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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彭斯决定过更乡村的生活,埃利斯兰农场是他自己的第一个家。他要靠这个农场来偿付租金,供养家庭,支持自己的写作。
每年夏末,在位于英国邓弗里斯市背面几公里远的埃利斯兰农场,燕子们在农场的碎石屋顶上整齐排列成一行。它 们在此地停留的时间很短,正在准备离开去往冬天的避难所,英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也是如此,他在29岁的时候来到这个偏遠的农场,对于新生活充满乐观的浪漫主义想象,但是这种期待值存在了短短几年。
在埃利斯兰农场短短的三年时间.彭斯写下的作品占了他一生作品总量的四分之一,一共有130首诗和歌谣,还有200多封信。
彭斯是苏格兰埃尔市附近的阿洛韦一户佃农的儿子。在去往埃利斯兰农场之前,一直和兄弟们在莫斯吉尔操持家族农场,虽然他因1786年出版的诗集《苏格兰方言诗集》声誉卓著,在爱丁堡受到世家贵族的宴请,但是彭斯决定过更乡村的生活,埃利斯兰农场是他自己的第一个家。他要靠这个农场来偿付租金,供养家庭,支持自己的写作,他对这个家充满梦想和希望。
彭斯此前已经与一位埃尔的姑娘琼·阿莫尔相爱,琼已经生下了他们的一对双胞胎儿子。虽然姑娘的父母反对他们的婚事,但是彭斯希望与琼在埃利斯兰开始新生活。这个地方是彭斯在1787年的苏格兰南方之旅中发现的。这个农场原来属于彭斯的朋友多尔斯温顿的帕特里克·米勒。彭斯为三个农场和靠近尼斯河的69公顷土地付了租金,而彭斯自己决定住在埃利斯兰农场。
很明显是埃利斯兰农场的景色吸引彭斯来这里定居,他对土地状况不抱幻想,这里的土壤多石,非常干旱贫瘠。彭斯利用自己的见识把租金降到了每年50英镑。彭斯和琼最终在1788年完婚,就在他用民歌“天风来自四面八方”的曲调为《我的琼》谱曲之后。不久琼又怀孕了,而农场上没有农舍,彭斯的首要工作是为自己新婚的妻子和家人建造住房。建筑工作持续了十个月。房子盖好之前,琼一直住在莫斯吉尔,彭斯经常骑马往来这74公里的路途。他对农场的计划很多,设计了一个果园,一个菜园。1788年10月14日,彭斯给琼的信中说,苹果的收成已经卖掉了,并且说对她终于来埃利斯兰农场居住非常高兴。
1789年春天,琼来了,带着他们唯一活下来的孩子罗伯特。按照习俗,彭斯要为房子洗礼,首先让仆人手里拿着家族圣经和一碗盐,先进屋,据说这会带来好运气,彭斯抱着妻子跟着进屋。8月,琼生下了一个儿子。
彭斯是一位有学识的农夫,他在雇工的帮助下播种和收割谷物。而他的妻子琼则负责照料12头奶牛,制作黄油和奶酪。彭斯家总共有五匹马,用于田间的农作,其中一匹是彭斯的坐骑。为了家人的口食,农场里养着母鸡,猪,还有一小块地专门用来种甘蓝和土豆。
白天的时候,彭斯是农夫,到了晚上他就化身为诗人,在骑马和走路的时候,彭斯在头脑中组织词句,到了傍晚,在客厅中孩子的玩闹中,他把记忆中的句子写下来。附近的风景尤其是尼斯河两岸的景色所引发的灵感,让彭斯写出了他最好的作品。据估计,在埃利斯兰农场短短的三年时间,彭斯写下的作品占了他一生作品总量的四分之一,一共有130首诗和歌谣,还有200多封信。
彭斯可能远远称不上是一位园丁,也许是琼或者是他们家的一位雇工,会挖出一块菜地,种上一些摆在餐桌上的鲜花。但是彭斯具有一手的田园生活的体验。而花园和菜园是乡村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埃利斯兰农场,彭斯写出了《园丁的铁锹》,在这首诗歌中表达了他对这片土地的深情。
《汤姆· 奥桑特的故事》是彭斯认为自己最好的作品之一,这首根据民间传说写的长诗,讲的是汤姆深夜回家途中遇鬼的故事。正是彭斯行走在农场附近的尼斯河岸边上时酝酿出来的。这要从彭斯的朋友罗伯特·里德尔上校说起,里德尔是名为修士冲击平原公馆的主人,这处大宅位于埃利斯兰农场上游不远处。在修士冲击平原公馆,彭斯遇到了正在编辑《苏格兰名胜古迹》的法兰西斯·葛罗斯,为了纪念自己的父亲,彭斯请求葛罗斯在书中收入阿洛韦老教堂。彭斯的父亲就埋葬在教堂的墓园当中,葛罗斯提出,如果彭斯能够写一篇与插图相配的巫术故事的话,他就收入此地。据说彭斯在埃利斯兰的草地上走来走去,最终写出了《汤姆· 奥桑特的故事》。
