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校校园霸凌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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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霸凌一直是威胁校园安全的重点问题,即便在校园环境相对单纯的农村高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校园霸凌事件.校园霸凌不仅对被霸凌者的身心健康产生影响,也同时影响霸凌者、协助者及旁观者的身心健康;究其原因校园霸凌体现了家庭和学校教育的缺失,也体现了社会教育和立法层面的不完善;解决校园霸凌需要家庭、学校、社会、青少年自身的四方联动、积极应对.
其他文献
[创作背景]rn在学校的心理工作中发现,很多学生都有不同程度的两面性,过于执着地追求大家喜爱的样子,被动地戴上人格面具,这种现象不仅会影响稳定性格的形成,还容易将所产生的压力和负面情绪排解在自己或他人身上,造成伤害.鼓励学生真诚地做自己,直面真实的自己,是本剧的意义所在.
一名初二男生,上中学后,心理发生了一些变化,自尊心比以前增强,对自己的家庭情况有些在乎,成绩没有小学时那么突出了.初一下学期开学开始出现害怕上学的现象,每周一早上去学校时都会出现呕吐症状,正常上起学来就没事了,再后来发展到独自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几乎不与任何人交流.心理辅导老师采用家庭治疗、认知疗法、系统脱敏治疗技术对学生及家人进行干预,使他的家庭支持系统逐步得以完善,学生纠正了以前的错误认知,并克服了问题行为,能够像其他学生一样正常去上学了.
在健康中国战略的大背景下,安徽省发布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滁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着力通过培养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人才队伍,加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力度,丰富活动形式,打牢家庭基础,加强科学管理,形成合力并举.同时,不断完善和优化有地方特色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通过科学管理,多措并举,达到助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的目的.
基于一系列现实因素的考量,对中小微企业有适用合规不起诉制度以实现程序出罪的必要,故法律规范层面不应限缩此类主体的应用.就制度设计而言,需要结合中小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在合规不起诉模式选择、主导者认定以及合规整改验收标准设定等问题上作出必要探讨,以促进企业犯罪案件的有效治理.
一名五年级男生,因父母教育方式失当、缺乏家庭温暖,出现了诸多行为问题,例如课上不认真听讲、行为散漫、以自我为中心,与人交往时常发生言语冲突和肢体冲突.班主任了解情况后,首先,与其母亲交流,指导她改善家庭教育方式,加强亲子沟通;其次,召开班会,改变班级同学对他的看法,指导其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再次,为他提供展现自己优势的舞台,树立自信.实践表明,这些教育方法是有效的,学生逐渐向好向善发展.
听障生是指由于先天或后天的原因造成双耳听力丧失或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的声音,难以与人进行正常语言交流的一类学生.初中阶段(青春期)的听障生,其生理或心理上都会或多或少地发生一些变化.如何正确地认识这些变化,并帮助他们改正由此引发的一系列不良心理表现及行为问题,是每个教育者都应关注并及时解决的重要问题.选取山东省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校18名听障类初中生作为研究样本,通过访谈、观察及问卷调查的方法,总结出他们在心理发展上存在的问题:自我意识水平偏低;对自身性发育缺乏了解;青春期焦虑;独立意识与依赖心理
一、基本案情rn2019年8月19日,被告人王某某电话联系陈某某(另案处理)购买毒品,在某宾馆房间,陈某某交付约9克甲基苯丙胺和1小包辅料给王某某,王某某当场与陈某某等人吸食了一部分.公安民警于当日在该宾馆房间将王某某、陈某某抓获,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8.3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0.2克,不含毒品成分的辅料0.93克.王某某到案后,另供述曾于2019年8月12日,通过电话联系陈某某后,在某宾馆房间内分别以260元每克、50元每粒的价格向陈某某购买了10克甲基苯丙胺及30粒价甲基苯丙胺片剂,共计付给陈某某420
期刊
在培智学校,学生出现问题行为的概率比较高,面对学生的问题行为,教师该如何矫正?可以按照“教学反思六步法”的程序,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找到科学依据—导入实践—动态调整”进行矫正.通过唐氏综合征儿童的辅导案例,我们发现,学生的问题行为的解决是有规律可循、有方法可依的,只要方法科学、操作规范,就能收获到事半功倍的育人效果.
抗诉是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民事诉讼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刚性监督方式.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需要进一步对抗诉标准的把握问题进行探讨.通过结合具体案例对民事检察事实问题、法律问题、程序问题、刑民交叉案件的抗诉标准进行分析发现,民事检察抗诉标准的把握应当遵循合法性、谦抑性、尊重法官自由裁量权、遵循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适当性等原则,以促进抗诉的精准化、规范化建设.
赡养纠纷属于家庭纠纷的一种类型.虽然其一般属于私益诉讼范畴,但本案具有提起公益诉讼的特殊性和典型性.本案系脱贫成年子女任由老人居住危房,该行为不但危及老人及周边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利益,且有违社会公德和人伦美德,在同类型群体中起到负面影响,从人身性、群体性和示范性三方面对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检察机关穷尽了其他救济途径,在综合考虑当事人意愿及全面听取民意后,提起公益诉讼,最终以“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对公益和私益进行了双重保护,取得法治教育、社会宣传以及弘扬中华民族美德的多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