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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质量关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国家和企业对种子质量问题均予以高度重视。在司法实践中,种子质量检验报告是认定种子质量的重要参考依据,报告的效力认定关乎种子使用者与销售者的权益保障。因此,从鉴定机构资质的合法性、鉴定机构存在的回避情形、缺少鉴定人签字的瑕疵报告等因素入手,分析上述对认定农作物种子检验报告效力的影响,从而提高种子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