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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人类进入信息社会后,高新技术产业在全球迅速崛起,在美国甚至创造了经济连续增长十年的奇迹。在我们人类充分享受科学技术带来的福泽的同时,它同样为我们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科学技术的双刃剑效果从未像今天这样明显。一方面,世界主要国家无不通过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简称R&D活动)来抢占高新技术的制高点,从而实现国家最高的战略目标;另一方面,作为科技活动的内在属性,科技风险由始至终贯穿整个R&D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成为当今风险社会的一个重要不确定因素。
本文主要研究风险社会中的科技风险问题,它以R&D活动的三个阶段为时间序列,探索每个阶段科技风险的特征和产生原因。特别是着重关注了科学风险,这是一个当前研究者较少涉猎的领域。科学的基本属性之一就是对真理的探求,然而当今由于复杂的社会性问题,科学理性和社会理性经常发生断裂。“在内部,科学退化成决策;在外部,风险在扩散。科学无论在外部还是在内部都不能享受理性的庇护。”Ⅲ因此,科学中立性受到社会性因素的挑战,正如列宁所说:“一个几何学公理如果触犯了人们的利益也会遭到反对。”而科技的风险从科学研究阶段,也就是从源头起就已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事实。
风险及科技风险
“风险”因对其研究的角度、内容、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定义。最早给“风险”下定义的是美国学者海恩斯,他指出:“风险一词在经济中和其他学术领域中并无任何技术上的内容,它意味着损害的可能性。”他对风险的这一定义,被后人广泛接受。如美国学者威雷特在他的博士论文中指出:“风险是关于不愿发生的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之客观体现。”流行的保险学教科书也把风险定义为“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吉登斯认为风险指的是与将来可能性关系中被评价的危险程度。目贝克在《风险社会》中指出风险是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风险是与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分不开的。因此风险可以大致概括为主体在决策和实践过程中存在的、给主体的价值目标造成损害的一种不确定性。
科技风险产生于科技活动,是指由科技方面的不确定性对主体所带来的损害。科技风险的基本特点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潜在性,科学技术对人类全面发展的影响往往并非立竿见影,一般具有较长的潜伏期;第二,广泛性,科学技术能够引发系统的、不可逆的、甚至是全球性的伤害;第三,复杂性,科技风险造成的后果不仅涉及社会的物质层面,而且也涉及意识文化层面;第四,不可计算性,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不明晰且难以估量。
科技风险在R&D活动中的表现
R&D是指为了增加知识的总量,包括关于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开创新的用途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工作。R&D活动是整个科技活动的核心,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又称为技术开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统称为科学研究。
1、基础研究中的科技风险
基础研究旨在探索自然科学的奥妙和真知,其作用就在于不断丰富人类科学知识的宝库,有助于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许多重大的技术发明,都有赖于相应的科学发现所提供的理论指导。没有重大的科学理论突破,就难以在技术上取得开拓性进展。
基础研究的成果往往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在大科技时代的背景下,各国投入巨资进行科学理论的研究和探索,基础研究是科技工作最前沿的探索未知世界的工作,虽经主观努力,但终归失败(即达不到预定目标)的可能性很大。若将研究开发失败(即未达预定目标)的概率换算成为研究开发的风险系数,那么基础研究的这种风险系数最大。
