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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介绍了涟水法治建设工作呈现的特色和亮点,并针对涟水法治建设的现状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着力提升平安法治创建质效、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整治社会治安环境、夯实综治基层基础、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等有针对性的建议,对涟水法治建设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法治建设大调解社会治安环境
作者简介:刘志坚,涟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科长。
近年来,涟水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共同参与下,紧紧围绕“淮安争一流、苏北争上游、全省争进位”的目标定位,突出以构建平安祥和的治安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打造特色品牌,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平安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一、涟水法治建设工作呈现的特色和亮点
(一)信访总量大幅下降,由过去的信访大县变为信访先进县
认真做好民间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通过召开县和乡镇两级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了县乡两级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职能、职责、职权、工作制度和调处流程等规范化建设。同时,加强“公调、检调、诉调、访调、纪调”五大对接机制建设,实现矛盾调处工作“无缝隙、全覆盖”,使各种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解决在好。2011年来涟水县没有发生有影响的越级集访事件,没有发生信访人员围堵党政机关和聚众闹事行为,尤其在重要敏感时期,实现赴京“零上访”,受到省市通报表彰,被省命名为全省信访工作“三无县”。
(二)未发生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重特大事故
突出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宗旨,坚持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制定,配套措施跟不上的政策不出台。对重大事项建立先期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制定针对性预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在淮安涟水机场建设、汽车总站迁址等33个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风险评估程序,由于前期稳控工作到位,项目涉及的近2000多拆迁户未发生上访事件。2011年1-8月份,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839件,调处成功1833件,调处成功率达99.65%,防止民转刑案件3件3人次,劝阻群体性上访案件12批77人次,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扎实开展了“涉车犯罪”、“亮剑”、“夏季严打”、“清网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1.13”故意杀人案,持续保持命案全破的良好态势。
(三)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引起省内外广泛关注
由于成绩突出,山东省金乡县、新疆察布查尔县、张家港等地曾先后组织人员专程到涟水县进行学习交流。
(四)對外形象不断提升
涟水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这一宣传优势,在县“一报三台”设立了平安法治宣传专题、专栏,县电台在每天上午10:00-12:00推出了“平安法治涟水”直播节目,各个乡镇办事处还在主要路口还设立了永久性宣传牌,全县人人“创平安、保安宁”的热情高涨,家家望平安、个个讲法律的氛围浓烈。涟水县连续六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县,被淮安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平安与法治建设工作先进县,县综治办还被表彰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11年5月中旬,该又被表彰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县,平安、和谐、奋进的发展环境日趋稳固。
二、涟水法治建设的现状及分析
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的法治素质有所提高,依法治理的环境获得改善。但与城市和经济发展速度相比较,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严重影响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干部普遍缺乏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有待提高
法律知识的缺乏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依法办事意识的淡薄,加之中国几千年的人治思想作祟,甚至怕管怕问,导致农村矛盾增多,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减弱,群众上访增加,稳定隐患增大。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作用并未真正发挥出来,农村的普法几乎就成了死角。基层干部一般不认真研究政策和法律,几乎没有挤时间学习的习惯。因此,农村干部对国家颁布的法律一知半解的不在少数。
(二)农村司法机构有待完善
在广大农村,人们习惯认为,官司缠身总不是一件好事,对打官司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
执法不公正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不严,徇情枉法,已经成为法制进程中的毒瘤,这些都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法治”心理。
担护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的农村司法所,往往也是有其名无其实。大多数乡镇的司法助理员,由于缺乏编制,几乎都是兼职干部或招聘人员,自身并不懂得多少法律。
(三)农村群众依法自我保护意识有待加强
怕招惹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中国人的传统通病,农村尤其。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要么自认倒霉,要么搞家族主义,人多势众,要么一味蛮干,不惜铤而走险,再或就是采取“私了”的办法,一般不通过法律的渠道来解决。像农村经常遇到的债务纠纷、征地拆迁等矛盾,不去找法律,反而去上访或是过激地围攻政府,怕打官司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于广大农村。农民如此,基层政府也如此,《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一些基层的政府官吏至今还不适应当被告。
