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卓有成效的经济建设、使边区财政经济从严重困难中挣脱出来,渡过了难关,保障了边区的供给,支持并保证了长期抗战。使边区军民提高了生产能力,改善了生活水平,更重要的是培育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积累了丰富的经济建设经验,造就了一大批财经管理和技术人才。经过长期的努力,我们党终于在陕甘宁边区这块“试验田”上“建立了一个新式的国家经济模型”。即“新民主主义国家经济模型”,这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伟大胜利。回顾、重温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不仅具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特别是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1、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国力,必须重视发展农业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把农业放在经济建设的首位,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思想的基本内容。延安时期毛泽东在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就明确指出:“农业生产是我们经济建设工作的第一位。”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都十分重视农业问题,建国初期,毛泽东从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发出了全党要重视农业的伟大号召。毛泽东全面论述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作用。第一,农业关系到五亿农村人口的吃饭问题,吃肉、吃油问题以及其它日用的非商品性农产品问题;第二,农业也关系到城市和矿区人口的吃饭问题;第三,农业是轻工业原料的主要来源,农村是轻工业的重要市场;第四,农村又是重工业的重要市场;第五,现在出口物资主要是农产品,农产品变成外汇,就可以进口各种工业设备;第六,农业是积累的重要来源,农业发展起来了,就可以为发展工业提供更多的资金。因此,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农业就是工业,要说服工业部门面向农村,支援农业。要搞好工业化,就应当这样做。毛泽东高度重视农业的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的继承、应用和发展。是他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所得出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基本结论。这一思想,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新农村的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是一个普遍规律。马克思曾经指出,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是一切社会的基础。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地位始终没有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家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这是党中央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党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举措。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彻底改变广大农村落后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现代化,需要长期艰苦奋斗,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因此,建设新农村不能短打算,要长谋划,尤其是不能以搞运动的方式搞建设,相互攀比赶进度。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虽然是一个历史上多次提过的老话题,但又是一个与时俱进,内涵不断变化的新课题。新农村建设没有固定模式,统一标准。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具体实施中,必须发挥各自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合理确定目标和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为农民群众自己建设家园,农民是投资主体,也是最终受益者,要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衡量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关键是看能否真正发动群众,调动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基础设施的改造,村居环境的改善,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等都要按照村民自治中“一事一议”的民主议事制度来决定,决不能搞政府包办代替。把群众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标准,在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把各项政策与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坚决克服大包大揽。
2、减轻农民负担是发展生产、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主要手段
减轻人民负担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毛泽东始终认为,只有减轻了人民的负担,才能促进生产的发展,也只有生产发展了财政收入充足了,才能进一步减轻人民负担,使人民的生活水平得以提高。延安时期,毛泽东不仅在制定经济政策上用“减租减税”来减轻人民负担,而且还号召全党全民开展大生产运动,间接地减轻人民的赋税。在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他说:八路军和新四军,这支军队要当两支使用,一方面打仗,一方面生产。他分析说,大生产后,部队机关和学校既然已经解决了全部或大部分物质问题。用税收方法从老百姓手中给予的部分就减少了,老百姓生产的结果归自己,享受的部分就增多了。因此,他特别重视军队的屯田,在一次表彰大会上他还说,如果我们在陕甘宁边区的军队,这两年内获得全部或大部屯田机会。那么在两年以后,人民负担又可减轻了,民力又可得到休养了。此外,毛泽东还提倡勤俭节约,精兵简政等措施,其目的都是设法减轻人民负担。
减轻农民负担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我党历来重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关系,注意保障农民利益,在农村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通过确立以家庭经营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调整农产品价格和购销政策,采取了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从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农民彻底告别了缴纳农业税的历史。这是中国农村面貌即将迎来新一轮巨变的新标志。取消农业税是中央解决“三农”问题,即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战略举措,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如何避免农民负担不返弹,税费减免的部分不被其他行为吸收,这是各级政府应认真研究和彻底解决的大事。所以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则是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以史为鉴、以民为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新时期,随着减免农业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加大,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进入新阶段。第一,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坚决取缔各种名目的摊派费用,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第二,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毫不动摇地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第三,大力支持农村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真正的改善,为新农村建设打好坚实的物质基础。
3、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目前发展经济的主要途径