作为科学研究主体的科学家同样也是一个重要的风险源。美国社会学家默顿曾把普遍主义、公有主义、不谋私利精神和有条理的怀疑精神概括为科学家的精神气质。在现代社会中科学家要从事科研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的投入。科学家为了科研经费而很难保持价值中立,完全出于兴趣和好奇而得以进行下去的对未知领域的探索已经凤毛麟角。有明显的经济利益驱动的课题研究使科学家不再过多考虑社会需要,进行自由探索,甚至不能完全按自身的意愿让科学技术服务于公众与社会。商业竞争要求科学家选择企业急需解决的、有较好商业前景的课题,而这些课题不一定对社会和公众有利。对个人利益的偏护容易使科学家倾向于强调研究结果的益处而忽视其潜在的危险,从而使基于合理性目的的研究行动引发意想不到的社会危害。所有这些都增加了科技活动的风险。
2、应用研究中的科技风险
应用研究是指以科技知识为基础针对经济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具体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研究工作,其成果可表现为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新产品、新工艺、新的技术系统以及动植物新品种等发明创造和应用技术成果。
作为应用研究基础的科技知识只是对自然部分对象的有限认识。一方面,自然界是无限的,人类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范围始终是有限的,科学的“真”是特定时空中的“真”。波普尔说不能被证伪的知识不能够称之为科学知识,可见科学理论具有“猜测与反驳”的性质;普利高津以时间之矢来描述自然,提出科学知识在本质上是概率性的。另一方面,整个自然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我们为从事科技活动,不得不把世界分成了一个个部分或一个方面去研究,有时难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比如,中美史克生产的康泰克治疗感冒是非常有效的,可是美国耶鲁大学医学院拉尔夫·霍尔维兹博士经过5年的跟踪研究证明,服用含有PPA药物的病人容易发生脑中风。一时间,含有PPA的感冒药纷纷下柜。从科学知识的角度来看,药物的作用范围和作用机理是复杂多变的,人类目前所使用的绝大部分药物都有一定程度的毒副作用,充满了不确定性,即使是科学家也不可能获得完备的知识,无法对成果应用所造成的副作用有充分的预见性。因此,科学技术永远不可能是绝对完备的,科技风险是永远存在的。
同时,在现代社会中,除了科学知识的不确定性以外,还存在科学研究的逻辑倒置。科学家不是首先将所研究的对象放在实验室里进行实验,待成功后再生产出来投入应用,而是先制造出来,然后再进行研究。例如,为了对试管婴儿技术特征及其安全性进行研究,试管婴儿首先要被人为地制造出来,否则,科学家在这方面的研究就根本无从谈起,当然也无所谓深入的研究了。科学研究逻辑顺序的颠倒无疑加大了人类社会的风险。
3、技术开发过程中的科技风险
技术开发指的是任何为了生产新的材料、产品和装置,为了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为了对原来生产和建立的上述各项进行实质性的改进,而依靠从科学研究和实际经验所得到的现有知识进行的系统的工作。
产业化阶段往往是科技风险产生的高发期。各种社会集团之间存在着竞争,因此,各社会集团对于科学技术的认识、选择和决策的标准往往并不是纯技术性的、中性的,它们受到人们的价值目标和经济利益的影响。所以,即使某些社会集团注意到某种科学技术的副作用和潜在风险,他们也可能对其漠然视之。例如,有的企业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在采用某项技术时,只注重其眼前的经济效益,而置其对环境的破坏于不顾;一些发达国家明知某些技术会破坏生态平衡,却仍然将它们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赚取高额利润;有的发展中国家迫于经济发展和摆脱贫困的压力,在技术落后、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被迫引进那些在发达国家被淘汰的、污染严重的材料和能源,耗能大的技术和产业,从而加剧了这些国家在环境、资源和能源方面的风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科技进步成果的军事化倾向日益突出。今天,科技进步的成果更是被各国政府大力用于军事方面,从而成为国家之间竞争的一种工具。目前美俄两国保有约3500枚核弹头,可以毁灭地球几百次,这恐怕是当年爱因斯坦所不愿看到的恐怖图景。
结论
科技风险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对科技风险的本质性的认知要求我们无论在国家层面、还是企业层面、科学家层面都要有高度的警觉和对人类负责的良知。它要求我们从认识论角度将科学研究在现有条件下做到最精确、最完美;从价值论角度保持一种对国家、世界乃至全人类高度负责的科技伦理观。也许我们无法根除科技风险,但通过我们从事R&D活动的每一个人的自觉与自律,会将科技风险降到最低,会使我们人类在可能条件下在这颗蓝色星球上幸福地生活与繁衍下去。
