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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两年前,为方便耕作,我与本村一农户私自调换了各自承包的一块责任田,未签订任何协议,也未经发包方同意。如今,该农户将其转租他人作建房用地,我不同意,引起纠纷,我欲收回该责任田自己耕种,村委会却说我与该农户属于同一村民组村民,不能收回。
请问,村委会这种说法对吗?我与该农户私自调换责任田的行为合法吗?
安徽 童中喜
童中喜读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现在你与对方因互换土地发生了纠纷,你们之间互换土地没有签订合同,没有经村委会同意,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你可以收回土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因此,对方也不能将土地转租给他人作建房用地。村委会已发给了你和对方土地使用权证,并已登记造册,村委会的说法是不对的。
以后,你与其他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土地要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
通律师
两年前,为方便耕作,我与本村一农户私自调换了各自承包的一块责任田,未签订任何协议,也未经发包方同意。如今,该农户将其转租他人作建房用地,我不同意,引起纠纷,我欲收回该责任田自己耕种,村委会却说我与该农户属于同一村民组村民,不能收回。
请问,村委会这种说法对吗?我与该农户私自调换责任田的行为合法吗?
安徽 童中喜
童中喜读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现在你与对方因互换土地发生了纠纷,你们之间互换土地没有签订合同,没有经村委会同意,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你可以收回土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因此,对方也不能将土地转租给他人作建房用地。村委会已发给了你和对方土地使用权证,并已登记造册,村委会的说法是不对的。
以后,你与其他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土地要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
通律师