三、对涟水法治建设的建议
(一)领导要重视,着力提升平安法治创建质效
平安是广大人民群众不懈追求的永恒主题,建设法治社会更是普通百姓的新期待。政府始终坚持把平安与法治建设纳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一是强化各种保障。要求各单位一把手签订平安与法治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并要求各单位在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和创建经费等方面要全力保障到位。二是强化督查指导。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对后进单位采取通报批评、末位警示、限期整改、一票否决等监督手段,层层传递平安与法治创建压力。
(二)要规范运作,着力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
建立和延伸调解的机构,完善各种调解对接机制,积极倡导就地、就事解决矛盾纠纷。坚持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多措并举化解矛盾、以事要解决为原则,全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积极打造“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环境,对社会矛盾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工作机制,有效地将大量的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点,着力整治社会治安环境
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在平安创建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把打击刑事犯罪作为一项重要措施和手段来抓,进一步营造祥和安宁的社会环境。狠抓防控体系建设,构筑百姓平安天网。进一步整合人防、技防、物防资源,切实提高巡防的社会覆盖面,结合实施“红袖标”工程,进一步把开展党政军警民义务大巡防活动引向深入。加快推进村居科技防范进程,全面推广“小警铃入户”工程,形成农户警铃与村警务室和镇监控中心三级联网互动。狠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按照严打斗争常态化工作思路,始终保持对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高压态势,强化情报信息研判,切实增强打击犯罪的前瞻性和准确性。狠抓特殊群体和重点人头管控工作。在省级经济开发区开展暂住人口集中排查活动,逐一进行登记,发放暂住证,实行“一证通”制度。以建立社区矫正GPS定位监控系统建设为重点,抓好监外执行罪犯等重点人群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和社区矫正对象移动手机定位系统,全方位强化对矫正对象的监管。创新和探索人性化社会管理新模式,从教育、感化和挽救入手,在全市率先建立未成年人轻犯罪前科消灭制度,通过学校、家庭、社会等多种渠道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培植典型,着力夯实综治基层基础
本着把各方利益调节好、把群众诉求回应好、把公平正义维护好、把民生问题解决好的原则,力求社会管理工作让人民得益、让人民满意、让人民高兴。深入推进乡镇综治基层组织建设。把乡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乡村两级综治办建设纳入到全县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之中。对全县综合目标考核进入前五名的单位进行重奖,实行综治与平安建设保证金制度,以制度和考核来规范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按照“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求突破,特色工作创品牌”的整体要求,建立重点工作汇报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媒体公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控住线、提升点、拓展面”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居、未成年人零犯罪乡镇、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由教育局、卫生局、住建局、文化局、交通局等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五A级”平安校园、三等级平安医院、五星级平安文明小区、平安工地、平安放心网吧、平安交通等系列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制定一系列考核评比办法,年底经考评,对符合标准的学校、医院、小区、网吧、工地进行命名表彰授牌,運用点线带动,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市场、平安电力、平安拆迁等18项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特色更加鲜明、创建效果十分明显。扎实推进公正廉洁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对警务平台实行标准化管理。通过开展“十大平安杰出卫士”、“十佳廉洁政法干警”、“十佳人民调解员”评比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弘扬正气、规范执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培养出一大批执法强手、办案高手和调解能手。
(五)依法办事,着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以机制促法治,以公正促公平,以惠民赢民心,进一步打造科学民主的社会主义法治环境。
1.加强各项工作机制建设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媒体发布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健全规范行政执法机制,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案件的评查。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实现行政复议无撤消。健全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建立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和兼职法制副校长队伍。
2.加强公正司法
全县司法机关积极履行职能,着力提高审判、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公开化建设等各个方面入手,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司法。
3.加强法治惠民工程建设
以法律援助促进公平正义。县委、县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之一,积极拓展思路,创新措施,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简化审批手续,努力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陈文曲,周春梅.影响农村法制建设的若干因素及其对策.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3).