人类进入信息社会后,高新技术产业在全球迅速崛起,在美国甚至创造了经济连续增长十年的奇迹。在我们人类充分享受科学技术带来的福泽的同时,它同样为我们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科学技术的双刃剑效果从未像今天这样明显。一方面,世界主要国家无不通过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简称R&D活动)来抢占高新技术的制高点,从而实现国家最高的战略目标;另一方面,作为科技活动的内在属性,科技风险由始至终贯穿整个R&D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成为当今风险社会的一个重要不确定因素。
本文主要研究风险社会中的科技风险问题,它以R&D活动的三个阶段为时间序列,探索每个阶段科技风险的特征和产生原因。特别是着重关注了科学风险,这是一个当前研究者较少涉猎的领域。科学的基本属性之一就是对真理的探求,然而当今由于复杂的社会性问题,科学理性和社会理性经常发生断裂。“在内部,科学退化成决策;在外部,风险在扩散。科学无论在外部还是在内部都不能享受理性的庇护。”Ⅲ因此,科学中立性受到社会性因素的挑战,正如列宁所说:“一个几何学公理如果触犯了人们的利益也会遭到反对。”而科技的风险从科学研究阶段,也就是从源头起就已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事实。
风险及科技风险
“风险”因对其研究的角度、内容、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定义。最早给“风险”下定义的是美国学者海恩斯,他指出:“风险一词在经济中和其他学术领域中并无任何技术上的内容,它意味着损害的可能性。”他对风险的这一定义,被后人广泛接受。如美国学者威雷特在他的博士论文中指出:“风险是关于不愿发生的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之客观体现。”流行的保险学教科书也把风险定义为“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吉登斯认为风险指的是与将来可能性关系中被评价的危险程度。目贝克在《风险社会》中指出风险是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风险是与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分不开的。因此风险可以大致概括为主体在决策和实践过程中存在的、给主体的价值目标造成损害的一种不确定性。
科技风险产生于科技活动,是指由科技方面的不确定性对主体所带来的损害。科技风险的基本特点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潜在性,科学技术对人类全面发展的影响往往并非立竿见影,一般具有较长的潜伏期;第二,广泛性,科学技术能够引发系统的、不可逆的、甚至是全球性的伤害;第三,复杂性,科技风险造成的后果不仅涉及社会的物质层面,而且也涉及意识文化层面;第四,不可计算性,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不明晰且难以估量。
科技风险在R&D活动中的表现
R&D是指为了增加知识的总量,包括关于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开创新的用途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工作。R&D活动是整个科技活动的核心,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又称为技术开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统称为科学研究。
1、基础研究中的科技风险
基础研究旨在探索自然科学的奥妙和真知,其作用就在于不断丰富人类科学知识的宝库,有助于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许多重大的技术发明,都有赖于相应的科学发现所提供的理论指导。没有重大的科学理论突破,就难以在技术上取得开拓性进展。
基础研究的成果往往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在大科技时代的背景下,各国投入巨资进行科学理论的研究和探索,基础研究是科技工作最前沿的探索未知世界的工作,虽经主观努力,但终归失败(即达不到预定目标)的可能性很大。若将研究开发失败(即未达预定目标)的概率换算成为研究开发的风险系数,那么基础研究的这种风险系数最大。
