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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必要举措。公安机关在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时,必须转变观念,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借鉴恢复性司法制度,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治安案件非司法化处置的有效形式,改进羁押性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和刑罚执行方式,进一步深化适用违法犯罪人员非监禁化处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