[2]张旭光.关于我国新农村法制建设的思考.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
[3]陈洪华.我国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刍议——“农村基层法治建设”调查报告.法治与社会.2009.
关键词法治建设大调解社会治安环境
作者简介:刘志坚,涟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科长。
近年来,涟水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共同参与下,紧紧围绕“淮安争一流、苏北争上游、全省争进位”的目标定位,突出以构建平安祥和的治安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打造特色品牌,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平安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一、涟水法治建设工作呈现的特色和亮点
(一)信访总量大幅下降,由过去的信访大县变为信访先进县
认真做好民间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通过召开县和乡镇两级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了县乡两级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职能、职责、职权、工作制度和调处流程等规范化建设。同时,加强“公调、检调、诉调、访调、纪调”五大对接机制建设,实现矛盾调处工作“无缝隙、全覆盖”,使各种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解决在好。2011年来涟水县没有发生有影响的越级集访事件,没有发生信访人员围堵党政机关和聚众闹事行为,尤其在重要敏感时期,实现赴京“零上访”,受到省市通报表彰,被省命名为全省信访工作“三无县”。
(二)未发生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重特大事故
突出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宗旨,坚持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制定,配套措施跟不上的政策不出台。对重大事项建立先期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制定针对性预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在淮安涟水机场建设、汽车总站迁址等33个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风险评估程序,由于前期稳控工作到位,项目涉及的近2000多拆迁户未发生上访事件。2011年1-8月份,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839件,调处成功1833件,调处成功率达99.65%,防止民转刑案件3件3人次,劝阻群体性上访案件12批77人次,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扎实开展了“涉车犯罪”、“亮剑”、“夏季严打”、“清网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1.13”故意杀人案,持续保持命案全破的良好态势。
(三)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引起省内外广泛关注
由于成绩突出,山东省金乡县、新疆察布查尔县、张家港等地曾先后组织人员专程到涟水县进行学习交流。
(四)對外形象不断提升
涟水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这一宣传优势,在县“一报三台”设立了平安法治宣传专题、专栏,县电台在每天上午10:00-12:00推出了“平安法治涟水”直播节目,各个乡镇办事处还在主要路口还设立了永久性宣传牌,全县人人“创平安、保安宁”的热情高涨,家家望平安、个个讲法律的氛围浓烈。涟水县连续六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县,被淮安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平安与法治建设工作先进县,县综治办还被表彰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11年5月中旬,该又被表彰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县,平安、和谐、奋进的发展环境日趋稳固。
二、涟水法治建设的现状及分析
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的法治素质有所提高,依法治理的环境获得改善。但与城市和经济发展速度相比较,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严重影响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干部普遍缺乏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有待提高
法律知识的缺乏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依法办事意识的淡薄,加之中国几千年的人治思想作祟,甚至怕管怕问,导致农村矛盾增多,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减弱,群众上访增加,稳定隐患增大。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作用并未真正发挥出来,农村的普法几乎就成了死角。基层干部一般不认真研究政策和法律,几乎没有挤时间学习的习惯。因此,农村干部对国家颁布的法律一知半解的不在少数。
(二)农村司法机构有待完善
在广大农村,人们习惯认为,官司缠身总不是一件好事,对打官司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
执法不公正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不严,徇情枉法,已经成为法制进程中的毒瘤,这些都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法治”心理。
担护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的农村司法所,往往也是有其名无其实。大多数乡镇的司法助理员,由于缺乏编制,几乎都是兼职干部或招聘人员,自身并不懂得多少法律。
(三)农村群众依法自我保护意识有待加强
怕招惹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中国人的传统通病,农村尤其。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要么自认倒霉,要么搞家族主义,人多势众,要么一味蛮干,不惜铤而走险,再或就是采取“私了”的办法,一般不通过法律的渠道来解决。像农村经常遇到的债务纠纷、征地拆迁等矛盾,不去找法律,反而去上访或是过激地围攻政府,怕打官司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于广大农村。农民如此,基层政府也如此,《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一些基层的政府官吏至今还不适应当被告。
三、对涟水法治建设的建议
(一)领导要重视,着力提升平安法治创建质效
