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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密尔《代议制政府》经典论断
(一)最好的政府就是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幸福
密尔认为,任何政府形式所能具有的最重要的优点就是促进人民本身的美德和智慧,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政府,就很可能在其他一切方面是最好的,因为政府的实际工作中一切可能的优点正是有赖于这些品质。“如果我们试行自问,好政府在其所有的意义——从最低微的到最高尚的意义——上究竟依靠什么原因和条件,我们就发现其中主要的、超越其他一切的是组成作为统治对象的社会的那些人的品质”
(二)“杰出的君主专制是进步的”这种观点是“最有害的误解”
密尔批判君主专制政体就是最好的政府形式的观点,他认为好的专制政治完全是一种虚假的,“最有害的误解”就是杰出的专制君主更有助于提供良好的管理和促进进步的观点,他认为专制政体下所有人的权利和利益是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人民只能是消极和被动地忍受邪恶。“好的专制政治完全是一种虚假的理想,它实际上(除了作为某种暂时目的的手段)是最无意义和最危险的奇异想法。以毒攻毒,在一个文明有所发展的国度,好的专制政治比坏的专制政治更为有害,因为它更加松懈和消磨人民的思想、感情和精力。”
(三)代议制政府之所以是理想的政府形式是因为它能造就公民积极、自主的性格
密尔认为,代议制政府之所以是最理想的政府形式,就是因为这种政府形式能够造就公民积极、自主的性格,人们在这种政体下能依靠个别的或共同的行动在与自然进行斗争中养成积极的、自助的、进取的并同邪恶作斗争的性格,具有这种性格的人,在同自然斗争中永远不满足于自己的成就,进而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使国家实现共同繁荣。“为了人类普遍利益,在两种普通的性格类型中以哪一种占优势为好——积极的性格类型还是消极的性格类型;是同邪恶作斗争的性格类型还是忍受邪恶的性格类型;是适应环境的性格类型还是努力使环境适应自己的性格类型。”“在三种精神上的优点即智力上的、实践上的和道德上的优点中,就前两者来说哪一种性格更有利是毋庸置疑的。一切智力上的优越都是积极努力的结果。”
(四)代议团体和阶级立法是代议制政府最大的弊端
密尔认为,代议制政府的一大弊端在于阶级立法,这容易产生多数人的暴政,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民主政体就名存实亡了。“民主制,和所有其他的政府形式一样,最大危险之一在于掌权者的有害的利益,这就是阶级立法的危险;就是意图实现(不管是否真正实现)统治阶级的眼前利益,永远损害全体的那种统治的危险。在决定代议制政府的最好构成时需要考虑的最重要问题之一,就是如何提供防止这种害处的有效保证。”
(五)选举权是责任不是权利
密尔认为,选举人的选举权应为一种责任而不是一种权利,签名的投票方式比无记名的投票方式更好。“投票严格地说是个责任问题;他有责任按照他对公共利益的最好的和出自良心的意见投票。凡是有别的想法的人都不适于有选举权;对这种人来说,选举权不是把他的思想变好而是变坏。”
(六)实行“复票制”,妇女应该享有选举权
密尔主张妇女应该有选举权,在投票选举的时候应该将妇女吸纳进来,扩大选举比例。但密尔也提出在选举资格上实行一定的限制,即受过教育的人才有选举权,而那些领取救济金的人、破产者、长期不交税的人则应取消选举资格,允许“才智高”的人享有两票以上的投票权,实行“复票制”。“我认为性的差别和身高或头发颜色的差别一样同政治权利是毫不相干的。所有的人对好政府具有同样的关心;所有人的福利都同样受到它的影响,他们都同样需要在政府中的发言权以保证她们的一份利益。如果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妇女比男子更需要好政府,因为她们身体较弱,更仰赖法律和社会的保护。”
二、关于民主及民主制度的思考
密尔《代议制政府》是对资产阶级民主形式的思考,读了这本经典名著之后,我对民主及民主制度有一些自己的思考。民主是文明社会的基本价值,是近代政治文明的伟大成果。关于民主概念的界定,从古希腊的“人民的统治”到现代社会“多元主义民主”,从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到资本主义“自由主义民主”,民主的精神实质始终都没有像它的表现形式一样发生转变,民主的含义始终包含着自由、平等的理念实质,这是民主的灵魂,脱离了这一灵魂,作为表现形式的肉体就会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毫无生气,甚至民主本身的概念也会发生质的变化。由此看来,民主是理念和制度的总和,缺乏了民主理念,民主便没有了精神内核,民主制度便没有了追求的民主价值,出现混乱甚至异化的民主制度;缺乏了民主制度,民主理念便空洞无物,民主价值便无法得到实现,民主便成为空中楼阁。那么民主是国家管理的最佳形式吗?民主难道只能是属于政治范畴吗?个人的自由平等只能通过民主来实现吗?经查找资料,发现在几千年的人类政治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民主制度设计理念:
