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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法学教育发展与改革的进展,法学教育的质量管理问题日益凸显。我国法学教育从法学专业的准入、法学人才培养的标准、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估来看,均缺乏明确可期的标准与运行机制。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管理下的法学学科基准以及美国律师协会管理下的法学院认证都有明确和及时修订的标准、规范的评估程序,保障了英美两国法学教育质量最低标准的明确性和公众对于法学教育质量的信任。中外比较可以启迪我国法学教育质量管理改革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