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合作社是建立在私有财产基础上各阶层人民大众联合经营的经济,是边区政府组织人民生产,实现全面自给,丰衣足食的基本形式。这里毛泽东所说的合作经济“实质上孕育着股份合作制”的思想。
陕甘宁边区的股份合作经济经历了一个从公营到民营,从以公有制为基础到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历史转变。毛泽东通过总结这一历史阶段的经验教训,明确地得出了这样的基本认识:即在中国的现实经济条件下,我们的股份合作制经济不应当是公营的而应当是民营的,不应当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而应当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并且是为私人经济的发展而服务的。1942年12月,毛泽东在《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的著作中,对于陕甘宁边区曾经实行过的以公股为基础的公营性质的股份合作社,曾经给予了具体的分析和明确的否定。他指出:1939年以前,各地的合作社以公家的股金为基础,再加上向群众摊派而得到的股金,这时候是带着公营性质的。多数是县区政府的公营商店,由于1940年以后,各地政府生产自给任务的增加,于是有许多合作社的大股社员不是人民,而是政府机关,这种股份合作制的主要弊端便凸现出来,合作社的工业不是面向群众,而主要是面向政府,替政府解决经费,一切问题由政府解决。这种合作社还向群众摊派股金,并要群众为合作社的工作人员“优工代耕”,因而它被群众认为是摊派负担,而不被认为是群众自己的。毛泽东在阐述这一问题时,多次强调:适当地了解群众的需要,把群众需要放在第一位,是我们在一切方面成功的原因。忽视了这一点常常失败。毛泽东从实际出发,对于1942年陕甘宁边区股份合作制事业中的“私有化”进程及其所带来的积极效果,及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1942年1月,建设厅根据延安南区合作社的经验,提出“克服包办代替,实行民办官助”的方针,各地合作社才从实现这一方针中,取消了摊派入股的方式,摸索地创造着和群众密切联系,和群众利害相关的经验。这样,仅仅在10个月中,股金即突增500余万,事业也发展了。在组织人民经济力量,减免中间剥削与发展人民经济上,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只有到了这个阶段,边区合作事业才开始走上了正轨。而“走”“这个正轨”也就是走建立和发展为现实经济条件所许可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各种生产的和消费的合作团体的发展道路。毛泽东对于公营合作社的明确否定和对于延安南区供销合作社的充分肯定,清楚地表明了,在他看来只有建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股份合作制的“合作社”,才能使“合作社”充分照顾入股群众的利益,真正贯彻“面向群众,替人民谋利益的方针”,真正做到减轻群众负担,增加群众收入,因而方能使入股群众感到“合作社”确实是他们自己的,进而积极努力地推动“合作社”事业的迅速发展。
毛泽东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中国革命和中国社会的具体实际出发,主要通过总结陕甘宁边区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长期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实践经验,创造性的提出了关于半社会主义的股份合作制经济的思想。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现阶段股份合作制的理论研究,特别是对于目前我国众多的集体企业和小型国有企业的改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股份合作制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涌现出的一种新型企业形式,是股份制与合作制相结合的企业,其本质特征是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劳动合作是基础,资本结合是纽带,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的股东,他们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共同分享利益,共同承担风险,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决策要体现多数职工意愿。所以,我国建国以来长期形成的单一的国有经济成份为主体的经济模式是和目前国情民情不相符的。我们要用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和实践,参照国际国内多种经济成份发展的先进典型和事例,寻找我们发展经济的新途径,对单一的国有经济进行股份制改造,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不同主体,不同层次的利益调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要有科学的态度,冷静的思考和规范的操作。边实践,边探索,使我国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得到科学合理的发展,做到国家企业职工利益均衡发展。
(作者单位:中共延安市委党校)
1、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国力,必须重视发展农业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把农业放在经济建设的首位,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思想的基本内容。延安时期毛泽东在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就明确指出:“农业生产是我们经济建设工作的第一位。”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都十分重视农业问题,建国初期,毛泽东从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发出了全党要重视农业的伟大号召。毛泽东全面论述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作用。第一,农业关系到五亿农村人口的吃饭问题,吃肉、吃油问题以及其它日用的非商品性农产品问题;第二,农业也关系到城市和矿区人口的吃饭问题;第三,农业是轻工业原料的主要来源,农村是轻工业的重要市场;第四,农村又是重工业的重要市场;第五,现在出口物资主要是农产品,农产品变成外汇,就可以进口各种工业设备;第六,农业是积累的重要来源,农业发展起来了,就可以为发展工业提供更多的资金。因此,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农业就是工业,要说服工业部门面向农村,支援农业。要搞好工业化,就应当这样做。毛泽东高度重视农业的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的继承、应用和发展。是他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所得出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基本结论。这一思想,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新农村的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是一个普遍规律。马克思曾经指出,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是一切社会的基础。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地位始终没有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家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这是党中央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党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举措。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彻底改变广大农村落后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现代化,需要长期艰苦奋斗,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因此,建设新农村不能短打算,要长谋划,尤其是不能以搞运动的方式搞建设,相互攀比赶进度。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虽然是一个历史上多次提过的老话题,但又是一个与时俱进,内涵不断变化的新课题。新农村建设没有固定模式,统一标准。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具体实施中,必须发挥各自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合理确定目标和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为农民群众自己建设家园,农民是投资主体,也是最终受益者,要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衡量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关键是看能否真正发动群众,调动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基础设施的改造,村居环境的改善,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等都要按照村民自治中“一事一议”的民主议事制度来决定,决不能搞政府包办代替。把群众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标准,在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把各项政策与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坚决克服大包大揽。