第一,多数人的统治。这种民主制度设计观念主要以古希腊民主观和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为代表。“多数人的统治”这一民主理念被现代社会贯穿在民主制度设计的始终,在这一民主理念的指导下衍生了很多民主观,例如代议制民主观、宪政民主观,这些民主制度和民主观都是以“多数人的统治”为其精神内核的,其中蕴含了“自由、平等”的观念。“多数人的统治”在价值上仍然追求人民平等、人民自由,但其内部存在着矛盾,主要是“多数人的统治”次生的“精英政治”和“多数暴政”难以真正保证人民权利平等,从而导致“多数人的统治”这一民主理念在价值与现实之间无法取得平衡。第二,多重少数人的统治。这种民主制度设计观念主要以多元主义民主观为代表多元主义民主者认为既然无法做到人人参与,那么就由每个集团的领导人代替成员掌握政治权力来实现多元主体的民主,但这种观点仍然是少数人控制的民主,虽然在民主参与的范围和层次上有所进步,但又陷入了参与人员基数过少的困境,这又在某种程度上倾向了 “多元精英主义”和“多头政治”,同时又对国家主权这种主导权力构成挑战。第三,民主就是要首先尊重个人的价值。这种民主制度设计观念主要以自由民主观为代表。自由民主观主要强调个人价值和个人权利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是一种以个人自由和平等为基础的民主理论,但是这种民主观念有两个问题还没有解决,一是民主是目的还是手段的问题,二是自由与民主内部张力的问题。第四,民主应注重公众参与。这种民主制度设计理念主要以参与民主观为代表。参与民主观不仅关注个人的价值,而且注重民主参与的广泛性,协商民主就是参与民主理念在现实中具体运行的体现。但是参与民主也受到了自由民主观的质疑,由于参与者自身素质的局限性,参与民主的范围只能在微观层面上展开,无法扩展到宏观层面,只能在低阶领域展开,无法完全扩展到高阶领域;同时,参与的有效性也与参与人数有关,如果参与人数过多,每一个人参与的作用就不能很好地体现出来,参与的效果也会随之下降。
由此看来,民主有着其内部的矛盾和张力:多数人与少数人的矛盾、自由平等内部的张力、自由平等与民主的张力、民主与社会稳定问题、民主与管理效率问题。这些矛盾和张力使民主十分复杂,各种民主理念也都难以做到无懈可击,也使民主制度设计都不能尽善尽美,但总的趋势是民主理论和民主制度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以慢慢实现民主与自由、平等的互相促进。通过分析各种民主观念,发现民主是国家进行管理的手段并不是最终目的,既然是手段没那么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慢慢进步,虽然现今民主是大多数国家追求的治理理念和手段,但长远地来看民主并不是国家管理的最佳形式,人类社会也会在国家管理形式上苦苦追寻探索。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一)最好的政府就是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幸福
密尔认为,任何政府形式所能具有的最重要的优点就是促进人民本身的美德和智慧,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政府,就很可能在其他一切方面是最好的,因为政府的实际工作中一切可能的优点正是有赖于这些品质。“如果我们试行自问,好政府在其所有的意义——从最低微的到最高尚的意义——上究竟依靠什么原因和条件,我们就发现其中主要的、超越其他一切的是组成作为统治对象的社会的那些人的品质”
(二)“杰出的君主专制是进步的”这种观点是“最有害的误解”
密尔批判君主专制政体就是最好的政府形式的观点,他认为好的专制政治完全是一种虚假的,“最有害的误解”就是杰出的专制君主更有助于提供良好的管理和促进进步的观点,他认为专制政体下所有人的权利和利益是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人民只能是消极和被动地忍受邪恶。“好的专制政治完全是一种虚假的理想,它实际上(除了作为某种暂时目的的手段)是最无意义和最危险的奇异想法。以毒攻毒,在一个文明有所发展的国度,好的专制政治比坏的专制政治更为有害,因为它更加松懈和消磨人民的思想、感情和精力。”
(三)代议制政府之所以是理想的政府形式是因为它能造就公民积极、自主的性格
密尔认为,代议制政府之所以是最理想的政府形式,就是因为这种政府形式能够造就公民积极、自主的性格,人们在这种政体下能依靠个别的或共同的行动在与自然进行斗争中养成积极的、自助的、进取的并同邪恶作斗争的性格,具有这种性格的人,在同自然斗争中永远不满足于自己的成就,进而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使国家实现共同繁荣。“为了人类普遍利益,在两种普通的性格类型中以哪一种占优势为好——积极的性格类型还是消极的性格类型;是同邪恶作斗争的性格类型还是忍受邪恶的性格类型;是适应环境的性格类型还是努力使环境适应自己的性格类型。”“在三种精神上的优点即智力上的、实践上的和道德上的优点中,就前两者来说哪一种性格更有利是毋庸置疑的。一切智力上的优越都是积极努力的结果。”
(四)代议团体和阶级立法是代议制政府最大的弊端
密尔认为,代议制政府的一大弊端在于阶级立法,这容易产生多数人的暴政,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民主政体就名存实亡了。“民主制,和所有其他的政府形式一样,最大危险之一在于掌权者的有害的利益,这就是阶级立法的危险;就是意图实现(不管是否真正实现)统治阶级的眼前利益,永远损害全体的那种统治的危险。在决定代议制政府的最好构成时需要考虑的最重要问题之一,就是如何提供防止这种害处的有效保证。”