彭斯经常穿过和他的农场相邻的荒野里德尔给予彭斯自由使用林中一栋石头小屋的权力,就是在这栋小房子里,彭斯推敲构思了至今二百年后依然流传的歌谣。但是作为爱人,彭斯的名声很臭,在穿过灌木丛形成的穹顶回到妻子和孩子们身边时,他也把这栋小屋作为与里德尔的妻妹幽会的场所。
对于彭斯来说,与里德尔和修士冲击平原公馆的其他朋友的交往,另外一个成果是《口哨,一首歌谣》的诞生,这是彭斯在参加了1789年10月16日在这里举行的一场宴饮竞赛之后写出的。如今的修士冲击平原公馆是一处乡村酒店。
埃利斯兰农场的生计维艰,不是因为彭斯家疏于关心,也不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如何经营。而是因为土地贫瘠,出产太低。彭斯受过税务方面的训练,所以他向当地的行政长官请求给他一个职位。于是从1789年9月开始,他负责邓弗里斯地区十个教区的税收工作,每天骑马跋涉48-64公里的路程,来往于农场,酒馆和其他经营场所之间。在从事能给他带来不错收入的税收工作的同时,彭斯坚持写作,做农场的体力活。
琼曾经看到彭斯漫无目的的在晾谷场上行走,手里举着一堆稻草,眼睛瞪着星空。随后,他回到起居室,在书桌前写下了:你,留恋天际的星,这首诗被人们称为《致天国的玛丽》的诗。就在同一间屋里,他把在旅途中收集来的传统歌谣写下来,重新整理。1788年12月,彭斯听到一个老人唱了一曲古老的曲调,这就是脍炙人口的友谊地久天长》。
1791年的秋天,彭斯像燕子一样决定离开此地。埃利斯兰农场不断消耗他的精力,他把此次迁徙称为毁灭性事件,他早先所持有的期望和浪漫情怀以悲剧结束。彭斯夫妇和他们的孩子搬到了邓弗里斯市。彭斯的文学之星并没有就此冥灭,在他37岁去世之前,他还写出了《我的爱人是一朵红红的玫瑰》等六十多首诗。琼又在邓弗里斯的房子里住了38年,养育他们的孩子,回忆她那任性但才华横溢的丈夫。
每年夏末,在位于英国邓弗里斯市背面几公里远的埃利斯兰农场,燕子们在农场的碎石屋顶上整齐排列成一行。它 们在此地停留的时间很短,正在准备离开去往冬天的避难所,英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也是如此,他在29岁的时候来到这个偏遠的农场,对于新生活充满乐观的浪漫主义想象,但是这种期待值存在了短短几年。

在土地上劳作
彭斯是苏格兰埃尔市附近的阿洛韦一户佃农的儿子。在去往埃利斯兰农场之前,一直和兄弟们在莫斯吉尔操持家族农场,虽然他因1786年出版的诗集《苏格兰方言诗集》声誉卓著,在爱丁堡受到世家贵族的宴请,但是彭斯决定过更乡村的生活,埃利斯兰农场是他自己的第一个家。他要靠这个农场来偿付租金,供养家庭,支持自己的写作,他对这个家充满梦想和希望。
彭斯此前已经与一位埃尔的姑娘琼·阿莫尔相爱,琼已经生下了他们的一对双胞胎儿子。虽然姑娘的父母反对他们的婚事,但是彭斯希望与琼在埃利斯兰开始新生活。这个地方是彭斯在1787年的苏格兰南方之旅中发现的。这个农场原来属于彭斯的朋友多尔斯温顿的帕特里克·米勒。彭斯为三个农场和靠近尼斯河的69公顷土地付了租金,而彭斯自己决定住在埃利斯兰农场。
很明显是埃利斯兰农场的景色吸引彭斯来这里定居,他对土地状况不抱幻想,这里的土壤多石,非常干旱贫瘠。彭斯利用自己的见识把租金降到了每年50英镑。彭斯和琼最终在1788年完婚,就在他用民歌“天风来自四面八方”的曲调为《我的琼》谱曲之后。不久琼又怀孕了,而农场上没有农舍,彭斯的首要工作是为自己新婚的妻子和家人建造住房。建筑工作持续了十个月。房子盖好之前,琼一直住在莫斯吉尔,彭斯经常骑马往来这74公里的路途。他对农场的计划很多,设计了一个果园,一个菜园。1788年10月14日,彭斯给琼的信中说,苹果的收成已经卖掉了,并且说对她终于来埃利斯兰农场居住非常高兴。