2、减轻农民负担是发展生产、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主要手段
减轻人民负担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毛泽东始终认为,只有减轻了人民的负担,才能促进生产的发展,也只有生产发展了财政收入充足了,才能进一步减轻人民负担,使人民的生活水平得以提高。延安时期,毛泽东不仅在制定经济政策上用“减租减税”来减轻人民负担,而且还号召全党全民开展大生产运动,间接地减轻人民的赋税。在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他说:八路军和新四军,这支军队要当两支使用,一方面打仗,一方面生产。他分析说,大生产后,部队机关和学校既然已经解决了全部或大部分物质问题。用税收方法从老百姓手中给予的部分就减少了,老百姓生产的结果归自己,享受的部分就增多了。因此,他特别重视军队的屯田,在一次表彰大会上他还说,如果我们在陕甘宁边区的军队,这两年内获得全部或大部屯田机会。那么在两年以后,人民负担又可减轻了,民力又可得到休养了。此外,毛泽东还提倡勤俭节约,精兵简政等措施,其目的都是设法减轻人民负担。
减轻农民负担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我党历来重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关系,注意保障农民利益,在农村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通过确立以家庭经营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调整农产品价格和购销政策,采取了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从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农民彻底告别了缴纳农业税的历史。这是中国农村面貌即将迎来新一轮巨变的新标志。取消农业税是中央解决“三农”问题,即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战略举措,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如何避免农民负担不返弹,税费减免的部分不被其他行为吸收,这是各级政府应认真研究和彻底解决的大事。所以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则是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以史为鉴、以民为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新时期,随着减免农业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加大,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进入新阶段。第一,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坚决取缔各种名目的摊派费用,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第二,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毫不动摇地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第三,大力支持农村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真正的改善,为新农村建设打好坚实的物质基础。
3、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目前发展经济的主要途径
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合作社是建立在私有财产基础上各阶层人民大众联合经营的经济,是边区政府组织人民生产,实现全面自给,丰衣足食的基本形式。这里毛泽东所说的合作经济“实质上孕育着股份合作制”的思想。
陕甘宁边区的股份合作经济经历了一个从公营到民营,从以公有制为基础到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历史转变。毛泽东通过总结这一历史阶段的经验教训,明确地得出了这样的基本认识:即在中国的现实经济条件下,我们的股份合作制经济不应当是公营的而应当是民营的,不应当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而应当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并且是为私人经济的发展而服务的。1942年12月,毛泽东在《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的著作中,对于陕甘宁边区曾经实行过的以公股为基础的公营性质的股份合作社,曾经给予了具体的分析和明确的否定。他指出:1939年以前,各地的合作社以公家的股金为基础,再加上向群众摊派而得到的股金,这时候是带着公营性质的。多数是县区政府的公营商店,由于1940年以后,各地政府生产自给任务的增加,于是有许多合作社的大股社员不是人民,而是政府机关,这种股份合作制的主要弊端便凸现出来,合作社的工业不是面向群众,而主要是面向政府,替政府解决经费,一切问题由政府解决。这种合作社还向群众摊派股金,并要群众为合作社的工作人员“优工代耕”,因而它被群众认为是摊派负担,而不被认为是群众自己的。毛泽东在阐述这一问题时,多次强调:适当地了解群众的需要,把群众需要放在第一位,是我们在一切方面成功的原因。忽视了这一点常常失败。毛泽东从实际出发,对于1942年陕甘宁边区股份合作制事业中的“私有化”进程及其所带来的积极效果,及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1942年1月,建设厅根据延安南区合作社的经验,提出“克服包办代替,实行民办官助”的方针,各地合作社才从实现这一方针中,取消了摊派入股的方式,摸索地创造着和群众密切联系,和群众利害相关的经验。这样,仅仅在10个月中,股金即突增500余万,事业也发展了。在组织人民经济力量,减免中间剥削与发展人民经济上,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只有到了这个阶段,边区合作事业才开始走上了正轨。而“走”“这个正轨”也就是走建立和发展为现实经济条件所许可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各种生产的和消费的合作团体的发展道路。毛泽东对于公营合作社的明确否定和对于延安南区供销合作社的充分肯定,清楚地表明了,在他看来只有建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股份合作制的“合作社”,才能使“合作社”充分照顾入股群众的利益,真正贯彻“面向群众,替人民谋利益的方针”,真正做到减轻群众负担,增加群众收入,因而方能使入股群众感到“合作社”确实是他们自己的,进而积极努力地推动“合作社”事业的迅速发展。
毛泽东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中国革命和中国社会的具体实际出发,主要通过总结陕甘宁边区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长期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实践经验,创造性的提出了关于半社会主义的股份合作制经济的思想。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现阶段股份合作制的理论研究,特别是对于目前我国众多的集体企业和小型国有企业的改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股份合作制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涌现出的一种新型企业形式,是股份制与合作制相结合的企业,其本质特征是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劳动合作是基础,资本结合是纽带,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的股东,他们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共同分享利益,共同承担风险,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决策要体现多数职工意愿。所以,我国建国以来长期形成的单一的国有经济成份为主体的经济模式是和目前国情民情不相符的。我们要用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和实践,参照国际国内多种经济成份发展的先进典型和事例,寻找我们发展经济的新途径,对单一的国有经济进行股份制改造,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不同主体,不同层次的利益调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要有科学的态度,冷静的思考和规范的操作。边实践,边探索,使我国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得到科学合理的发展,做到国家企业职工利益均衡发展。
(作者单位:中共延安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