(五)选举权是责任不是权利
密尔认为,选举人的选举权应为一种责任而不是一种权利,签名的投票方式比无记名的投票方式更好。“投票严格地说是个责任问题;他有责任按照他对公共利益的最好的和出自良心的意见投票。凡是有别的想法的人都不适于有选举权;对这种人来说,选举权不是把他的思想变好而是变坏。”
(六)实行“复票制”,妇女应该享有选举权
密尔主张妇女应该有选举权,在投票选举的时候应该将妇女吸纳进来,扩大选举比例。但密尔也提出在选举资格上实行一定的限制,即受过教育的人才有选举权,而那些领取救济金的人、破产者、长期不交税的人则应取消选举资格,允许“才智高”的人享有两票以上的投票权,实行“复票制”。“我认为性的差别和身高或头发颜色的差别一样同政治权利是毫不相干的。所有的人对好政府具有同样的关心;所有人的福利都同样受到它的影响,他们都同样需要在政府中的发言权以保证她们的一份利益。如果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妇女比男子更需要好政府,因为她们身体较弱,更仰赖法律和社会的保护。”
二、关于民主及民主制度的思考
密尔《代议制政府》是对资产阶级民主形式的思考,读了这本经典名著之后,我对民主及民主制度有一些自己的思考。民主是文明社会的基本价值,是近代政治文明的伟大成果。关于民主概念的界定,从古希腊的“人民的统治”到现代社会“多元主义民主”,从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到资本主义“自由主义民主”,民主的精神实质始终都没有像它的表现形式一样发生转变,民主的含义始终包含着自由、平等的理念实质,这是民主的灵魂,脱离了这一灵魂,作为表现形式的肉体就会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毫无生气,甚至民主本身的概念也会发生质的变化。由此看来,民主是理念和制度的总和,缺乏了民主理念,民主便没有了精神内核,民主制度便没有了追求的民主价值,出现混乱甚至异化的民主制度;缺乏了民主制度,民主理念便空洞无物,民主价值便无法得到实现,民主便成为空中楼阁。那么民主是国家管理的最佳形式吗?民主难道只能是属于政治范畴吗?个人的自由平等只能通过民主来实现吗?经查找资料,发现在几千年的人类政治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民主制度设计理念:
第一,多数人的统治。这种民主制度设计观念主要以古希腊民主观和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为代表。“多数人的统治”这一民主理念被现代社会贯穿在民主制度设计的始终,在这一民主理念的指导下衍生了很多民主观,例如代议制民主观、宪政民主观,这些民主制度和民主观都是以“多数人的统治”为其精神内核的,其中蕴含了“自由、平等”的观念。“多数人的统治”在价值上仍然追求人民平等、人民自由,但其内部存在着矛盾,主要是“多数人的统治”次生的“精英政治”和“多数暴政”难以真正保证人民权利平等,从而导致“多数人的统治”这一民主理念在价值与现实之间无法取得平衡。第二,多重少数人的统治。这种民主制度设计观念主要以多元主义民主观为代表多元主义民主者认为既然无法做到人人参与,那么就由每个集团的领导人代替成员掌握政治权力来实现多元主体的民主,但这种观点仍然是少数人控制的民主,虽然在民主参与的范围和层次上有所进步,但又陷入了参与人员基数过少的困境,这又在某种程度上倾向了 “多元精英主义”和“多头政治”,同时又对国家主权这种主导权力构成挑战。第三,民主就是要首先尊重个人的价值。这种民主制度设计观念主要以自由民主观为代表。自由民主观主要强调个人价值和个人权利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是一种以个人自由和平等为基础的民主理论,但是这种民主观念有两个问题还没有解决,一是民主是目的还是手段的问题,二是自由与民主内部张力的问题。第四,民主应注重公众参与。这种民主制度设计理念主要以参与民主观为代表。参与民主观不仅关注个人的价值,而且注重民主参与的广泛性,协商民主就是参与民主理念在现实中具体运行的体现。但是参与民主也受到了自由民主观的质疑,由于参与者自身素质的局限性,参与民主的范围只能在微观层面上展开,无法扩展到宏观层面,只能在低阶领域展开,无法完全扩展到高阶领域;同时,参与的有效性也与参与人数有关,如果参与人数过多,每一个人参与的作用就不能很好地体现出来,参与的效果也会随之下降。
由此看来,民主有着其内部的矛盾和张力:多数人与少数人的矛盾、自由平等内部的张力、自由平等与民主的张力、民主与社会稳定问题、民主与管理效率问题。这些矛盾和张力使民主十分复杂,各种民主理念也都难以做到无懈可击,也使民主制度设计都不能尽善尽美,但总的趋势是民主理论和民主制度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以慢慢实现民主与自由、平等的互相促进。通过分析各种民主观念,发现民主是国家进行管理的手段并不是最终目的,既然是手段没那么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慢慢进步,虽然现今民主是大多数国家追求的治理理念和手段,但长远地来看民主并不是国家管理的最佳形式,人类社会也会在国家管理形式上苦苦追寻探索。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