作为科学研究主体的科学家同样也是一个重要的风险源。美国社会学家默顿曾把普遍主义、公有主义、不谋私利精神和有条理的怀疑精神概括为科学家的精神气质。在现代社会中科学家要从事科研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的投入。科学家为了科研经费而很难保持价值中立,完全出于兴趣和好奇而得以进行下去的对未知领域的探索已经凤毛麟角。有明显的经济利益驱动的课题研究使科学家不再过多考虑社会需要,进行自由探索,甚至不能完全按自身的意愿让科学技术服务于公众与社会。商业竞争要求科学家选择企业急需解决的、有较好商业前景的课题,而这些课题不一定对社会和公众有利。对个人利益的偏护容易使科学家倾向于强调研究结果的益处而忽视其潜在的危险,从而使基于合理性目的的研究行动引发意想不到的社会危害。所有这些都增加了科技活动的风险。
2、应用研究中的科技风险
应用研究是指以科技知识为基础针对经济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具体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研究工作,其成果可表现为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新产品、新工艺、新的技术系统以及动植物新品种等发明创造和应用技术成果。
作为应用研究基础的科技知识只是对自然部分对象的有限认识。一方面,自然界是无限的,人类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范围始终是有限的,科学的“真”是特定时空中的“真”。波普尔说不能被证伪的知识不能够称之为科学知识,可见科学理论具有“猜测与反驳”的性质;普利高津以时间之矢来描述自然,提出科学知识在本质上是概率性的。另一方面,整个自然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我们为从事科技活动,不得不把世界分成了一个个部分或一个方面去研究,有时难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比如,中美史克生产的康泰克治疗感冒是非常有效的,可是美国耶鲁大学医学院拉尔夫·霍尔维兹博士经过5年的跟踪研究证明,服用含有PPA药物的病人容易发生脑中风。一时间,含有PPA的感冒药纷纷下柜。从科学知识的角度来看,药物的作用范围和作用机理是复杂多变的,人类目前所使用的绝大部分药物都有一定程度的毒副作用,充满了不确定性,即使是科学家也不可能获得完备的知识,无法对成果应用所造成的副作用有充分的预见性。因此,科学技术永远不可能是绝对完备的,科技风险是永远存在的。
同时,在现代社会中,除了科学知识的不确定性以外,还存在科学研究的逻辑倒置。科学家不是首先将所研究的对象放在实验室里进行实验,待成功后再生产出来投入应用,而是先制造出来,然后再进行研究。例如,为了对试管婴儿技术特征及其安全性进行研究,试管婴儿首先要被人为地制造出来,否则,科学家在这方面的研究就根本无从谈起,当然也无所谓深入的研究了。科学研究逻辑顺序的颠倒无疑加大了人类社会的风险。
3、技术开发过程中的科技风险
技术开发指的是任何为了生产新的材料、产品和装置,为了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为了对原来生产和建立的上述各项进行实质性的改进,而依靠从科学研究和实际经验所得到的现有知识进行的系统的工作。
产业化阶段往往是科技风险产生的高发期。各种社会集团之间存在着竞争,因此,各社会集团对于科学技术的认识、选择和决策的标准往往并不是纯技术性的、中性的,它们受到人们的价值目标和经济利益的影响。所以,即使某些社会集团注意到某种科学技术的副作用和潜在风险,他们也可能对其漠然视之。例如,有的企业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在采用某项技术时,只注重其眼前的经济效益,而置其对环境的破坏于不顾;一些发达国家明知某些技术会破坏生态平衡,却仍然将它们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赚取高额利润;有的发展中国家迫于经济发展和摆脱贫困的压力,在技术落后、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被迫引进那些在发达国家被淘汰的、污染严重的材料和能源,耗能大的技术和产业,从而加剧了这些国家在环境、资源和能源方面的风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科技进步成果的军事化倾向日益突出。今天,科技进步的成果更是被各国政府大力用于军事方面,从而成为国家之间竞争的一种工具。目前美俄两国保有约3500枚核弹头,可以毁灭地球几百次,这恐怕是当年爱因斯坦所不愿看到的恐怖图景。
结论
科技风险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对科技风险的本质性的认知要求我们无论在国家层面、还是企业层面、科学家层面都要有高度的警觉和对人类负责的良知。它要求我们从认识论角度将科学研究在现有条件下做到最精确、最完美;从价值论角度保持一种对国家、世界乃至全人类高度负责的科技伦理观。也许我们无法根除科技风险,但通过我们从事R&D活动的每一个人的自觉与自律,会将科技风险降到最低,会使我们人类在可能条件下在这颗蓝色星球上幸福地生活与繁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