1789年春天,琼来了,带着他们唯一活下来的孩子罗伯特。按照习俗,彭斯要为房子洗礼,首先让仆人手里拿着家族圣经和一碗盐,先进屋,据说这会带来好运气,彭斯抱着妻子跟着进屋。8月,琼生下了一个儿子。
彭斯是一位有学识的农夫,他在雇工的帮助下播种和收割谷物。而他的妻子琼则负责照料12头奶牛,制作黄油和奶酪。彭斯家总共有五匹马,用于田间的农作,其中一匹是彭斯的坐骑。为了家人的口食,农场里养着母鸡,猪,还有一小块地专门用来种甘蓝和土豆。
农民诗人
白天的时候,彭斯是农夫,到了晚上他就化身为诗人,在骑马和走路的时候,彭斯在头脑中组织词句,到了傍晚,在客厅中孩子的玩闹中,他把记忆中的句子写下来。附近的风景尤其是尼斯河两岸的景色所引发的灵感,让彭斯写出了他最好的作品。据估计,在埃利斯兰农场短短的三年时间,彭斯写下的作品占了他一生作品总量的四分之一,一共有130首诗和歌谣,还有200多封信。
彭斯可能远远称不上是一位园丁,也许是琼或者是他们家的一位雇工,会挖出一块菜地,种上一些摆在餐桌上的鲜花。但是彭斯具有一手的田园生活的体验。而花园和菜园是乡村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埃利斯兰农场,彭斯写出了《园丁的铁锹》,在这首诗歌中表达了他对这片土地的深情。
《汤姆· 奥桑特的故事》是彭斯认为自己最好的作品之一,这首根据民间传说写的长诗,讲的是汤姆深夜回家途中遇鬼的故事。正是彭斯行走在农场附近的尼斯河岸边上时酝酿出来的。这要从彭斯的朋友罗伯特·里德尔上校说起,里德尔是名为修士冲击平原公馆的主人,这处大宅位于埃利斯兰农场上游不远处。在修士冲击平原公馆,彭斯遇到了正在编辑《苏格兰名胜古迹》的法兰西斯·葛罗斯,为了纪念自己的父亲,彭斯请求葛罗斯在书中收入阿洛韦老教堂。彭斯的父亲就埋葬在教堂的墓园当中,葛罗斯提出,如果彭斯能够写一篇与插图相配的巫术故事的话,他就收入此地。据说彭斯在埃利斯兰的草地上走来走去,最终写出了《汤姆· 奥桑特的故事》。
彭斯经常穿过和他的农场相邻的荒野里德尔给予彭斯自由使用林中一栋石头小屋的权力,就是在这栋小房子里,彭斯推敲构思了至今二百年后依然流传的歌谣。但是作为爱人,彭斯的名声很臭,在穿过灌木丛形成的穹顶回到妻子和孩子们身边时,他也把这栋小屋作为与里德尔的妻妹幽会的场所。
对于彭斯来说,与里德尔和修士冲击平原公馆的其他朋友的交往,另外一个成果是《口哨,一首歌谣》的诞生,这是彭斯在参加了1789年10月16日在这里举行的一场宴饮竞赛之后写出的。如今的修士冲击平原公馆是一处乡村酒店。
梦想终结
埃利斯兰农场的生计维艰,不是因为彭斯家疏于关心,也不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如何经营。而是因为土地贫瘠,出产太低。彭斯受过税务方面的训练,所以他向当地的行政长官请求给他一个职位。于是从1789年9月开始,他负责邓弗里斯地区十个教区的税收工作,每天骑马跋涉48-64公里的路程,来往于农场,酒馆和其他经营场所之间。在从事能给他带来不错收入的税收工作的同时,彭斯坚持写作,做农场的体力活。
琼曾经看到彭斯漫无目的的在晾谷场上行走,手里举着一堆稻草,眼睛瞪着星空。随后,他回到起居室,在书桌前写下了:你,留恋天际的星,这首诗被人们称为《致天国的玛丽》的诗。就在同一间屋里,他把在旅途中收集来的传统歌谣写下来,重新整理。1788年12月,彭斯听到一个老人唱了一曲古老的曲调,这就是脍炙人口的友谊地久天长》。
1791年的秋天,彭斯像燕子一样决定离开此地。埃利斯兰农场不断消耗他的精力,他把此次迁徙称为毁灭性事件,他早先所持有的期望和浪漫情怀以悲剧结束。彭斯夫妇和他们的孩子搬到了邓弗里斯市。彭斯的文学之星并没有就此冥灭,在他37岁去世之前,他还写出了《我的爱人是一朵红红的玫瑰》等六十多首诗。琼又在邓弗里斯的房子里住了38年,养育他们的孩子,回忆她那任性但才华横溢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