的运行模式,万事万物由它生发,也必定按照它的模式生长。
(二)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天下皆知美为之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天下人都说是美的东西,其实是丑的;天下人都说是善的东西,其实是恶的。老子坚持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原则,提出“反者道之动”思想,认为道的运动原则是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的。在“反者道之动”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制胜的解决方案“弱者道之用”,即“以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 。
这种矛盾双方向对立面转化和柔弱胜刚强的辩证法成为“无为而治”的理论基础。“无为”其实是“有为”,通过“无为”实现“有为”,此乃“无不为”。
(三)治大国若烹小鲜
“治大国若烹小鲜”是“无为而治”思想的中心原则。如何理解这句话呢?首先,“小鲜”是要烹的,国家是要治的。老子的“无为”思想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以“无为”的精神积极治理。因此,老子在肯定了君主的存在之后,进一步肯定了治理的重要性。“小鲜”即小鱼,在煎小鱼的过程中,不能随意翻动,要谨慎小心,不然鱼很容易碎掉。仔细体味这个“煎”的过程,会发现具有很深的寓意。它针对两个主体——君主和百姓,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1.君主:无为。“君主”一词在《老子》中几乎没有出现。“圣人”一词出现的频率却极高,在书中二十六章出现过,共提及三十一次。圣人是至善的代表,是哲学、政治、伦理三者高度统一的化身。“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老子希望能实现圣人治国,但是,圣人过于完美以致于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无法实现。君主作为道与自然在人间的代理人,虽然不可能像圣人那样修身至完美的地步,但必须依循“道”实行“无为之治”:“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小鱼要慢慢煎,切不可操之过急。要减少政事活动,“去甚、去奢、去泰”,薄税敛、轻刑罚、慎用兵、尚节俭。 2.百姓:去智欲。百姓作为“小鲜”,只需等待君主和道慢慢烹饪,不需要做任何“有为”之事。“有为”体现在君主那里是要政事清简,在作为被统治者的百姓这里,就意味着要消除智和欲,消除对物质和精神生活的追求,不刻意争夺、改变。“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老子想要使百姓达到的是“赤子”境界,“含德之厚,比于赤子”。通过消除智和欲,使人复归婴儿,回归自然素朴的本真状态。
由此观之,在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中,君主和百姓都应保持因循“无为”,而其根源还是诉诸自然,诉诸道。
(四)人法自然
老子对道的尊崇,归根到底是对自然的尊崇。一方面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落后,对自然尚没有改造能力,人们依靠自然的馈赠而生存,对自然具有绝对的敬意,像神一样被崇拜。老子则善于观察、理解、体悟自然,从自然之中获得改造社会政治生活的启示。自然依循自然之道达到了和谐状态,人类社会国家如果依循自然必然也达到和谐状态。在《老子》中很多章节都直接从自然界的生命现象引出,如“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
另一方面,老子希望借助自然这样一个绝对权威,给君主的存在确立合法性,为君主和百姓的循自然之道的行为提供根据。
“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因此,依老子的逻辑,一步步推演后,“人法自然”才是真理,才是老子五千言深藏其中的奥妙所在。而“道”只不过是一个美化的装饰,虚有其表。真正实在的东西是包含君主和百姓的“人”和“自然”。老子故弄玄虚将道放在至高的位置上,又把它解释为含混不清的虚无,真实意图是借“道”使其理论体系神秘化,保证其合法性和权威性。在礼崩乐坏、社会动乱的春秋战国时期,在各派思想家纷纷提出自己的解决之道、说服统治者接受自己的治国之道之际,老子反其道而行之,以不变应万变,提出“道法自然”“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在饱受质疑的同时,也使道家学说得到了传播发扬。
三、结论:“人法自然”是精神实质
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状态揭示了老子政治思想的真实意图,君主和百姓应当在自然状态中和谐生存。再以道观之,道是万事万物的本原,是最高法则,但同时又是混沌、难以界定的。道的集中体现是“无为而治”,“治大国若烹小鲜”又是“无为而治”的核心。如此,道便通过“烹”对君主和百姓提出了行为准则。道的实质就是自然精神,老子就是从自然中抽象出了“道”。所以,最终君主和百姓都是循自然。他将“道”神秘化,就是为了使理论更具备合法性和吸引力。故而,“人法自然”是老子政治思想在“道”装点下的精神实质。
更进一步来说,将“道”的面具拿开后,我们也可以看到“无为”的粉饰效果,看到包装精美的理论深层的良苦用心。他的出发点是维护君主专制统治,通过一系列自然之论,使人们憧憬“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达到愚民的目的,从而更好的收归民心,君主统治更为稳固。因此,老子的政治思想不是无为,而是有为。
老子“人法自然”的思想能为我们当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借鉴和智力支持,帮助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状态,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工业生产和利益的推动下,环境越来越作为人身依附品而存在,肆意被人们攫取、利用,环境破坏日益严重,人与自然的关系日益紧张。十八大首次做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而老子“人法自然”的思想与当下中国的发展趋势相契合,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精神支持。
其次,根本目的是促进人与人的和谐。对政府而言,一方面,应当遵循老子的清静无为、不扰民的“无为无不为”思想,以民为本,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另一方面,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环境下,不仅应“有为”而且应“积极有为”,对于贪污腐败不能手软,惩治引起公愤的社会现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民众而言,使心境柔和,不要过于追名逐利,保持自己的本心、保持本真质朴的自然状态。在儒家伦理规范被强调、灌输得令人心烦的今天,老子的“人法自然”思想就像一缕清风,或许恰好对症下药,化解社会戾气。
注释:
《老子》第八十章.
[英]霍布斯?著.黎思复,黎廷弼?译.利维坦.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102页,104页,112页.
《老子》二十一章.
《老子》四十二章,二章,四十三章.
《老子》二章,四十九章,五十七章,十九章,五十五章,二十五章.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参考文献:
[1]刘泽华.中国政治思想史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丁小萍.中国古代政治智慧.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
[3]商原李刚.道治与自由.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4]龚群.老子的人生修养过程论.上海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0(5).
[5]朱晓鹏.权威的消解与民主的构建——论老子政治哲学中的社会批判思想.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