平安是广大人民群众不懈追求的永恒主题,建设法治社会更是普通百姓的新期待。政府始终坚持把平安与法治建设纳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一是强化各种保障。要求各单位一把手签订平安与法治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并要求各单位在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和创建经费等方面要全力保障到位。二是强化督查指导。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对后进单位采取通报批评、末位警示、限期整改、一票否决等监督手段,层层传递平安与法治创建压力。
(二)要规范运作,着力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
建立和延伸调解的机构,完善各种调解对接机制,积极倡导就地、就事解决矛盾纠纷。坚持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多措并举化解矛盾、以事要解决为原则,全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积极打造“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环境,对社会矛盾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工作机制,有效地将大量的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点,着力整治社会治安环境
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在平安创建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把打击刑事犯罪作为一项重要措施和手段来抓,进一步营造祥和安宁的社会环境。狠抓防控体系建设,构筑百姓平安天网。进一步整合人防、技防、物防资源,切实提高巡防的社会覆盖面,结合实施“红袖标”工程,进一步把开展党政军警民义务大巡防活动引向深入。加快推进村居科技防范进程,全面推广“小警铃入户”工程,形成农户警铃与村警务室和镇监控中心三级联网互动。狠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按照严打斗争常态化工作思路,始终保持对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高压态势,强化情报信息研判,切实增强打击犯罪的前瞻性和准确性。狠抓特殊群体和重点人头管控工作。在省级经济开发区开展暂住人口集中排查活动,逐一进行登记,发放暂住证,实行“一证通”制度。以建立社区矫正GPS定位监控系统建设为重点,抓好监外执行罪犯等重点人群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和社区矫正对象移动手机定位系统,全方位强化对矫正对象的监管。创新和探索人性化社会管理新模式,从教育、感化和挽救入手,在全市率先建立未成年人轻犯罪前科消灭制度,通过学校、家庭、社会等多种渠道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培植典型,着力夯实综治基层基础
本着把各方利益调节好、把群众诉求回应好、把公平正义维护好、把民生问题解决好的原则,力求社会管理工作让人民得益、让人民满意、让人民高兴。深入推进乡镇综治基层组织建设。把乡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乡村两级综治办建设纳入到全县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之中。对全县综合目标考核进入前五名的单位进行重奖,实行综治与平安建设保证金制度,以制度和考核来规范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按照“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求突破,特色工作创品牌”的整体要求,建立重点工作汇报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媒体公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控住线、提升点、拓展面”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居、未成年人零犯罪乡镇、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由教育局、卫生局、住建局、文化局、交通局等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五A级”平安校园、三等级平安医院、五星级平安文明小区、平安工地、平安放心网吧、平安交通等系列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制定一系列考核评比办法,年底经考评,对符合标准的学校、医院、小区、网吧、工地进行命名表彰授牌,運用点线带动,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市场、平安电力、平安拆迁等18项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特色更加鲜明、创建效果十分明显。扎实推进公正廉洁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对警务平台实行标准化管理。通过开展“十大平安杰出卫士”、“十佳廉洁政法干警”、“十佳人民调解员”评比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弘扬正气、规范执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培养出一大批执法强手、办案高手和调解能手。
(五)依法办事,着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以机制促法治,以公正促公平,以惠民赢民心,进一步打造科学民主的社会主义法治环境。
1.加强各项工作机制建设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媒体发布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健全规范行政执法机制,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案件的评查。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实现行政复议无撤消。健全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建立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和兼职法制副校长队伍。
2.加强公正司法
全县司法机关积极履行职能,着力提高审判、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公开化建设等各个方面入手,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司法。
3.加强法治惠民工程建设
以法律援助促进公平正义。县委、县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之一,积极拓展思路,创新措施,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简化审批手续,努力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陈文曲,周春梅.影响农村法制建设的若干因素及其对策.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3).
[2]张旭光.关于我国新农村法制建设的思考.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
[3]陈洪华.我国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刍议——“农村基层法治建设”调查报告.法治与社会.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